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钱、孙、李四个人比谁的体重最重。已知:赵、钱的体重与孙、李的体重相等;当将钱、李互换后,赵、李的体重高于钱、孙的体重,钱的体重大于赵、孙的体重。

题目
赵、钱、孙、李四个人比谁的体重最重。已知:赵、钱的体重与孙、李的体重相等;当将钱、李互换后,赵、李的体重高于钱、孙的体重,钱的体重大于赵、孙的体重。
如果为真。以下哪项为真( )


A.钱的体重最重

B.赵的体重最重

C.孙的体重最重

D.李的体重最重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赵、钱、孙、李4人涉嫌某案被传讯。 赵说:作案者是钱。 钱说:作案者是赵。 孙说:作案者是我。 李说:作案者在我们4人中。 如果4人中有且只有一个说真话,则以下哪项断定成立?

A.作案者是赵。

B.作案者是钱。

C.作案者是孙。

D.作案者是李。


正确答案:D
解析:如果赵或钱或孙说的是真话,则李说的也是真话,由条件,4人中只有一个说真话,因此,赵、钱和孙不可能说真话,即作案者不是钱,不是赵,也不是孙。说真话的只能是李,即作案者在4人中,因此,只能是李作案。

第2题:

有A、B、O、AB四种血型,血型相同的人之间可以互相输血,只有O型血的人可以输给任何血型的人,但只能接受0型血,而不能接受其他三种血型的血,只有AB型 血的人可以接受任何一种血型的血,但是只能输给AB血型的人,其他三种血型的人都不能接受AB型的血。已知赵是A型血,钱不能接受赵的血,也不能输血给赵, 孙能接受赵的血,但不能输血给赵,李不能接受赵的血,却能输血给赵。 根据上述条件,判断出钱、孙、李三人血型分别是( )。 A.钱A、孙B、李O B.钱B、孙O、李AB C.钱AB、孙O、李B D.钱B、孙AB、李B


正确答案:D
可用代入排除法。由“赵是A型血,钱不能接受赵的血"可知,钱不是A型或AB型,排除A、C两项;由“孙能接受赵的血,但不能输血给赵”可知,孙不是。型血,排除B项。故选D。

第3题:

如果赵川参加宴会,那么钱华、孙旭和李元将一起参加宴会。如果上述断定是真的,那么以下哪项也是真的?()

A、如果赵川没参加宴会,那么钱华、孙旭和李元三人中至少有一人没参加宴会。

B、如果赵川没参加宴会,那么钱华、孙旭和李元都没参加宴会。

C、如果钱华、孙旭和李元都参加了宴会,那么赵川参加了宴会。

D、如果孙旭没参加宴会,那么赵川和李元不会都参加宴会。


参考答案:D

第4题:

赵、钱、孙、李四个人中既有大人也有小孩。给他们称体重时,赵、钱两人的体重几乎等于孙、李两人的体重;将钱、李对换一下,赵、李两人的体重明显大于孙、钱两人的体重,并且赵、孙两人的体重还小于钱的体重。

根据题干信息,下面哪项是赵、钱、孙、李的体重的正确顺序(由重到轻)?

A.李、钱、赵、孙

B.李、钱、孙、赵

C.钱、孙、李、赵

D.钱、赵、李、孙


正确答案:A
【答案】A。解析:根据题干可以知道,赵+钱=孙+李,赵+李>孙+钱,由此可以推出李>钱,赵>孙;又因为赵+孙钱,所以四个人的体重由重到轻就是李>钱>赵>孙。因此选A。

第5题:

某次考试,赵、钱、孙、李四人的成绩统计如下:赵、钱、孙的平均分为 91 分,钱、孙、李的平均分是 89 分,赵、李的平均分是 95分,那么赵得了多少分?( )

A.85

B.94

C.97

D.98


正确答案:D

第6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A

  选项A表述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孙、李不再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限。

  选项B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选项C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

  选项D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7题:

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创办一家合伙企业,生产加工豆类制品。为了扩大经营,合伙企业于2000年10月向银行贷款10万元,还款期限为1年。2001年6月经赵、钱、孙三位合伙人的同意,合伙人李退伙。银行贷款到期时,合伙企业发生亏损,无力偿还,这笔银行贷款应该由( )。

A.合伙企业偿还

B.赵、钱、孙偿还

C.赵、钱、孙、李按照合伙协议的比例偿还

D.赵、钱、孙、李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解析: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8题:

赵、钱、孙、李四人共同出资设立一字号为"通达商场"(已依法核准登记)的个人合伙。赵被推举为合伙负责人。2005年3月,通达商场与昌泰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合伙的负责人赵为原告

B.核准登记的字号“通达商场”为原告

C.赵、钱、孙、李为共同原告

D.赵、钱、孙、李和“通达商场”为共同原告


正确答案:C
《民诉意见》第47条规定,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个人合伙有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全体合伙人可以推选代表人;被推送的代表人,应由全体合伙人出具推选书。注意:尽管《民通意见》第45条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但是由于《民通意见》相对于《民诉意见》而言属于"旧法",依"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适用《民诉意见》。

第9题:

某大学将在赵、钱、孙、李、周、吴等6位同学中选拔几位参加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通过一段时问的训练考察.老师们对过6位同学形成如下共识:

(1)不选拔赵;

(2)或者选拔孙,或者不选拔钱;

(3)如果选拔李,则不选拔周;

(4)赵、钱、周都有可能被选拔出来;

(5)如果不选拔赵.则一定要选拔李;

(6)选拔孙,或者选拔吴。

据此,可以推出( )

A.选拔赵、钱、孙

B.选拔钱、孙、李

C.选拔孙、李、吴

D.选拔李、周、吴


正确答案:B
108.【解析】B。根据(1)可知不选赵,排除A。由(3)可知李和周不能同时选,排除D。由(6)可知孙和吴也不同时选,排除C。故答案为B。

第10题:

赵、钱、孙、李四人合作完成一项统计工作,工作完成后领导发现其中有一个统计表出现数据错误,遂询问赵、钱、孙、李四人。询问情况如下:赵说:“这个统计表不是我做的。”钱说:“这个部分是李完成的。”孙说:“这个统计表是钱做的。”李说:“钱说的是不对的,”他们当中只有三人说真话,且该统计表由四人中的一人独立完成,是:
A 赵
B 钱
C 孙
D 李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找到逻辑关系。
发现矛盾关系:而钱说的话和李说的话满足矛盾关系,必有一真一假。
那么,根据条件“他们当中只有三人说真话”,赵和孙的话都是真话,这个统计表是钱做的。
故正确答案为B。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