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是不是所以的法条都考
你好,一般情况下,重要的法条都会考,一般重要的也都有考的可能性,因此,对于法条,重点的一定要记住,一般重要的要做到知晓。
司法考试的法条是怎么考察
你好,一般情况下,法条可以通过案例考察,也可以直接考察,就是直接考法条。
A、学习效果
B、智力水平
C、努力程度
2011年司法考试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学历要求有那些
)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2012年分享:史上最高效的司法考试法条复习方法有那些
根据以往的惯例,司法考试入围的法律、法规共有110个,司法解释约50多个,其中包含法条12000多条。这么多法条到底该如何复习是好呢?本文中,小编对高效复习司法考试的方法进行了整理,供广大司法考试考生参考。
司法考试涉及的法条很多,但每年考试真正涉及的法条只3500条左右,占全部法条总数的37%左右,其中重点法条2000个,约占总数的17%,次重点法条约1500个,占总数的13%左右,在这3500个法条中还包括同一内容涉及的不同法条。我个人认为法条复习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深入。
1.法条背景要知道
掌握法条背后的法理。法律是抽象的生活规则,也是法学理论积淀的结晶。因此,每一个法律条文的背后都隐藏着生活的哲理和法理的支撑。面上的法条只可谓其“然”,背后的法理方为“所以然”,故考生应当结合教材来熟读并把握法条,万不可认为教材只是对法条的简单析义。
2.法条规则逻辑很关键
把握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法律规则是法律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每一个法律规则都有其固定的逻辑结构,都是由假定、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要素组成。法律规则在法条中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一个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可以在一个条文中完整表现,也可以在不同的条文之中表述,甚至可以在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中表述。同时,一个条文也可以表述不同法律规则的不同要素。因此,应当在法条中归纳出法律规则,以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为线索,来破解法条。
3.法条串联速记
围绕知识点编纲织网。我国的部门立法多半表现为:法律+细则(办法、规定)+司法解释的模式。一个法律规则或者一个知识点,往往分别规定在几个不同的法律文件或条文之中,再加上法条天然就各自为“条”,故整个法条就像一把散落的珍珠。因此,考生在学习法条时,必须要将相关的法条组织起来,并以知识点为核心形成一个个完整、系统且简洁的知识网络。
4.法条结合实践案例
在运用中训练提高。卷面的每一道题都是一个案例,甚至一个选项就是一个小案例,司考是名副其实的“实考”。而训练这一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法条融入生活、融入案例。通过法条与案例的结合,以法条破解案例,以案例诠释法条,让生硬的法条鲜活起来,把抽象的法律条文翻版为栩栩如生的生活场景。如此考生也就可以学得快、悟得深、记得牢,在考试中如鱼得水。
预祝广大司法考试考生顺利通过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
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把握司考发展脉搏 2013年的日历已经翻开,2013年司法考试备考也已悄然开始。司法考试经过十余年的 发展历程,已基本到了稳定的状态,从大纲、公告以及各方面情况分析来看,司法考试的特 点和风格也趋于稳定。但近年来司考理论化趋势明显,导致考生失误率增高。面对此等情势, 很多朋友,尤其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难免感到有些手足无措。其实大可不必,只要我们顺应 潮流,把握司考发展的脉搏,照样可以应付自如。下面我就和朋友们分享一下自己的心得, 希望能够对大家2013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所帮助。 一、原因分析 在新的命题形势下,我们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普遍感觉,10%左右的错题是因为对知 识点完全不知道导致的,更多的考生认为,90%的错题是因为失误导致的。