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甲拥有一节能热水器的发明专利权,乙对此加以改进后获得重大技术进步,并取得新的专利权,但是专利之实施有赖于甲的专利之实施,双方又未能达成实施许可协议。在此情形下,下述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甲可以申请实施乙之专利的强制许可B、乙可以申请实施甲之专利的强制许可C、乙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无须给付甲使用费D、任何一方在取得实施强制许可后即享有独占的实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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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某工艺美术学院接受上级下达的任务,组织本校教师研制某轮船模型,由副教授张某某、高级工程师王某某负责制定修改设计方案,雇请某木器厂工人黄某绘制了模型外观图,制成了轮船模型。此后,上级单位召开了审定会,确定该轮船模型的研制单位为该工艺美术学院。 同年,学校确定由张某某、王某某组织撰写有关模型研制、创作过程的论文。张某某、王某某即各自着手整理材料。王某某将自己执笔写成的两篇论文初稿,均署名王、张二人,送张某某会稿,张将文字略作修改后提出将两篇论文合并为一篇。王某某依其建议将两篇初稿合为一篇,署名为王、张、黄三人,提交学术会议发表,并投寄它刊发表,且申报省社科优秀成果评奖获三等奖。王某某又将该论文中的一部分也即原先的初稿中的一篇以王某某一人署名发表。张某某对王某某自行将合作作品投稿、评奖,只署名王一人以及独得稿酬不满,遂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法院起诉。在审理中,木器厂职工黄某以曾为研制轮船模型绘制外观图为由,要求确认为研制组成员。现问: 获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的哪篇论文的作者是谁?
问题: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工业产权保护范围的是:()。A、《日出日落》电影文学剧本B、可口可乐商标C、断路器生产工艺专利D、内联升厂商名称
问题:案情: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7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4年,每年许可使用费10万元。 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2月,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理由是丁公司已于1999年12月20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灯具并在市场上销售,该发明不具有新颖性。经查,丁公司在获悉甲公司开发出新型灯具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甲公司的有关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灯具。 唐某拟以该专利作价80万元设立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问题:公民张某于2000年4月完成了一项“水变油”的方法发明,5月利用A企业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对该方法进行了验证和测试,并向A企业支付了100万元的测试费用。在测试过程中,A企业的职工王某窃取了张某的技术秘密后,于2000年6月将该技术秘密转让给李某,李某不知道王某的技术秘密系窃取所得,并向王某支付了200万元的转让费。张某得知李某使用自己的技术秘密后,要求李某向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李某向张某支付使用费后,张某要求李某停止使用该技术秘密。 2001年12月,张某将该项技术的专利申请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公司,2002年1月1日,甲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的书面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方法发明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要求,于2003年7月1日即行公布。2004年10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甲公司的请求,对该方法发明进行实质审查后,于2005年1月1日作出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于同日予以登记和公告。 2005年4月,甲公司对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分别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以下情况: (1)乙公司于2004年1月1日开始,多次使用甲公司的该项方法发明。2004年12月15日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支付使用费时,遭到乙公司的拒绝。 (2)2005年4月1日,甲公司得知丙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于2005年2月1日在与某公司的买卖合同中使用甲公司的专利号,非法获利20万元。 (3)丁公司在2002年1月1日前已经使用相同的方法,甲公司于2005年1月1日取得发明专利权后,丁公司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方法。 2005年6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丙公司的侵权行为成立。丙公司于2005年6月10日向甲公司支付了赔偿金20万元。 2005年8月1日,甲公司的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于是丙公司向甲公司要求退还20万元的专利侵权赔偿金。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指出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诉讼的具体诉讼时效期间,并说明理由。
问题:专利权的保护对象包括哪些?()A、发明B、实用新型C、外观设计D、植物专利权
问题: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准备的,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应如何处理?( )A、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但应当同专利权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B、不得继续制造、使用C、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但应当向专利权人支付费用D、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但不得许可他人制造、使用
问题:演绎作品
问题:甲为一白酒生产企业,生产“豪情”牌白酒。甲将该商标注册后,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甲商标权的是:()。A、乙白酒生产企业以“豪晴”作为其白酒的商标B、丙将甲生产的“豪情”酒买回后,撕去标签,换上“茅台”商标招待客人C、丁擅自大量制造“豪情”商标的标识D、戊酒厂以“豪情”商标的标志作为其生产的白酒的装潢
问题:案情:甲公司指派员工唐某从事新型灯具的研制开发,唐某于1999年3月完成了一种新型灯具的开发。甲公司对该灯具的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并于2000年5月19日申请发明专利。2001年12月1日,国家专利局公布该发明专利申请,并于2002年8月9日授予甲公司专利权。此前,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7月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使用该灯具专利技术4年,每年许可使用费10万元。 2004年3月,甲公司欲以80万元将该专利技术转让给丙公司。唐某、乙公司也想以同等条件购买该专利技术。最终甲公司将该专利出让给了唐某。唐某购得专利后,拟以该灯具专利作价80万元作为出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 2004年12月,有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专利无效,理由是丁公司已于1999年12月20日开始生产相同的灯具并在市场上销售,该发明不具有新颖性。经查,丁公司在获悉甲公司开发出新型灯具后,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了甲公司的有关技术资料并一直在生产、销售该新型灯具。 甲公司在未获得专利前,与乙公司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有效?如甲乙双方因此合同发生纠纷,应如何适用有关法律?
