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已抵 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第1题: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2题:
第3题:
第4题:
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
第5题: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中规定可以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购进货物包括:()。
第6题:
A.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B.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C.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年限比
D.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年限比
第7题:
第8题:
A、按照扣税凭证抵扣方法
B、计算抵扣方法
C、农产品核定扣除方法
D、不动产分期抵扣方法
第9题: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可以不用在纳税人建立的台账中记录。
第10题:
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纳税人应建立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台账,分别记录并归集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的(),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