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一白酒生产企业,生产“豪情”牌白酒。甲将该商标注册后,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甲商标权的是:()。A、乙白酒生产企业以“豪晴”作为其白酒的商标B、丙将甲生产的“豪情”酒买回后,撕去标签,换上“茅台”商标招待客人C、丁擅自大量制造“豪情”商标的标识D、戊酒厂以“豪情”商标的标志作为其生产的白酒的装潢

题目

甲为一白酒生产企业,生产“豪情”牌白酒。甲将该商标注册后,下列行为中属于侵犯甲商标权的是:()。

  • A、乙白酒生产企业以“豪晴”作为其白酒的商标
  • B、丙将甲生产的“豪情”酒买回后,撕去标签,换上“茅台”商标招待客人
  • C、丁擅自大量制造“豪情”商标的标识
  • D、戊酒厂以“豪情”商标的标志作为其生产的白酒的装潢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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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酒厂生产的下列白酒,属于按粮食白酒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有( )。

A.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

B.用粮食、薯类等多种原料混合生产的白酒

C.用薯类为原料生产的白酒

D.用糠麸为原料生产的白酒


正确答案:AB

第2题:

若2002年初甲公司就已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下列行为中侵犯甲公司商标权的是( )。

A.乙公司在白酒上使用与甲公司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地湖”商标

B.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更换到自己公司的白酒上,用来招待客户

C.丁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将甲公司的注册商标更换到自己公司的白酒上,投入市场

D.乙公司为丁公司的已更换了甲公司注册商标的白酒提供仓储、运输


正确答案:AC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商标侵权行为。根据《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乙、丁公司的行为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丙公司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在自己公司的白酒上使用甲公司的商标,但没有进行销售,而是用于招待,不属于侵害商标专用权。乙公司的仓储、运输行为不构成侵害商标专用权。正确答案是AC.

第3题:

甲公司为其生产的啤酒申请注册了雪之恋商标,但在使用商标时没有在商标标识上加注“注册商标”字样或注册标记。下列哪一个行为未侵犯甲公司的商标权?

A、乙啤酒公司误认为该商标属于未注册商标,在自己生产的啤酒产品上使用了雪之恋商标

B、丙运输公司受乙公司的委托帮其免费运送“雪之恋”啤酒,并不知道甲公司上述情况

C、丁饭店将购买的甲公司“雪之恋”啤酒倒入自制啤酒桶,制作“山雨”牌散装啤酒出售

D、戊公司明知甲公司注册商标的事实和乙公司生产“雪之恋”啤酒的情形,向乙公司出租储藏啤酒的仓库


参考答案:B

第4题:

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
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D: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商标注册【详解】《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本题中,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甲公司可以依据第33条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故A项正确。《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故甲公司有权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非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非撤销),故C项错误。甲公司的救济手段要么异议,要么申请宣告无效,主张先用权于法无据,故B项错误。D项也没有法律依据,故错误。综上,本题答案为BCD。

第5题:

甲公司生产啤酒,其申请注册的“冰点”文字商标被国家有关部门认定为驰名商标。之后乙、丙、丁、戊公司也以不同形式使用该“冰点”标识。下列行为属于对该 商标侵权行为的是:

A.乙公司在自己生产的烈酒上使用 “冰点”商标
B.丙饮料公司将“冰点”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登记使用
C.丁公司将 “冰点”注册为域名,用于网上宣传、销售书籍等文化用品
D.戊公司在自己生产的服装上使用 “冰点”商标

答案:A,B,C,D
解析:
《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 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 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 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 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 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6题: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0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作其他处理,

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

请问:

(1)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2)如不正确,请作出正确的税务处理。


正确答案:

第7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27~28题。

甲市某白酒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受甲企业委托加工一批粮食白酒,甲企业发来粮食成本100000元,白酒厂按合同收取不含税加工费50000元,该批白酒于2012年3月15日生产完成并交付甲企业,共计3吨白酒,该白酒厂挂入往来账结算,未作其他处理(注:假定白酒厂没有同类白酒售价)。

白酒厂的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白酒厂的处理不正确。白酒,一取得了加工费,应就加工费确认加工劳务收入,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相应增值税,另按《消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受托方是法定的代收代缴义务人,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

第8题:

下列各项中,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按粮食白酒适用税率计算征收消费税的有 ( )。

A.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

B.用粮食、薯类混合生产的白酒

C.以薯类白酒为酒基的炮制酒

D.外购薯类白酒以曲香进行调香、调味生产的白酒


正确答案:AB
解析:C和D应该按薯类白酒的适用税率征税。

第9题:

甲企业使用“暖暖”牌商标生产保温瓶已有两年,但该商标一直未申请注册。乙企业为甲企业商品的销售商,知道“暖暖”牌商标已有相应的市场价值,且知道甲企业未对该商标进行注册。于是,乙企业向商标局申请将“暖暖”作为自己的商标。甲企业得知后,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下列选项中商标局依据甲企业提供的证据,不给乙企业注册的情形是:

A:甲企业提供了与乙企业之间的供货合同,乙企业将“暖暖”作为自己生产的保温杯的商品商标
B:甲企业能证明与乙企业之间存在业务往来关系,乙企业将“暖暖”作为自己生产的羽绒被的商品商标
C:甲企业提供了与乙企业之间的供货合同,乙企业将“暖暖”作为自己的销售商标
D:甲企业能证明与乙企业之间存在业务往来关系,乙企业将“暖暖”作为自己生产的电暖气的商品商标

答案:A
解析:
《商标法》第15条第2款:“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保温杯与保温瓶属于近似商品,而羽绒被、电暖气不属于近似商品。销售商标不属于商品商标,故本题选项为A。

第10题:

甲公司将其生产的白酒独创性地取名为“逍遥乐”,并在该酒的包装、装潢和广告中突出宣传酒名,致“逍遥乐”被消费者熟知,声誉良好。乙公司知道甲公司没有注册“逍遥乐”后,将其作为自己所产白酒的商标使用并抢先注册。该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 )

A.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
B.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C.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D.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答案:C,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商标权的取得及商标侵权行为。 甲公司的“逍遥乐”属于有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可阻止他人抢注。《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A项正确。
《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入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故“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的,甲有权主张先用权,故B项正确。
《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制度,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专用权。本题中“逍遥乐”属于有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可阻止他人抢注,但却并不享有注册商标所拥有的权利,不能受到如注册商标那样的法律保护,D项中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等责任形式都是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言的,并不适用于未注册商标,故D项错误。
C项中应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无效。《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故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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