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怨憎会苦?何时才能断除这种痛苦?《前行》中讲的“怨憎会苦”,主要是从哪个侧面分析的?为什么?

题目
问答题
什么是怨憎会苦?何时才能断除这种痛苦?《前行》中讲的“怨憎会苦”,主要是从哪个侧面分析的?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一)定义:指所憎恶的人或事,欲其远离,而反共聚。比如,想见的爱人见不到,怨恨的敌人却总是狭路相逢;想听的喜讯听不到,不愿意听的噩耗却时时传来;非常希望身体健健康康的,可往往是病魔缠身,没有自由快乐之时……这些不悦意的外境经常出现,而特别希求的对境日益远离,令心产生强烈忧苦,这就是轮回的本性。《大毗婆沙论》亦云:“不可爱境,与身合时,引生众苦,故名非爱会苦。”意即不可爱的对境常出现在自己身上,或者自己面前,引生各种不同的痛苦,这就叫怨憎会苦。
(二)断除:只有证悟了空性,完全通达人我、法我不存在,那时候所有的痛苦将销声匿迹,一丝一毫也不可得。而在此之前,不管你转生于轮回何处,都难免要遭受此种痛苦。就算转生为三善趣众生,也常会遇到憎恶的对境,那堕入地狱、旁生、饿鬼就更不用说了。所以,要想远离这种痛苦,证悟空性非常重要。
(三)《前行》中讲的“怨憎会苦”:华智仁波切讲的“怨憎会苦”,主要是阐述财产的过失。虽说从广义而言,遭遇任何麻烦、苦恼等不悦意对境,都是怨憎会苦,但此处着重讲的是财产。
(四)原因:因为作为修行人理应知足少欲,而财产却能给自己带来极大障碍。如果你财产不多,至少会有时间去修行,否则,成天忙于打理财富,根本不会希求解脱。其实,无论你拥有多少财产,都免不了遭受最初积累、中间守护、最后增长等无尽痛苦。诚如佛陀亲自授记的怙主龙猛所言:“积财守财增财皆为苦,应知财为无边祸根源。”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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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佛教认为造成人类烦恼的三毒是()

  • A、贪瞋痴
  • B、贪亲苦
  • C、贪瞋怨
  • D、贪苦痴

正确答案:A

第2题:

苦的原因找到后,如何断除?


正确答案: 苦的核心是怕死亡,生死大事没解决。当你在闻思、在理解的时候,你要有崇高的理想目标,知道修行是非将相所能为的大丈夫事业。用生命去求法、去修,再怎么磨你都没关系,你都愿意。有这种修行的魄力,你才能真正体证到无常、无我,再来,做到无我。

第3题:

民间上有所谓“怨怨相报何时了”的说法。试用民法学的有关原理对该说法加以辨析。


答案:
解析:
(1)该说法不完全正确。该说法反映了民法的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制度。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之权利的制度。除斥期间则是指民事实体权利的存续期间。
(2)“怨怨相报何时了”,意在劝告人们对“怨怨相报”必须及时了断,不能总是无休止地抱怨。从民法的角度讲,这句话表明,权利人应当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积极地行使权利,如果未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积极地行使请求权,则法律对他的权利将不予以保护。此外,除斥期间也要求权利人必须在法定期间内主张实体权利,如果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期间经过将导致该权利归于消灭。“怨怨相报何时了”表明,无论是合同之债,还是侵权损害赔偿之债,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有一个了断,不能无止无休。特别是在双方当事人的债权符合抵销的情形下,可以通过抵销以消灭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此时怨怨已经“相报”,没必要再进行了断。
(3)但是,应当注意的是,由于诉讼时效仅仅适用于债权关系,所以不是所有的权利都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对于国有财产以及人身权,比如民事主体在行使姓名权、肖像权等权利时,就不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此外,基于物权所产生的请求权,比如物上请求权的行使,也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怨怨相报”在上述情形下,又具有相对意义的“无止无休”。
(4)可见,“怨怨相报何时了”这个反问句仅仅具有相对的意义。因此,该说法的表述不完全正确。

第4题:

为什么说亲人和怨敌的关系是无常的?这节课所讲的公案,哪个对你触动比较大?为什么?


正确答案: 我们前世最有缘的众生,今生可能特别讨厌;今生依依不舍、感情上特别执著的,却往往是前世的怨敌来讨债。所以,依靠佛理来观察,若对一个人特别耽著、从心底特别喜欢,说明这个人曾是你的怨敌。比如你今生中因为没他感觉活不下去,没他就要跳楼自杀,这种感情执著必定来自于前世怨仇的债;而你即生中特别看不惯的人,很可能是前世最执著的亲人。且不说前世,即便是今生今世,亲怨也是无常的。今天不共戴天的仇人,明天也许会变成志同道合的朋友而互相交亲,情投意合非同寻常。这种现象不在少数。这就是亲人和怨敌关系无常的道理。
都很有触动,这种亲怨如此无常,而我等却因为不明道理或观得太少而造成如是执著,这些公案确实有一定的棒喝作用。

第5题:

怨敌明明是伤害我们的人,为什么反而说他是值得悲悯的对境?


