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相关资料:除上述收入外,张某2019年无其他收入;张某综合所得的年度扣除金额为80000元。

题目
其他相关资料:除上述收入外,张某2019年无其他收入;张某综合所得的年度扣除金额为80000元。
  张某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19年发生以下经济行为:
  (1)取得境外某企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15万元,该项收入境外纳税1万元并取得境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已知该国与我国之间尚未签订税收协定。
  问题(1):判断张某取得的专利权使用费境外所纳税款是否能在本纳税年度足额抵扣并说明理由。
问题(2):计算张某从境外取得的专利权使用费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以市场价200万元转让2008年购入的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原值60万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税费0.6万元。
  问题(3):判断张某转让住房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3)拍卖海外回流文物(已经文物部门认定),取得收入800万元,该文物无法确定财产原值。
  问题(4):说明张某取得的拍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所得项目和税率。
问题(5):计算张某取得的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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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有( )。

A.张某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375元

B.张某的劳务报酬收入应按3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C.张某的稿酬收入没有超过2000元,所以不用缴纳所得税

D.支付给张某特权使用费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1000元


正确答案:BD
解析: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准予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张某本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超过4000元,准予扣除额=30000×20%=6000(元),因此,A项所述错误,不选。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30000-6000=24000(元),属于20000元-50000元的范围之内,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即税率=20%×(1+50%)=30%。因此,B项所述正确,当选。张某的稿酬收入小于4000元,准予扣除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由于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则其需要缴纳所得税=(2000-800)×20%×(1-30%)=168(元)。因此,C项所述错误,不选。张某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0元,超过4000元准予扣除20%的费用,所以,费用扣除额=5000×20%=1000(元)。因此,D项所述正确,当选。故本题答案为BD。

第2题:

张某为某证券公司经纪人,2019年7月取得不含增值税佣金收入12000元,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则下列相关表述正确的有( )。

A.张某取得的佣金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税
B.证券公司向张某支付佣金时,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C.该笔佣金收入的收入额为9600元
D.该笔佣金收入的展业成本为2400元
E.该笔佣金收入计入当年综合所得的金额为9600元

答案:B,C,D
解析:
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12000×(1-20%)=9600元],收入额减去展业成本以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9600-2400=7200元),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9600×25%=2400元)。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规定的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

第3题:

某公司高级工程师张先生2010年取得如下收入

(1)每月从任职公司取得工资收入8000元。

(2)3月份在某学术杂志上发表专业论文,取得稿酬10000元。

(3)5月份到某工业大学讲课,取得讲学收入50000元。

(4)6月份为某部门翻译专业技术资料,取得翻译费3800元。

(5)7月份到一家饭店吃饭,向服务人员索要发票,刮开后发现中得500元奖金。

(6)8月起按照市场价格对外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每月取得租金收入为2900元。

(7)9月份为某公司提供技术咨询,一次性取得报酬20000元,并从中拿出5000元通过市民政局向贫困山区捐款。 已知:上述收入均不考虑缴纳其他税费。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张某每月取得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张某取得稿酬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张某讲课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张某取得翻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计算张某取得奖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计算张某对外出租住房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计算张某提供技术咨询取得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
[解析](1)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2000)×20%-375=825(元)。
(2)稿酬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30%)=1120(元)。
(3)讲课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000×(1-20%) =40000,适用加成征收的规定。
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30%-2000=10000(元)。
(4)翻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600(元)。
(5)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题中奖500元,不超过800元,所以免税。
(6)出租住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900-800)×10%×5=1050(元)。
(7)技术咨询收入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16000,通过政府机关向贫困地区捐款,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扣除,16000×30%=48005000,所以只能扣除48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4800)×20%=2240(元)。

第4题:

