(整理)2019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试题及答案4

范某和李某结婚以后,对李某与其前妻所生之子小中十分不满,即采取冻饿等方式

对其进行虐待,后又发展到打骂,致使小中身受重伤。已知小中今年7周岁,则范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参考答案:虐待罪。


2016年5月,22岁的乔某因赌博输钱,便产生杀人勒索钱财的恶念,为了达到目的,乔某教唆与其经常来往的14岁的韩某将邻居范乙的儿子范甲(14岁)诱出,杀死深埋,并许诺其勒索得逞后给韩某5000元。同年5月26日,韩某以给范甲归还磁带并还钱为由骗范甲出来,并将其杀害,尸体就地掩埋。次日,韩某将作案情况告诉乔某,乔某恐事情败露,未敢写信勒索范乙钱财。问:韩某、乔某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参考答案:韩某、乔某的行为都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中,韩某在犯罪时已满14周岁,其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本案中,乔某教唆未成年人韩某实施杀人行为,与韩某属于共同犯罪,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张某、李某双方在签订一份借款合同时,李某应张某的要求,由范某对李某履行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则该保证合同应由( )。

A.张某与李某签订

B.张某与范某签订

C.李某与范某签订

D.张某、李某、范某共同签订


正确答案:B
解析: 《合同法》规定,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本题中,范某是保证人,张某是债权人,所以应由张某和范某签订保证合同。


田某在山上割猪草,遇见邻村的妇女范某赶集回来路过,便拿着镰刀欲对范某实施抢劫,范某见状把携带的财物扔了一地,并趁着田某弯腰拾捡东西时抓过镰刀向其头上猛砍一刀,当即将田某杀死。范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正确答案:√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本案中田某不是正在进行抢劫时,范某采取防卫行为,只有在特定暴力犯罪正在进行时,才有必要行使无限防卫权这一特殊救济措施。否则,就可能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变为防卫过当。这里范某用利器向田某头上猛砍一刀,造成田某当场死亡,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范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故本题正确。


在孔某绑架案中,孔某委托范某作为其的辩护律师。下列关于范某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范某持律师职业资格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要求会见孔某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此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B.范某会见孔某不被监听

C.范某在侦查期间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卷宗材料

D.范某认为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


参考答案:C


2019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试题及答案(1)判断题:(下列命题正确的在答题卡上涂A,错误的涂B,全涂A或全涂B不给分。)1、“人的智力是按照人如何学会改造自然界而发展的。”这句话说明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B )2、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统筹兼顾。( B )3、“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A)4、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化市场经济体制。( B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机制和计划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 B )6、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最根本的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 A)7、田某在山上割猪草,遇见邻村的妇女范某赶集回来路过,便拿着镰刀欲对范某实施抢劫,范某见状把携带的财物扔了一地,并趁着田某弯腰拾捡东西时抓过镰刀向其头上猛砍一刀,当即将田某杀死。范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B )8、司法独立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不受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B )9、X大楼维修,请行人注意安全,绕道而行,应发通报。( B )10、三个及其以上行政机关联合发文要有发文机关署名。( A )1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思想保证。(A)12、解剖麻雀”抓好典型的工作方法,体现了普通性寓与特殊性之中的原理。(A)13、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全国人大。(B)14、通货膨胀的实质是社会总要求小于社会总供给。(B)15、宪法的基本内容是对国家权力的制约,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A)16、王某对城管部门没收其经营的货物不服,应到法院申请行政复议。(B)17、向非同一组织系统的任何机关发送的文件属于越级文件。(B)18、网络中的软件和数据可以共享,但计算机的外部设备不能共享。(B)19、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A)20、2018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A) 21、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交换的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而不是交换自身。 (A)答案:对22、 社会保障是解决贫富悬殊的最终手段。 (B)23、 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源配置的国际化。 (A)24、 行政监督的主体是国家机关。 (B)25、 智力是人们认识客观事物,并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A)26、有重大错漏的公文、明令撤销的公文都应该做销毁处理。 (B)27、铝壶表面的污物可以用金属清洗球擦洗。 (B)28、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出自唐朝李商隐的无题诗。 (A)29、 历史上有名的汉律60篇包括九章律傍章律越宫律朝律和约法三章。 (B)30、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的性质与功能决定于社会,法与社会互相依赖、互为前提和基础。(B)3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A)32、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主义生产的矛盾。 (A)33、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义务,既包括承担、提供父母必要的生活费用和赡养费用,也包括在精神上给予父母必要的慰藉。 (A)34、十四大提出面向新世纪,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目标。 ( B)35、根据两种事物在某些特征上的相似性,作出它们在其他特征上也可能相似的结论的论证方法是对比法。 (B)36、分配关系是生产关系的基础。 (B)37、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高技术则是一切现代化的立国基础,是衡量任何一个综合国力的主要标志。 (A )38、师生关系、同学关系也是公务员应当回避的两种关系。 ( B)39、组织人事部门考查是选拔任用党务管理干部的道程序。 (A )40、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来确定。 (B )41、法的执行,是指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B)42、人的任何意识都是对客观世界的主观反映。 ( A)43、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是竞争规律。 (B)44、领导武昌起义的是同盟会。 (B)45、我国的专门法律监督机关是各级人民检察院。 (A)46、目前中国沙漠化发展迅速,我国是世界上沙漠化受害最深的之一。 (A)47、民主集中制是党风的核心内容。 (B )48、国务院各部委的副职领导,直属机关、办事机关等的正副职领导,由国务院常委会议决定任命。 ( A)49、国务院组成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需经国务院总理提出,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B)50、人民群众是由个人组成的,因此社会上每个人都是历史的创造者。 (B)51、 甲因病去世,留有遗产,甲之子乙多年前已经去世,留有一子丙。最后丙继承了甲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这种继承制度叫作转继承。(B )52、根据担保法关于定金的规定,当定金支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A)53、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A)54、 我国公民的财产继承权主要是通过法定继承方式实现的。(B )55、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A )56、我国男女法定结婚年龄均为22岁。(B )57、民事调解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B)58、 人身权是指与民事主体生命和身份不可分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分为生命权和身份权。(B )59、 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B)60、 根据商品自身的性质所产生的形状制作的三维标志,不得注册为商标。(A)61、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拒绝提供相关病历资料,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A )62、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A )63、 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B)64、妞妞9岁生日那天,自己用压岁钱到文具店买了一个价值10元的笔袋,其父母觉得妞妞未成年,其行为没经过他们的同意,便找到文具店老板要求把笔袋退掉,文具店老板可以拒绝退货要求。(A )64、胡东眼红朋友冯瑞今年赚了不少钱,便于一日晚上绑架了冯瑞,强迫其签署了一份内容为冯瑞欠胡东15万元的欠款合同,这份欠款合同在法律上是有效的(B)65、 演员张三从摄影师李四为自己摄影的照片中选择了200张,汇编成摄影影集,并由出版社出版,该汇编作品的作者是演员张三本人。(A)66、 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既包括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包括当事人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A )67、 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A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机制和计划机制在社会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体制。( )