正确答案: 对有我执的众生来说,最珍爱的莫过于自己,但在烦恼强烈现前时,他们连自己的身体生命都弃之不顾,尚能自杀摧毁,那么对其他众生作损恼自然无法避免。理解到这点,我们在受到他人损害时,又怎么会不生悲悯呢?

第6题:

为什么鲁迅说:“人往往憎和尚,憎尼姑,憎回教徒,憎耶教徒,而不憎道士。懂得此理者,懂得中国大半。”


正确答案: 与舶来的“二西之教”(佛、耶两教)相比,道教可谓“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诚然,“儒教”也是土产,但是儒家更多影响社会的“上层”和知识阶层,“和一般的民众并无什么关系”。就是“权势者”和读书人,也无非把孔夫子当“敲门砖”使,“目的一达,这器具就无用,如果不达呢,那可更加无用了。”这一论述鞭辟入里。
道教则不然。道教与中华民族民俗关系密切,其“群众基础”非同寻常地广泛。作为典型多神教,道教的信奉者不分阶层、行业、年龄:就年龄言,幼童醉心神仙传奇,中年迷恋房事养生,老人痴望长寿不死;就行业言,铁匠崇老君,染匠崇梅葛,刺绣崇妃绿,墨匠崇吕祖,乞丐、剃头匠崇罗祖,文具商崇文昌帝君;就阶层言,下焉者普通民众,中焉者举子士人,上焉者皇帝老子„„总之,各取所需,各得其所。“要长生的,迷上了炼丹术;要财宝的,迷上了点金术;想当官的,夜半去打醮祭神;要治病的,请道士来设斋上章;想使亡灵安宁,则让道士来作法事;想使活人无恙,则叫道士来画符念咒,道士可以给你驱邪捉鬼,也可以给你玩两套戏法;可以给你消灾,也可以代你祈福。”总之,道教完完全全表达了一颗“中国心”。

第7题:

什么是求不得苦?遇到这种痛苦时,什么样的人可以轻易化解?什么样的人会越来越痛苦?你属于哪一种人?


正确答案: (一)定义:所谓求不得苦,是指世人欲望无有限度,因各自职业、地位、爱好、身份等不同,以致所求目标也各式各样,若对自己所爱乐的事物,如财产、地位、美色等,求之而不能得,这种痛苦即为求不得苦。如《大毗婆沙论》云:“求如意事,不果遂时,引生众苦,故名求不得苦。”
(二)轻易化解的人:观过轮回痛苦的人,对世间一切不会特别执著。如果学过大乘论典的人,心胸就会非常开阔,所求的东西得到了,不会过于欢喜;得不到,也不会过于伤心。因为你知道这一切都是因缘,因缘具足时,不费力也会自然成功,而如果因缘不具足,再努力也无济于事。
(三)越来越痛苦的人:大多的苦受、烦恼、忧愁,大多数都是求不得苦。尤其是现在的世间人,因看得太多、听得太多,以致所追求的目标和花样也很多。内心的欲望得不到满足,就觉得自己极其倒霉、一无是处,这样想的结果,只能产生越来越大的精神压力,弄得自己无所适从。

第8题:

八苦中,指因身的不协调所引起的是()

  • A、怨憎会苦
  • B、爱别离苦
  • C、生老病死苦。

正确答案:C

第9题:

请分别从作害者、受害者的角度分析,我们为什么对怨敌的损害不应生嗔恨。


正确答案: 1)作害者:作害者损害他人,是不是他们本性如此呢?如果是的话,那生嗔也没必要,因为他的本性如此,无论接触谁,都具有如是的损害性,并不是只对我个人有如此的伤害;如果不是的话,他本性善良,只是以暂时的因缘害我们,那也不要生嗔恨心,因为这不是他的本性。
2)受害者:我们之所以受到这样的伤害,完全是以前曾对众生如此加害过。现在别人来同样损害自己,这也是合乎因果规律的事,自己应该毫无怨言地安忍。

第10题:

怨敌损恼我们,使我们感受身心痛苦,作者为什么反而说是我们害了他?


正确答案: 怨敌来损恼我,是因为我往昔造过类似恶业害过他人,业力今生成熟时,自然导致他对我生起嗔害心。而我依靠他的损恼,偿还宿债、积累功德,他却因缘我生嗔而堕落恶趣,长劫受苦。表面上看,他在损恼我,实际上是我害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