中国公民张某同时在甲、乙两家公司任职,2019年取得的收入情况如下:
(1)甲公司每月支付其工资30000元,且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张某每月自己负担的符合规定标准的三险一金合计为3000元。1月甲公司统一给包括张某在内的全体员工购买了每人每年3000元的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
(2)乙公司每月支付其工资10000元。
(3)8月因出版一本辅导书籍取得20万元的稿酬。
(4)9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000元、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2000元、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500元。
(其他相关资料:张某的女儿目前在美国留学,其与妻子约定由张某扣除子女教育支出;张某首套住房贷款合同于1月底终止(20年内),其每月2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于1月底全部归还完毕,其与妻子约定由张某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张某父母年纪均已过60岁且张某是独生子。张某选择由甲公司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各扣除项目,张某已向甲公司提供有关信息并依法要求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
(1)简述纳税人同时取得两处工资时,专项附加扣除如何处理。
(2)甲公司1~2月预扣预缴张某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3)乙公司1~2月预扣预缴张某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
(4)张某取得稿酬所得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5)张某取得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2)
①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3000-5000-3000-(1000+1000+2000)=21000(元)
甲公司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21000×3%=630(元)
②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2+3000-5000×2-3000×2-200-(1000×2+1000+2000×2)=39800(元)
甲公司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39800×10%-2520-630=830(元)
本题涉及的专项附加扣除:①子女教育支出,由于约定由张某扣除,则张某本人每月定额扣除1000元;②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扣除期间截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所以当年只有1月需要扣除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③赡养老人支出,张某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由于题目交代张某选择由甲公司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各个扣除项目,则上述费用均由甲公司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3)来自乙公司的工资、薪金所得由乙公司按月全额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①1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元)
乙公司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0000×3%=300(元)
②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10000×2=20000(元)
乙公司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20000×3%-300=300(元)
(4)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1-20%)×70%=1120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112000×20%=22400(元)
(5)国债利息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500×20%=100(元)

第5题:

张某任职于国内某软件公司,2019年3月取得的收入如下:
(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8000元,托儿补助费500元,加班补贴200元。
(2)在某大学授课,取得讲学收入3500元。
(3)取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文化奖金13000元。
(4)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2000元。
(5)按市场价格出租住房,当月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15000元,当月出租住房过程中缴纳的可以税前扣除的税费合计为900元,由张某负担的修缮费用600元,均取得合法票据。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张某取得的文化奖金和经济赔偿收入的税务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取得的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文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B.张某取得的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文化奖金,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C.张某取得的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D.张某取得的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A,D
解析:
选项AB: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D: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6题:

共用题干
张某在我国某市的大型外企工作.2014年2月的收入情况明细如下所示:(1)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2)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000元;国库券利息收入500元。(3)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4)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0元,并将其中的2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希望工程基金会。

下列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有()。
A:张某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375元
B:张某的劳务报酬收入应按30%的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C:张某的稿酬收入没有超过2000元,所以不用缴纳所得税
D:支付给张某特权使用费收入的费用扣除额为1000元

答案:B,D
解析: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准予扣除20%的费用,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张某本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超过4000元,准予扣除额=30000*20%=6000(元),因此,A项所述错误,不选。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30000-6000=24000(元),属于20000元~50000元的范围之内,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即税率=20%*(1+50%)=30%。因此,B项所述正确,当选。张某的稿酬收入小于4000元,准予扣除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由于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则其需要缴纳所得税=(2000-800)*20%*(1-30%)=168(元)。因此,C项所述错误,不选。张某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0元,超过4000元准予扣除20%的费用,所以,费用扣除额=5000*20%=1000(元)。因此,D项所述正确,当选。故本题答案为B、D。


劳务报酬所得30000元,超过20000元小于50000元,应纳税额=30000*(1-20%)*20%+超过20000部分*(1-20%)*20%*(1+50%)=30000*(1-20%)*20%+(30000-20000)*(1-20%)*30%-4800+2400=7200(元)。


张某的稿酬所得2000元,小于4000元,应准予扣除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由于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则其应纳税额=(2000-800)*20%*(1-30%)=168(元)。


由于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本题中张某的特许使用费收入5000元,超过4000元应扣除20%的费用,应扣除额=5000*20%=1000(元);特许使用费纳税所得额=5000-1000=4000(元);准予扣除的捐赠额=4000*30%=1200(元),小于捐赠额,准予扣除的捐赠额是1200元,而不是实际捐赠额2000元;应纳税额=(4000-1200)*20%=560(元)。


本题中,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7200元,稿酬所得个人所得税168元,特殊使用费所得个人所得税560元,国债利息免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合计应纳税额=7200+168+560=7928(元)。

第7题:

个体工商户张某2016年度取得营业收入200万元,当年发生业务宣传费25万元,上年度结转未扣除的业务宣传费15万元。已知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个体工商户张某在计算当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业务宣传费金额为( )。

