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雷达管制时,当观察到两个或多个雷达位置指示符相近,或观察到在同时做相似的移动以及遇到其它引起对目标怀疑的情况时,雷达管制员应当采取()种以上识别方法进行识别直至确认为止,也可终止雷达服务。
第1题:
提供雷达管制服务时,当管制员对初始联络的航空器通报“雷达看到了”,其含义为()。
第2题:
区域管制室实施雷达管制之前,雷达管制员应当()。
第3题:
在实施雷达管制中,某失去通信联络的已被识别的航空器与其他雷达管制下航空器可以配备()间隔。
第4题:
观察到一个已识别的管制航空器和一个不明航空器在一冲突航径上构成相撞危险时,雷达管制员应当()。
第5题:
航空器雷达识别移交的方法,正确的是()。
第6题:
航空器在本管制区以外发生特殊情况时,如果相邻管制区有要求,并能在雷达显示器上观察到并识别该航空器,雷达管制员()向该管制区提供雷达情报。
第7题:
雷达管制员为了便于雷达管制或减少雷达引导,可以要求在雷达管制下的航空器以指定的方法调整速度。当使用指示空速时,速度的调整通常为()千米/小时的倍数,当使用马赫数时,为()马赫数的倍数。
第8题:
在(),雷达管制员不必向航空器通报其位置。
第9题:
航空器在本管制区以外发生特殊情况时,雷达管制员应当()。
第10题:
当雷达设备突然失效时,雷达管制员应当首先通告()雷达服务终止并实施程序管制间隔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