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唐玄宗开元年间,长安城玄武门外发生一起殴斗案件,一名高丽人致一名日本人重伤。根据唐律,处理此案应适用的法律是()A 唐律B 日本法律C 高丽法律D 受害人选择适用的法律

题目
单选题
唐玄宗开元年间,长安城玄武门外发生一起殴斗案件,一名高丽人致一名日本人重伤。根据唐律,处理此案应适用的法律是()
A

唐律

B

日本法律

C

高丽法律

D

受害人选择适用的法律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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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突某(来自甲国)将和某(来自乙国)殴打致死。根据唐律关于"化外人"犯罪适用法律的原则,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适用当时甲国的法律

B.适用当时乙国的法律

C.当时甲国或乙国的法律任选其一

D.适用唐朝的法律


正确答案:D

第2题:

唐朝开元年间,旅居长安的突某(来自甲国)将和某(来自乙国)殴打致死。根据唐律关于“化外人”犯罪适用法律的原则,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适用当时甲国的法律
B、适用当时乙国的法律
C、当时甲国或乙国的法律任选其一
D、适用唐朝的法律

答案:D
解析:
《唐律·明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入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的,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故本题答案为D。

第3题:

唐朝的对外交流比较发达,当时到中国来 学习和经商的外国人很多。两位来自波斯的商灭在长安发生斗殴,其中一人受伤;同时,在斗殴中,还误伤了一位来自日本的学生。现该受伤波斯人和日本人同时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各适用何种法律解决?( )。

A.两者都是波斯法律

B.前者是波斯法律,后者是日本法律

C.前者是波斯法律,后者是唐律

D.两者都是唐律


正确答案:C
【考点】《唐律》中关于法律管辖权的知识点
      【解析】根据《唐律》,“诸化外人相犯。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所以,两个波斯人斗殴引发的赔偿纠纷,由于是“同类”,适用波斯法律;波斯人误伤日本人引发的赔偿纠纷,由于是“异类”,适用唐律。

第4题:

(2005年真题)按照唐律规定的化外人相犯原则,阿拉伯人与日本人在长安相犯,应适用的法律是(  )。
A.唐律
B.阿拉伯法律
C.日本法律
D.阿拉伯法律或日本法律


答案:A
解析:
解析:唐律规定,同一国籍的外国侨民在中国的犯罪,按其所属国法律处断,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因彼此间的侵犯导致的犯罪,则按照唐律处刑,实行属地主义原则。

第5题:

一对英国夫妇婚后移居意大利,后来华工作。该夫妇于今年收养一名中国儿童并决定一起回意大利生活。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该夫妇收养中国儿童所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适用中国法和意大利法
B、应适用中国法和英国法
C、只需适用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
D、只需适用意大利的有关法律规定

答案:A
解析:
《收养法》第21条规定:“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可见,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应重叠适用中国法和其所在地法。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3条规定,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当符合中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并应当符合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法律的规定,进一步说明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应重叠适用中国法和其所在地法。本题中,英国夫妇婚后移居意大利,其所在地为意大利,根据上述两个法的规定,收养中国儿童应同时适用中国法和意大利法。因此A项正确。

第6题:

唐朝贞观年间,一名日本人在长安殴打一名波斯人,造成该波斯人重伤,关于处理此案所应该依据的法律有以下一些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由双方协商选择唐朝、日本或波斯的法律处理 B、按照唐朝的法律处理

C、按照日本的法律处理 D、按照波斯的法律处理


B《唐律·名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王朝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在当时不仅维护了国家主权,同时也比较妥善地解决了因大量外国侨民前来所引起的各种法律纠纷问题。由此可见,本案中,日本人在长安殴伤波斯人,显然属于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的情形,理应按照唐朝法律处理,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

第7题:

唐天宝元年,在长安醉春酒楼,波斯人本拉姆与高丽人金正月发生争执,本拉姆在争吵时一怒之下将金正月推倒在楼口,金失足坠于楼下,致脊骨断裂。请根据法制史学中的相关 知识,判断下列说法中何者正确?
A.根据《唐律?斗讼篇》中规定的化外人的法律适用原则,本案的法律管辖实行属地主义,按唐律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B.若本拉姆在伤人后立即逃离当场,于朋友家中藏匿三日后见官府捕拿行动严密,外逃无望,遂自动投案,根据唐律规定,可以成立自首
C.若金正月当场死亡,则可认定本拉姆构成唐律“十恶”中的“不道”
D.若金正月并未当场死亡,则在一定期限内根据其伤情的变化,确定本拉姆对其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答案:D
解析:
A项中的两人来自不同国家,依化外人原则应按唐律处罚,该选项初看之下似乎正确,但提醒考生注意的是此原则规定在名例篇(《唐律?名例律》)而非斗讼篇。故A项错误。唐律严格区分自首与自新的界限。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新。故B项错误。不道是指杀一家非死罪3人 及肢解人的行为,本拉姆的行为属于过失杀人,并非不道。故C项错误。保辜制度是指对伤人罪的后果不是 立即显露的,规定加害方在一定期限内对被害方伤情变化负责的一项特别制度。D项中所作的描述即是指的 这项制度,故当选。

第8题:

按照唐律规定的化外人相犯原则,阿拉伯人与日本人在长安相犯,应适用的法律是( )。

A.唐律

B.阿拉伯法律

C.日本法律

D.阿拉伯法律或日本法律


正确答案:A
解析:《唐律疏议名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一国籍的外国侨民在中国的犯罪,按其本国法律处断,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的侨民在中国的犯罪,则按照唐律处刑,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因此A是正确的。

第9题:

(2009年真题)按唐律规定,不同国家的外国人在唐朝管辖的地域内相犯,审判时应依据的法律是(  )。
A.唐律
B.原告所属国法律
C.被告所属国法律
D.在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和唐律中选择其一


答案:A
解析:
解析:《唐律疏议·名例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一国籍的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由唐朝按照其所属的本国法处理,实行属人主义原则,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照唐律处罚,实行属地主义原则。可见,选A项。

第10题:

按唐律规定,不同国家的外国人在唐朝管辖的地域内相犯,审判时应依据的法律是( )。

A.唐律
B.原告所属国法律
C.被告所属国法律
D.在当事人所属国法律和唐律中选择其一

答案:A
解析:
唐代的化外人原则即“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即同国籍外国侨民在中国犯罪的,按其所属本国法律处理,不同国籍侨民在中国犯罪者,按唐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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