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宜宾屏山县夏溪乡招考石笋村综合干部强化练习卷(带答案)

下列有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

A.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

B.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

C.甲年满lO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l000元的自行车

D.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考点」法律关系「解析」依民法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lo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不相适应的行为是无效的。因此C中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张三叉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三处。一年后,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有效

B.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均无效

C.抵押、质押均无效

D.质押无效、抵押有效


正确答案:AC
本题考查不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押权的生效条件。依照《物权法》第9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与债权合同的生效不是~回事。《物权法》第187条规定,就房屋抵押而言,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但是只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了抵押合同,又没有就合同的生效附有条件或期限.抵押合同就生效了,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进行什么登记,不登记也不影啊其生效。抵押合同作为债权行为(负担行为),其生效后产生的效力包括了抵押权人请求抵押人为办理抵押权登记等行为。如果抵押人拒不履行办理抵押权登记的义务,将导致抵押权不生效,但此举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事实上,抵押合同早已经生效了。此举的真正法律后果是:将导致抵押权没有产生(生效)。
换言之。抵押权登记是不动产抵押权的生效要件,不办理登记的,不产生抵押权。但抵押合同自订立时就生效.登记不再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物权法》同样也区分了质押合同生效与质押权设定的效力,《物权法》第212条规定,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但质押合同自订立时生效。《担保法解释》第87条规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权不生效。所以,选择AC。


下列有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

A.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

B.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

C.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

D.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依民法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不相适应的行为是无效的。因此C中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张三向李四借款20万元做生意。由丙提供价值15万元的房屋抵押,并订立了抵押合同。张三因办理登记手续费过高,经李四同意未办理登记手续。张三又以自己的一辆价值10万元的“现代”车质押给李四,双方订立了质押合同。李四认为将车放在自家附近不安全,决定仍放在张三处。一年后,张三因亏损无力还债,李四诉至法院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本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AC


向无隶属关系的单位答复问题时使用( )。 A.批复B.通报C.通知D.函


正确答案:D

通报是用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指示精神或情况时使用的公文文种,通报的主送机关为发文机关的所有下属单位;通知是“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转达要求下级机关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时使用的公文;批复是“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公文;函是“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时使用的公文。故答案为D。