正确答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的高发展的现代商品经济。


孙某是A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范某是该公司的客户。A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范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B期货公司工作,但A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范某。范某继续在A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A期货公司。导致了范某的损失。B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 )应承担该损失。

A.A期货公司

B.B期货公司

C.孙某

D.孙某和B期货公司


正确答案:AC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非期货公司人员以期货公司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行为,具备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表见代理条件的,期货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田某在山上割猪草,遇见邻村妇女范某赶集回来路过,便拿着镰刀欲对范某实施抢劫,范某见状把携带的财物扔了一地,并趁田某弯腰拾拣东西时抓过镰刀向其头上猛砍一刀,田某当场死亡,范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


正确答案:√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只有在特定暴力犯罪正在进行时,才有必要行使无限防卫权。本题中,范某明显属于防卫过当。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和乙在激烈吵架之后回家。后来甲发现乙肩扛斧头朝自己家方向走来,认为乙前来报复,便持木棒埋伏在路旁,在乙经过时,甲突然跳出用木棒猛击乙的头部,致乙重伤,甲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

B.甲在家中遭到乙持刀行凶的袭击,奋起自卫,在将乙打昏在地以后,害怕将来遭到乙的报复,便用绳子将乙勒死,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某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抢劫。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劈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田某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

D.某日晚,赖某见两男青年正在侮辱他的女朋友,即上前制止,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被迫还手。对打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赖的左肩,但未表明公安人员的身份。赖某误以为黄是帮凶,便拔刀刺黄左臂一刀逃走。赖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正确答案:ACD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A项中甲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B项中甲将乙打昏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来将乙勒死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C项中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抢劫行为防卫致侵害人死亡,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D项中赖某对便衣警察是否为侵害人的同伙在认识上有过失,但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却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赖某打击便衣警察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甲和乙在激烈吵架之后回家。后来甲发现乙肩扛斧头朝自己家方向走来,认为乙前来报复,便持木棒埋伏在路旁,在乙经过时,甲突然跳出用木棒猛击乙的头部,致乙重伤,甲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

B.甲在家中遭到乙持刀行凶的袭击,奋起自卫,在将乙打昏在地以后,害怕将来遭到乙的报复。便用绳子将乙勒死。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某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抢劫。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劈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田某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