通过进一步分析, 我们发现造成失误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因为司法考试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法条的理解和解释水平,而大部分考生面对 法条往往会犯“望文生义”的理解错误,而司法考试要求考生在法律体系内对法条进行理解 和解释,这是司法考试考查的一个方向。 (二)是以熟知代替应知。由于考生受生活中典型事例的影响比受枯燥的法条的影响 要大,在考试中,考生容易用生活中熟知的情形代替法律规定,比如提到盗窃罪,就认为是 秘密窃取,因为在生活中大多数盗窃罪都是秘密窃取,但秘密窃取并不是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或者说是本质规定,这就会导致很多错误。 (三)是考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对静态的法条逐条学习,而不注意法条在规则和制度 中的地位及联系,导致法条在理解上的片面。独角兽司考网的老师在授课中寥寥数语便将类 似问题化解掉了,确实功力不凡啊。 (四)是法律思维问题。考生知道考点,但是不知道用法言法语表现出来,也就是说 不知道如何在法律思维的支配下具体表现为书面文字。 二、应对策略 建议考生针对大纲把相关的知识点都过一遍,注意每个知识点和每一章节的知识点所对 应的历年考过哪些题,以及章节重要内容对应的法条。在系统学习大纲内容的过程中,时刻 注意针对性。总结每处考点历年出现的次数,对应的法条是什么,怎么具体规定的。这个过 程建议最晚在7月中旬一定要完成,在7月中旬开始就要针对法条了,针对法条的学习过程 中,一定要放到法条的联系中学习法条,从规则制度的体系中把握法条之间的联系。 如果在职考生没有时间总结,建议找高人指点迷津。去年在朋友介绍下,通过q q 8000 86 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全程班,经过诸位老师的一番点拨,确实有脱胎换骨的感觉。 否则,自己可能也追悔莫及了。大家不妨联系听听看,加q还可免费试听噢!对帮助考生把 握重点和掌握司法考试规律非常有帮助,当然我个人认为自己也需要总结,二者结合起来比 较好,因为这样印象比较深刻。这样对于目前的标准化试题干扰项的突破和案例题的突破都 非常有效。 7月中旬到8月中旬一定要从法条间的联系中去把握法条和考点,做些质量较好的模考 题,更多的是掌握法条,精确地记忆,考虑和法条放在一个体系中,它有什么意义和效果。 到了8月中旬至9月初这段时间建议一定要转入做题。最好的题便是历年真题。如独角 兽司考网老师所言,“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大家可以日后慢慢体会。做题的过程最 好按照司法考试的时间进行安排。另外,可以选择一两套高质量的模拟题进行一下模考,一 方面找一下考试的感觉,另一方面也可对自己的状态摸下底。当然,要尽量做到“不以物喜, 不以己悲”。切不可因为眼前成绩的高低而影响了自己的情绪,更不能因此打乱复习的步骤 和节奏。 到了考前十余天的时候,不要再奢望面面俱到,不要再全面撒网式的复习,显然,此时 时间已经不允许了。倒不如把有限的时间用在更有可能得分的地方。比如对自己的错题、遗 漏的知识点进行有针对性的复习。另外,就一些记忆性的知识看一下法条或讲义也是不错的 选择,比如刑诉和民诉的法条,三国法的讲义等等。当然,主要还是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 最重要的此时不要自乱阵脚! 朋友们,新的一年,司法考试必将旧貌换新颜,我们也要顺应发展的潮流,把握发展的 脉搏,正所谓与时俱进!祝大家2013年司法考试顺利!
新疆的考生,司法考试现场确认的时间忘记了,在哪里可也查到时间?
司法部的网站查询公告,或通过链接进入新疆
因为以前没学过想要详细点的课本,从头学就像时大学法律系的那种,今年我上大一,
我想自学几年,然后去考律师执照,帮我推荐一下书吧,最好告诉我法条用不用都背过,
重点要背哪些
法条中还分很多种吗?请告诉我教材的名称及出版社,还想问一下法律具体怎么学?
你可以去找法网下点课件听听,很经典的。买书的话,我建议你买尽5年的真题好好研究,只要你把真题研究懂了,考过没有问题了。法条的话,最主要还是理解,不过你记性好的话背下也可以。我现在,你要叫我说出具体的法条怎么规定,我说不出来,但是遇到法律问题,我就知道法律大概是怎么规定的。应付司法考试,处理诉讼已经没有多大问题了。祝你好运
我要参加2012年的司法考试,用2011及其以前的法律书行吗?现在每年法条变的多不多?谢谢帮助!
可以,不过注意更新已经修改的就好。
司法考试港澳台报考货是复习或是报班等怎么选择?大家给点建议?因为看到港澳台的考生好像和大陆的有区别!
建议认真复习,理性选择,与大陆的备考相似。
司法考试都要复习那些部门法或法条?法条众多应怎样做取舍?哪些教材或练习册复习效果好?以及一些相关的考试经验 请有司法考试经验的朋友传授下经验 请不要复制粘贴 谢谢了!!
