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 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爆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顾客张

题目
问答题
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 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爆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暴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8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兰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问题:(1)如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应否付款?为什么?(2)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对因山洪暴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

(4)对于乙公司多装的50台B型微波炉,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

(6)张三可向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不应当。因为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而实际上货未到,甲公司享有先履行抗辩权。(2)属于甲公司。因为交付已经完成。
(3)由丙公司承担。因为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
(4)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返还。因为属于不当得利。
(5)无权拒绝付款和要求退货。因为合同约定了质量检验期间,丙公司在此期间未提出异议,视为质量符合要求。
(6)张三可向丙公司索赔,也可向乙公司索赔。因为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损害,受害人有权向其制造者或销售者索赔。

第2题:

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 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 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

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爆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8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问题:

1.如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应否付款?为什么?

2.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对因山洪爆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

4.对于乙公司多装的50台B型微波炉,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

6.张三可向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为什么?


正确答案:
【参考答案及详解】
1.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可以在货物到达前拒绝付款。因为当事人双
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甲公司自买卖标的物(货物)到达后付款,因而尽管出卖人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并将货物交付承运人,但买受人甲公司仍然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等货物到达后付款。
2.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买受人甲公司所有。根据《合同法》第141条第2款第(1)项、第145条规定,买卖合同中如果没有特殊约定,买卖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其所有权自出卖人交付第一承运人时视为移转,即相当于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现实交付给买受人,因而本案中买受人甲公司自出卖人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并将货物交付承运人时,货物所有权转移至买受人甲公司。
3.对因山洪爆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第二买受人丙公司承担风险损失。根据《合同法》第144条规定,本案中,原买受人(第二出卖人)甲公司与第二买受人丙公司于3月13日订立买卖该批运输在途的A型微波炉,根据合同法规定,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该运输在途标的物(微波炉)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因而应由丙公司承担。
4.对于乙公司多装的50台B型微波炉,也可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丙公司愿意接收,其应追加支付相应货款给乙公司;如果丙公司拒绝接收,应返还给乙公司。前者实质上是乙公司与丙公司重新订立了一项新的买卖合同;后者因为甲公司与公司以及丙公司的合同中均没有涉及该50台B型微波炉。其所有权仍归乙公司所有,因而丙公司取得该50台B型微波炉于法无据,属于不当得利,应将其返还给乙公司。
5.丙公司不得拒绝付款和退货。根据《合同法》第158第1款条规定,本案中,出卖人甲公司与买受人丙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货物检验期限为货物到达后10日内,而该批货物于3月20日到达丙公司,4月15日买受人丙公司方通知甲公司货物质量有瑕疵而拒绝付款和要求退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此时已经视为该货物质量符合约定,因而买受人丙公司不得拒绝付款和要求退货。
6.张三既可以向销售者丙公司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乙公司请求损害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本案中张三作为消费者购买微波炉受到人身损害,可以选择向销售者丙公司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乙公司要求赔偿。

第3题:

甲公司与乙运输公司订立一货物运输合同,由乙公司负责将甲的货物通过铁路由济南运往上海。后乙运输公司又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联运合同,由丙公司负责北京至上海段该货物的铁路运输。在北京至上海途中,因可归责于丙的事由致货物毁损。对该部分毁损,应由谁对甲负责?()

A、乙运输公司

B、丙运输公司

C、乙、丙公司负连带责任

D、乙公司先向甲公司赔偿,后乙公司再向丙公司追偿


答案:A

第4题:

四、(本题23分)

案情: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 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爆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问题:

1.如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应否付款?为什么?

2.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对因山洪爆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

4.对于乙公司多装的50台B型微波炉,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

6.张三可向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为什么?


正确答案:
1.不应当。因为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而实际上货未到,或甲公司享有先(后)履行抗辩权。
2.属于甲公司。因为交付已经完成。
3.由丙公司承担。因为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
4.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返还。因为属于不当得利。
5.无权拒绝付款和要求退货。因为合同约定了质量检验期间,丙公司在此期间未提出异议,视为质量符合要求。
6.张三可向丙公司索赔,也可向乙公司索赔。因为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损害,受害人有权向其制造者或销售者索赔。

第5题:

甲、丙两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将该批货物从北京运往广州交付给丙公司。在运输途中,甲公司与丙公司解除该合同,将该批货物出卖给广州的丁公司。甲公司与丁公司约定,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到广州后交货。合同签订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因地震而灭失。该货物损失的承担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正确答案:D
本题考点是在途买卖货物的风险。《合同法》 第144条规定:在途买卖合同,指出卖人已将标的 物交付承运人运输后,再寻找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 同,此时标的物正在运输途中。在途买卖合同之动 产风险,自合同成立时即由买受人承担。本案中由 丁公承担,因此选D。

第6题:

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暴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问题:(1)如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应否付款?为什么?

(2)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对因山洪暴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

(4)对于乙公司多装的50台B型微波炉,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

(6)张三可向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为什么?


正确答案: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个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代办托运将合同标的货物以铁路运输到乙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甲公司与丙运输公司订立合同,由丙公司以铁路运输的方式将货物运至乙公司所在地,并约定货到以后付运费,丙公司开始运输货物。在运输车辆快到乙公司所在地时,突然山洪暴发将车辆和货物全部冲走,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丙公司应向谁要求支付运费?(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或者乙公司

D.无权请求谁支付运费


正确答案:D
D。解析:《合同法》第314条规定: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故承运公司丙无权要求买卖任何一方支付运费。答案为D。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由卖方甲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位于A地的乙公司仓库交货。甲公司遂于丙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约定由丙公司将货物运至仓库。丙公司在运输途中遭遇到了罕见的泥石流,致使部分货物受损。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乙公司


正确答案:A
《合同法))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承运人丙公司因不可抗力免责。《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公司和乙公司明确约定了交货地点在A地,货物受损时尚未交付,风险应由卖方甲公司承担,故本题应当选择A。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运输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将甲公司的货物运往丙公司。乙公司委托个体运输户张某代运,途中由于车祸致使货物损失大半。对此损失应向甲公司承担责任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张某

D.乙公司和张某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点是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本题中,该批货物的承运人是乙公司。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富赔偿责任。

第10题:


案情:


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乙公司如期办理了托运手续,但装货时多装了50台B型微波炉。


甲公司于3月1 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3月1 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暴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B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问题:


1.如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应否付款?为什么?


2.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对因山洪暴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


4.对于乙公司多装的50台B型微波炉,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5.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


6.张三可向谁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不应当。因为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而实际上货未到,或甲公司享有先(后)履行抗辩权。


2.属于甲公司。因为交付已经完成。


3.由丙公司承担。因为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的意外灭失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


4.乙公司有权请求丙公司返还。因为属于不当得利。


5.无权拒绝付款和要求退货。因为合同约定了质量检验期间,丙公司在此期间未提出异议,视为质量符合要求。


6.张三可向丙公司索赔,也可向乙公司索赔。因为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损害,受害人有权向其制造者或销售者索赔。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