2021年四川宜宾屏山县夏溪乡招考石笋村综合干部强化练习卷(一)1、单选题  从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看,水果与苹果、梨子、香蕉之间的关系是_。A: 整体与部分的关系B: 共性与个性的关系C: 多数与少数的关系D: 质量和数量的关系 2、单选题  杨某要求县公安局做出的赔偿的法律性质是_。 A: 民事赔偿B: 刑事赔偿C: 司法赔偿D: 行政赔偿 3、单选题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与民事诉讼规定的不同的是_。 A: 物证B: 书证C: 电子数据D: 现场笔录 4、单选题  向无隶属关系的单位答复问题时使用_。 A: 批复B: 通报C: 通知D: 函 5、单选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_ A: 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B: 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C: 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D: 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 6、单选题  私营经济与个体经济的主要区别在于_。 A: 私营经济私有化程度比个体经济高B: 私营经济规模比个体经济大C: 私营经济中存在大量雇工剥削现象,个体经济中不存在D: 个体经济的自发性比私营经济强 7、单选题  张某同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买主张某预先交付1万元定金,后张某又不想购买李某的房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1万元定金,张某_。 A: 有权要求返还部分定金B: 有权要求李某返还C: 有权要求李某本息返还D: 无权要求李某返还 8、单选题  下列政策中,不属于对小微企业扶持政策的是_。 A: 立法保障政策B: 金融鼓励政策C: 技术创新政策D: 财政拨款政策 9、单选题  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_。 A: 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发展B: 保持国民经济高速发展C: 保持国民经济按照计划发展D: 保持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平衡 10、单选题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经济区域结构实现了从低水平不协调到各具优势、协调发展的转变,下列错误的是_。 A: 东部沿海地区得到长足发展,成为带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核心区和增长极B: 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接近或快于东部地区C: 我国经济发展中结构性矛盾仍然非常突出,农业基础薄弱,工业素质不高,服务业发展滞后D: 我国工业布局着力由沿海向内地推进,主要强调“双线建设”,谋求改变生产力布局过度东倾的状态 11、单选题  尽管许多有识之士早就呼吁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可直到今天,污染不但没有被治住,有些地方反而愈来愈严重。其主要原因是_。 A: 尚未发现综合治理环境的有效方法B: 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强C: 一味治理环境污染会影响经济发展D: 专门的环境保护机构的功能尚未完全发挥作用 12、多选题  将下列熟语换成成语,恰当的是_。 A: 学习不能“三天捕鱼两天晒网”,必须持之以恒。(一曝十寒)B: 同志之间应该相互关心,如果想去坑害别人,必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咎由自取)C: 老师多次教育他,而他把老师的话当作“耳旁风”。(不闻不问)D: 我们要站好最后一天岗,不能“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 13、单选题  关于我国航空航天事业,下列说话错误的是_。 A: 东方红一号是中国第一颗人造星球卫星B: 嫦娥一号是中国首颗绕月人造卫星C: 神舟一号是中国首次发射的载人航天飞行器D: 天宫一号是中国第一个太空空间实验室 14、单选题  某日,甲某在街道上闲逛时,发现一辆摩托车停在路边,车主乙某正在和别人聊天,甲某趁乙某不注意骑上摩托车就跑,乙某发现后追上前去扭住甲某,甲某一拳把乙某打倒在地,骑着摩托车逃脱,后被警察抓住。甲某触犯的罪名是_。 A: 抢劫罪B: 抢夺罪C: 盗窃罪D: 交通肇事罪 15、多选题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以_为主要内容,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 A: 为民B: 务实C: 清廉D: 公正 16、判断题  “位卑未敢忘忧国”,是指人们的集体主义精神。_ 17、单选题  下列结论正确的是_。 A: 2011-2014年间广东省高考报名人数均在70万人以上B: 2011-2014年间山东省高考报名人数均在45万人以上C: 2011-2014年间江苏省高考报名人数均在50万人以上D: 2011-2014年间黑龙江省高考报名人数均在20万人以下 18、单选题  行政公文作者是指_。 A: 制发该公文的机关或机关的法定领导人B: 草拟该公文的秘书人员C: 参与该公文形成过程的有关处(科)室D: 审核该公文的办公室负责人 19、单选题  行政合同的重要特点是,在其履行、变更和解除中,行政机关享有_。 A: 同时履行抗辩权B: 不安抗辩权C: 缔约过失责任的免除权D: 行政优益权 20、单选题  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_ A: 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B: 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C: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D: 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 21、单选题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中国共产党坚持先进性和增强创造力的决定性因素是_。 A: 坚持党的思想路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B: 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建设社会主义C: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D: 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 22、单选题  公文的语言应该是_。 A: 庄重严谨B: 华丽流畅C: 威严有力D: 古朴典雅 23、判断题  中国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创始国之一。_ 24、单选题  一般认为热带雨林是指阴凉、潮湿多雨、高温、结构层次不明显、层外植物丰富的乔木植物群落,下列关于热带雨林的说法正确的是_。 A: 热带雨林有春、夏、秋、冬四季B: 热带雨林有春季、夏季两个季节C: 热带雨林有雨季、干季两个季节D: 热带雨林没有季节之分,常年都是雨季 25、单选题  甲在当年实现了1500万元的销售业绩,问他最多能得到多少分?_ A: 66B: 78C: 88D: 100 26、单选题  _就是既要考虑当前发展的需要,满足当代的基础需要,又考虑未来发展的需要,为子孙后代着想。 A: 协调发展B: 求实创新C: 统筹兼顾D: 可持续发展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

A.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

B.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

C.甲年满l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l000元的自行车

D.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C
依《民法通则》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10周岁的甲系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不相适应的行为是无效的。因此C中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在某单位招聘会上,张三、李四入围面试,甲、乙、丙三位面试官对于录取的意见:
甲:如果不录取张三,那么不录取李四
乙:如果不录取李四,那么录取张三
丙:如果录取张三,那么不录取李四
应该选择何种录取方案,使甲乙丙三位面试官的要求都得到满足?( )

A、只录取张三
B、只录取李四
C、张三、李四都录取
D、张三、李四都不录取

答案:A
解析:
第一步:翻译题干。
①-张三→-李四
②-李四→张三
③张三→-李四 第二步:根据题干进行推理。
将条件①进行逆否,得到“李四→张三”。已知条件②,-李四→张三。根据推理规则,如果 A→B,-A→B, 那么 B 一定为真(即无论 A 是否成立,B 一定成立),故张三一定录取。根据条件③,张三→-李四,说明李四 一定不录取。