A.30万元
B.25万元
C.40万元
D.15万元

答案:A
解析:
(1)2016年度扣除限额=200×15%=30(万元);(2)2016年度“待扣金额”=本年度发生额+以前年度结转额=25+15=40(万元);(3)“待扣金额”>扣除限额,在计算201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仅允许按限额扣除30万元。

第8题: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去()之后的余额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A.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B.专项附加扣除

C.专项扣除

D.费用60000元(免征额)


正确答案:ABCD

第9题:

(2017年)国内某高校张教授2019年取得的收入项目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15000元。
  (2)5月份出版了一本书稿,获得稿酬15000元,后因出版社添加印数,当月获得追加稿酬5000元。
  (3)9月份,教师节期间获得全国教学名师奖,获得教育部颁发的资金50000元。
  (4)10月份取得5年期国债利息收入8700元,一年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500元,某上市公司发行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1500元。
  (5)11月份因持有两年前购买的某上市公司股票10000股,取得该公司年中股票分红所得2000元,随后将该股票卖出,获得股票转让所得50000元。
  (6)12月份应A公司邀请给公司财务人员培训,取得收入30000元,但A公司未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其他相关资料:张教授综合所得的全年各项扣除为108000元,平均每月为9000元。除上述收入外,张教授无其他收入。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问题(1):计算单位在支付张教授的工资时,全年一共预扣预缴了多少个人所得税?
  问题(2):张教授5月份稿酬所得出版社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问题(3):9月份张教授获得全国教学名师奖金是否需要纳税,说明理由。如需要,计算其应纳税额。
  问题(4):10月份张教授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需要纳税,如需要,计算其应纳税额。
  问题(5):11月份张教授所得股息和股票转让所得是否需要纳税,说明理由,计算其应纳税额。
  问题(6):回答A公司未履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税务机关应对该项纳税事项如何进行处理?
  问题(7):2019年年度终了,张教授是否应该汇算清缴?为什么?如果需要,应补应退多少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单位应该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15000×12-9000×12)×10%-2520=4680(元)
  (2)出版社应以一个月支付的稿酬为一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5000+5000)×(1-20%)×70%×20%=2240(元)
  (3)不需要纳税。
  理由: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4)需要纳税。10月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20%=300(元)
  理由:对个人取得的国债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5)不需要纳税。
  理由: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的应扣未扣的税款,其应纳税款仍然由纳税人缴纳,扣缴义务人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至3倍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30000×(1-20%)×30%-2000=5200(元) 
  对A公司的罚款在2600元到15600元之间。
  (7)年度终了,张教授需要汇算清缴。因为张教授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而且综合所得的年收入扣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大于6万元,而且张教授所获得的所得中存在应扣未扣税款情况。
  张教授综合所得的年应纳税所得额=15000×12+(15000+5000)×56%+30000×80%-9000×12=107200(元)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元。
  应纳税额=107200×10%-2520=8200(元)
  张某汇算清缴时应补个人所得税=8200-4680-2240=1280(元)

第10题:

(2018年)张某为我国居民纳税人,2019年发生以下经济行为:
  (1)取得境外某企业支付的专利权使用费15万元,该项收入境外纳税1万元并取得境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已知该国与我国之间尚未签订税收协定。
  (2)以市场价200万元转让2008年购入的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原值60万元,转让过程中缴纳税费0.6万元。
  (3)拍卖海外回流文物(已经文物部门认定),取得收入800万元,该文物无法确定财产原值。
  其他相关资料:除上述收入外,张某2019年无其他收入;张某综合所得的年度扣除金额为80000元。
  问题(1):判断张某取得的专利权使用费境外所纳税款是否能在本纳税年度足额抵扣并说明理由。
  问题(2):计算张某从境外取得的专利权使用费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问题(3):判断张某转让住房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问题(4):说明张某取得的拍卖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适用的所得项目和税率。
  问题(5):计算张某取得的拍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解析:
(1)不能足额抵扣。
  理由:境外所得抵免限额=(150000×80%-80000)×10%-2520=1480(元)——关键点:综合所得
  张某从境外某企业取得应税所得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的抵免限额为1480元,其在境外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1万元,高于抵免限额,只能按照抵免限额1480元抵免。
  (2)在我国应纳个人所得税=1480-1480=0(元)
  (3)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由: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4)适用的所得项目为财产转让所得;征收率2%。
  (5)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00×2%=1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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