考生应当结合大纲和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将所考查的部门法和每部法考查的内容大致熟悉一下。以民法为例,从考查的法条而言,包括《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等,以及各部门法的相关司法解释(考生可以从当年的司法考试大纲上明确具体考查范围)。
从考查的内容看,除了要了解每个法条的重点内容以外,还要搞清楚每个法条所规定内容的纵横联系,例如,我国各个民事法律规定的民事主体有哪些,具有哪些共性和特性等,这样复习的效果是有助于知识的立体化。笔者在第一阶段的复习遵循四个“原则”,下面详述之:
1. 司法考试内容的复习起点安排,最好按照各部门法所占分值比例来安排,例如,可以先复习刑事法律或者民事法律;
2. 就司考复习的顺序而言,建议采取“实体法+程序法”的方法,例如“民事法律+民事诉讼法律”,“刑事法律+刑事诉讼法律”,“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等等,这样的复习方法不仅可以弥合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障碍,而且可以相互对应,促进记忆和理解。
3.微观复习即具体到每个部门法的复习,应首先掌握司法考试指定教材中相关理论知识,然后再结合法条和司法解释融会贯通,最后研究历年真题,分析考查方式和考点。一般而言,历年真题中的考点是“恒重”的,即重复率很高。但是从 2004年的考题来看,司法考试涉及的内容有全面性的趋势,所以要避免一个误区即只依赖历年考点来复习,这样会有失偏颇。
4. 将记忆性偏重的知识点放在后面复习。由于记忆规律的作用和大强度的复习,不可能有太长时间的记忆,所以要将这种记忆性偏高的知识点“置后”。例如,法制史、法理学、国际公法等内容。
除以上四个原则外,笔者建议考生在司考复习中,除了依靠“眼睛”和“大脑”,还要学会用“手”,即要善于总结。采用这种做法的原因有二:一是有助于记忆,俗话说“好记性赶不上烂笔头”;二是,由于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很详细,如果每一阶段的复习都一页页翻实属负累,而大纲又过于简单,所以考生应制备自己的“复习宝典”,将涉及的知识点系统化,例如,可以写明考点包括的主要制度,各制度考查的关键点是什么,有哪些疑点甚至包括复习过程中闪现的“灵感与火花”。也许在复习的第一阶段会感觉工作量比较大,但到最后一阶段相信会有明显的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知识的“消化”阶段
第一阶段的复习已经奠定了比较扎实的基础,第二阶段就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地夯实知识、提高运用能力。在此阶段建议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方便理解和强化记忆。例如,三大诉讼法之间的比较分析,诉讼中不同阶段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比较等等。此外,就是要对历年的考点进行分析比较,看看哪些是司法考试考查的“恒重点”,哪些内容还没有涉及过;还应该仔细研究答案分析里的解题思路和解题技巧,特别是针对案例分析题和论述题的解答。
(三)知识的“吸收”阶段
此阶段是查缺补漏的阶段。考生可以选择一两套高质量的模拟题进行练习,考查一下自己对知识的实际运用能力。对自己还没有掌握或者掌握不透彻的知识进行补充,对重要的知识点再进行强化。
每个阶段的复习要有全有偏。由于司法考试复习的内容很庞杂,所以不可能面面俱到,要有所侧重。像分值比例大的法要进行全面复习,不能仅仅依靠重点法条和历年考题。但有些部门法(如经济法),不必条条记忆和理解,把历年真题的考点和重点法条搞懂搞透即可应对考试。这里还要特别提及行政法的复习,一方面行政法的考题偏难,另一方面司法考试指定教材中行政法部分的内容体系性不强,所以最好拿一本本科教材做参考,有助于相关知识的理解。最后,笔者认为复习过程中,阅读法条不能只停留在字面,而应该透析法条背后的法理精神,这样才能真正掌握知识点。
以上就是笔者在司考复习过程的一点心得,希望对考生朋友有所裨益。备考期间要保持良好的心态,相信天道酬勤,祝各位考生好运!
关于民法的复习方法,我还有一点感受,就是不要搞“题海战术”。目前大量出版的各种应试题解,无疑均可作为考生复习的参考资料,但老师出题时总是围绕民法教学的理论体系和教学要点来进行的,所以,做题只能是掌握题型以及答题技巧的一种途径,如果陷入题海之中,放松对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的掌握只能是本末倒置。相反,如果你把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都掌握得很熟练了,不管考试大纲怎么变化,也不管考官采用什么形式来考查,所谓“万变不离其宗”,考生都可以运筹帷幄,旗开得胜
配合使用名师培训班讲座,效果显著。
万国和三校音频资料的运用(建议买一个大容量的MP3)
这是你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宝。切记,无论如何一定要有一套的(万国的老师讲的比较细,三校的老师讲得比较深,对考点的把握也比较的准)。
完全可以这么说,人家老师就是*这个吃饭的,有他们为你指点迷津(分析考试的方向、把握考试的重点、建立完整的司法考试的知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