案情: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将一套现房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乙,乙向丙银行按揭贷款购房。2009年3月1日,甲、乙、丙签订了书面按揭贷款购房合同。约定甲须于2009年4月1日交付房屋,但未约定甲给乙办理过户登记的期限。
因房价上涨,2009年4月1日,甲借故未向乙交付房屋,乙当日催告甲立即交付房屋,否则诉诸法律。2009年6月1日,因甲仍未向乙交付房屋,乙当日书面通知甲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2009年6月2日,甲向乙表示希望乙不要解除合同。并表示立即交付房屋,赔偿因迟延交付房屋给乙造成的损失3万元,乙表示接受。2009年6月10日,甲向乙交付了房屋。但截至2009年8月1日,因甲的原因,甲未给乙办理过户登记。乙因未取得房产证,不能如期将房屋出租收益。
2009年8月2日,乙请求甲给自己办理过户登记并赔偿自己因不能取得房产证遭受的损失。
2009年9月1日,甲给乙办理了过户登记。2009年9月2日,乙将房屋出租给张三(约定:租赁期限3年,租金每月6000元,张三可以转租。双方未作其他约定),同日(2009年9月2日),张三将该房屋出租给李四(约定:租赁期限5年,租金每月7000元,未约定李四向张三支付租金的期限)。
2009年12月1日,王五家的猫将李四放置在阳台上的花盆撞落楼下,落下的花盆将赵六停在楼房下的汽车砸坏,给赵六造成5万元的损失。
2010年9月1日,乙因交通意外死亡,乙唯一的继承人丁继承了乙的遗产。2010年11月1日,丁办理了房屋的移转登记,将房屋登记到自己名下。
2010年10月1日,丁欲收回房屋居住,丁请求李四返还房屋,被李四拒绝。
问题:
1.在该按揭购买房屋的事实中,乙与丙银行之间成立了何种法律关系?
2.2009年6月1日,乙的解除通知能否产生解除甲、乙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3.2009年8月2日,乙是否有权请求甲赔偿自己因不能取得房产证遭受的损失?为什么?
4.张三与李四间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5.在张三与李四的房屋租赁合同中,对于李四向张三支付租金义务的期限,若双方不能协商确定,有无交易习惯可供参照,张三有权请求李四于何时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
6.2009年12月1日,赵六的汽车被花盆砸坏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该责任属于普通侵权还是特殊侵权?
7.乙死亡后,丙银行是否有权请求丁按期支付购房的贷款本息?为什么?
8.2010年10月1日,丁对李四是否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乙、丙之间成立两个法律关系。第一,乙、丙间成立了借款合同关系。第二,乙、丙间成立了抵押关系。乙以购买的房屋为丙设立抵押权,担保借款债务。
按揭关系中,乙与银行之间成立两种法律关系:第一,借款合同,由借款人乙分期还本付息。第二,抵押合同。乙以购买的房屋为丙设立抵押权。在优先按揭关系中,乙还就房屋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并指定丙为受益人(房屋毁损灭失后的保险金支付给丙)。
2.乙的通知不能产生解除买卖合同的效力。因为乙尚不享有法定解除权。根据法律规定,在此种情况下,须经乙催告后,甲在催告后的3个月内仍不交付房屋,乙才享有法定解除权。6月1日距离乙的催告仅过去了2个月,乙尚不享有法定解除权。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5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3.乙有权请求甲赔偿自己因不能取得房产证遭受的损失。因为,在此种情况下,甲应在合同成立之日起90日内给乙办理过户登记以使乙取得房屋权属证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8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的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成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甲、乙买卖的是现房,又未约定办理过户登记的期限,因甲原因致使乙未能自合同成立之日起90日内取得房产证,乙有权请求甲就此承担违约责任。
4.张三与李四间房屋租赁合同中超过3年的部分无效。因为,合法的房屋转租合同,超过租赁合同剩余期限的部分无效。
《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5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李四应当在租赁期间每届满1年时支付。
《合同法》第226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6.赵六汽车遭受的损失应由李四承担。李四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王五追偿。该责任采用过错推定的归责方式,属于特殊侵权。
《侵权责任法》第85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据此,王五不对外承担责任,赵六只能请求使用人李四赔偿。李四赔偿后有权对王五追偿。
注意:仅《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规定的过错责任属于普通侵权。除此之外的过错推定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均属于特殊侵权。李四应承担的侵权责任采用过错推定的归责方式,属于特殊侵权。
7.丙有权请求丁按期支付购房的贷款本息。因为,若丁未放弃继承,丁负有清偿被继承人乙生前所负债务的义务。
《继承法》第33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丁未放弃继承的,应概括继承被继承人乙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换言之,丁应法定承受乙、丙间的借款合同。故丙有权请求丁按期支付购房的贷款本息。
8.丁对李四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因为李四相对于所有权人丁为有权占有人。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是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在合法转租中,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均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丁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乙与张三间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张三与李四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均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如此,则李四相对于所有权人丁属于(基于占有连续取得的)有权占有人,丁对李四不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请求丁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还本付息。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
A.张三经李四(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李四
B.甲、乙根据合同法建立合同关系
C.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自行车
D.小刘与赵某约定选择法院管辖