D.某日晚,赖某见两男青年正在侮辱他的女朋友,即上前制止,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被迫还手。对打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赖的左肩,但未表明公安人员的身份。赖某误以为黄是帮凶。便拔刀刺黄左臂一刀逃走。赖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正确答案:B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有:(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具有防卫意识;(4)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5)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A项中甲的行为不符合条件(2),属于防卫不适时,不成立正当防卫。B项中甲将乙打昏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来将乙勒死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故B项符合题目要求,当选。C项中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抢劫行为防卫致侵害人死亡,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D项中赖某对便衣警察是否为侵害人的同伙在认识上有过失,但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却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赖某打击便衣警察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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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单选题范某在路边摆摊卖“麻辣烫”,县城管部门以影响环境和交通为由将其小摊车等物品扣押。在扣押物品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俞某将范某扭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城管执法人员将范某扭伤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的B 城管部门扣押小摊车等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C 因范某被扭伤,扣押范某物品的行为违法D 范某被扭伤的损失,应由俞某个人赔偿正确答案:A解析:暂无解析

考题 汪某和范某是邻居,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范某怒而挥刀砍向汪某,致汪某死亡。事后,范某与汪某的妻子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后汪某父母得知儿子身亡,坚决不同意私了,遂向当地公安部门告发。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最后,法院判处范某无期徒刑,同时判决范某向汪某的家属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该案件形成多种法律关系B、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C、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D、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答案:B,C,D解析: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律关系作不同的分类。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客观情况。它包括事件和行为。所谓事件是指与人的意志无关的客观情况。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支配下的身体活动。根据上述理论,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行为,并且由于范某的行为,在范某与检察院之间形成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在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形成了因范某的犯罪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而引起的损害赔偿为内容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故本题中只有选项A的说法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BCD。

考题 一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持刀逼向田某,并让他交出钱和手机。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报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免除法律责任 B.田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但仍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C.田某的行为属于自助行为,符合自助免责的条件 D.田某虽然在事实上造成了黄某的死亡,但其不具备法律上应负责的条件答案:A,B,C解析:考查法律责任。黄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是合法行为,因此不存在法律责任。

考题 张某与范某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张某得知范某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向范家走去,途中想起家中年幼的孩子和年迈的母亲,便返回家中。张某的行为属于() A. 犯罪未遂 B. 犯罪预备 C. 犯罪中止 D. 犯罪表示答案:C解析: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故选B@##

考题 某晚,田某加班回家路上遇到刘某抢劫,被逼到墙角后用砖头拍在刘某头上,刘某死亡。田某的行为构成( )。A.紧急避险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答案:B解析: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正当防卫,是指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考题 范某在路边摆摊卖“麻辣烫”,县城管部门以影响环境和交通为由将其小摊车等物品扣押。在扣押物品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俞某将范某扭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城管执法人员将范某扭伤是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的B、城管部门扣押小摊车等物品的行为,属于行政强制措施C、因范某被扭伤,扣押范某物品的行为违法D、范某被扭伤的损失,应由俞某个人赔偿正确答案:B

考题 韩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在一起故意杀人案 中,接受被告人范某的委托担任范某的辩护人,韩某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是被法律允许的?( ) A.为范某作无罪辩护 B.提出有利于范某的证据和主张 C.拒绝为范某继续辩护 D.帮助范某隐匿一些证据答案:A,B,C解析:。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考题 多选题范某出去办事,期间喝了一点酒,自认为驾驶技术娴熟,便独自开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由于操作失误,将路上的田某撞伤。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范某和田某达成了刑事和解。关于刑事和解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范某和田某的和解,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双方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B双方的和解协议,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C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范某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D双方的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后田某因赌气反悔,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正确答案:B,C解析:A项,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89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B项,依据《刑诉解释》第501条第2款规定,和解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和审判人员签名,但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CD两项,依据《刑诉解释》第502条规定,和解协议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被告人应当在协议签署后即时履行。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考题 多选题孙某是A期货公司的工作人员,范某是该公司的客户。A期货公司指派孙某为范某提供交易服务。后孙某离职到了B期货公司工作,但A期货公司和孙某都没有将此情况告知范某。范某继续在A期货公司交易,并继续把下达的指令交给孙某,而孙某并没有把收到的指令交回A期货公司,导致了范某的损失。B公司对此事完全知情并采取默认态度。在本案中,(  )应承担该损失。AA期货公司BB期货公司C孙某D孙某和B期货公司正确答案:D,C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非期货公司人员以期货公司名义从事期货交易行为,具备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规定的表见代理条件的,期货公司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

考题 刘某意图杀死范某。一天,持刀潜伏在范某院落的大门外,等候范某的出现,后因久等未果,又惧怕法律,遂打消杀人恶念,持刀返家。对刘某的行为应定为()。A、不是犯罪B、犯罪预备C、犯罪中止D、犯罪未遂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