问题: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商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其生产、经营的商品上或者提供的服务上()A、必须使用注册商标B、必须使用商标C、可以自由决定是否使用商标及是否将其商标申请注册D、不得使用未注册商标
问题:简述不受专利法保护的智力成果?
问题:以挂号邮件向专利授权部门寄出的专利申请文件,邮件信封的邮戳日期不清的,该申请文件的递交日为:( )。A、专利申请文件上填写的日期B、寄出地邮局收据上的邮戳日期C、邮件送达地信封上的邮戳日期D、国家知识产权局实际收到邮件的日期
问题:某局秘书小李,接受领导任务,按局领导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定稿、上报的本 单位工作报告,依著作权法是()。A、法人单位作品B、委托作品C、职务作品D、个人作品
问题:1993年,作者甲与出版社乙就其作品W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期自1993年8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1997年10月21日,甲又与丙出版社就作品W签订了一份出版合同,并付诸实施。则()A、乙出版社对甲之作品W享有专有出版权B、丙出版社对甲之作品W也享有专有出版权C、甲侵犯了乙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D、丙侵犯了乙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E、甲丙均未侵犯乙出版社的专有出版权
问题:国际对我国知识产权的打压快速减少。
问题:贵州A公司于1983年5月起使用“海龙”商标出口冰箱。北京B公司自1985年7月起生产销售“海龙”牌吊扇。两家公司均未对“海龙”商标予以注册。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两公司均欲申请注册“海龙”商标。1990年3月7日,A公司通过邮局寄发注册商标申请材料,B公司也于同一天将申请材料寄出。国家商标局分别于3月10日、3月8日收到A公司与B公司的申请材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海龙”牌商标应核准注册归B公司所有B、根据同日申请使用在先原则,国家商标局应驳回B公司申请,核准“海龙”商标为A公司注册商标C、如果A公司与B公司以前均未使用过该商标,则双方当事人应当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由商标局裁定D、双方申请人应在30天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商标局主持下由申请人抽签决定
问题:某研究所研究员李某向专利局提出一种“新的密码编码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该发明创造的特征是:编码方法简单,而且不容易被解密。该技术方案能否获得专利?为什么?
问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形成()的知识产权文化。A、尊重知识B、勇于竞争C、崇尚智慧D、崇尚创新E、诚信守法
问题:公民张某于2000年4月完成了一项“水变油”的方法发明,5月利用A企业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对该方法进行了验证和测试,并向A企业支付了100万元的测试费用。在测试过程中,A企业的职工王某窃取了张某的技术秘密后,于2000年6月将该技术秘密转让给李某,李某不知道王某的技术秘密系窃取所得,并向王某支付了200万元的转让费。张某得知李某使用自己的技术秘密后,要求李某向其支付合理的使用费、承担保密义务,李某向张某支付使用费后,张某要求李某停止使用该技术秘密。 2001年12月,张某将该项技术的专利申请权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甲公司,2002年1月1日,甲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的书面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初步审查认为该方法发明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要求,于2003年7月1日即行公布。2004年10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甲公司的请求,对该方法发明进行实质审查后,于2005年1月1日作出授予甲公司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并于同日予以登记和公告。 2005年4月,甲公司对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分别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以下情况: (1)乙公司于2004年1月1日开始,多次使用甲公司的该项方法发明。2004年12月15日甲公司得知后要求乙公司支付使用费时,遭到乙公司的拒绝。 (2)2005年4月1日,甲公司得知丙公司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于2005年2月1日在与某公司的买卖合同中使用甲公司的专利号,非法获利20万元。 (3)丁公司在2002年1月1日前已经使用相同的方法,甲公司于2005年1月1日取得发明专利权后,丁公司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方法。 2005年6月1日,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丙公司的侵权行为成立。丙公司于2005年6月10日向甲公司支付了赔偿金20万元。 2005年8月1日,甲公司的发明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于是丙公司向甲公司要求退还20万元的专利侵权赔偿金。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以下问题:丁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专利侵权?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