答案:C
解析:
解析:C项中,甲虽已年满10岁,但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因此只能进行与年龄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而购买1000元自行车显然已超其相应的能力,故不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能否成为法律关系的关键是该社会关系是否被法律所确认。


甲系公司经理,有一子一女。甲弟乙(单身)38周岁时与甲签订收养协议,收养甲5周岁的女儿丙,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两年后乙结婚,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甲不同意。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
B.甲、乙之间的收养协议适用合同法
C.甲不具备送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
D.乙不具备收养人条件,故收养无效

答案:A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所以,本题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B选项错误。乙与甲是兄弟,所以乙收养甲的子女适用特殊收养关系中的一种,属于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此类收养可以不受下列条件的限制:(1)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2)被收养人应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送养人应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4)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所以C、D 选项错误。甲乙的收养协议有效且办理了登记手续,乙无权解除收养关系,A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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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 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5万元,双方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供借款时生效B、甲可以随时返还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正确答案:C

考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如果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书面的管辖协议,而是口头约定由C地法院管辖,此后甲公司反悔,而选择了向合同履行地D地法院起诉,此时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正确答案: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必须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

考题 关于合同的分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张三与李四约定,张三向李四借款10万元,借期一年,利息5000元。后张三将10万元借款交付李四。该借款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B、甲、乙约定,若乙通过司法考试,则甲赠与乙一台IBM笔记本电脑的合同生效。该合同属于射幸合同C、甲、乙约定,甲以一辆汽车给乙设立质权,半个月后甲交付汽车。甲、乙间的质押合同属于实践合同D、甲、乙约定,甲向乙出售汽车一辆,价款20万元,乙分五期支付,每期4万元,于每年的1月1日支付。该买卖合同属于非继续性合同正确答案:D

考题 单选题甲离开妻子乙和女儿丙独自外出打工,一直杳无音信,乙遂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死亡。后因生活贫困,乙将女儿丙交给丁收养,办理了相关手续。乙亦与同村的戊结婚,但1年后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又过了1年,甲返回家中,请求法院撤销其死亡宣告,与乙自行恢复原婚姻关系,并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要回自己的女儿。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一项?(  )A 甲和乙的婚姻关系自行恢复B 甲和乙的婚姻关系经乙同意,即自行恢复C 丁与丙的收养关系因甲的死亡宣告撤销而自行解除D 丁与丙的收养关系征得丁和丙的同意可以解除正确答案:C解析:AB两项,《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本题中,甲的妻子乙已经与丙再婚了,即便其后又离婚,也无影响再婚的事实存在,甲乙之间的婚姻关系依然不能自行恢复,也不能经乙同意而恢复。C项,《民法总则》第52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无效。D项,《民通意见》第3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仅以未经本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准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考题 单选题甲与乙订立了合同,后甲发现乙未满18周岁,于是向乙的父母提出撤销合同,其父母不同意撤销并追认了此合同。则此合同()。A 有效B 无效C 效力待定正确答案:A解析:暂无解析

考题 单选题甲与乙签订一份约定由丙向乙履行的合同,后丙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而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该合同应由()。A 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B 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C 丙向乙承担违约责任D 甲和丙共同向乙承担违约责任正确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涉及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该合同应由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考题 甲与乙订立了合同,后甲发现乙未满18周岁,于是向乙的父母提出撤销合同,其父母不同意撤销并追认了此合同。则此合同()。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正确答案:B

考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或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 A.甲经乙(精神病人)的父母同意而收养乙 B.甲、乙根据合同法订立抵押合同 C.甲年满10周岁时向乙购买了价值2000元的自行车 D.甲与乙约定选择法院管辖答案:C解析:【精解】依民法规定,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要件之一。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不相适应的行为是无效的。因此C中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考题 单选题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50%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3年真题]A 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乙的损失B 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约定金额向乙支付报酬C 甲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赔偿乙的损失D 甲无权解除合同,并应依约向乙支付报酬正确答案:B解析:《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这是基于承揽合同的特殊性赋予定作人的权利,定作人解除合同时,不需要说明理由,但是如果承揽人并无过错,则应当赔偿承揽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