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01年10月5日与某行签订一借款合同,乙公司作为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签章。合同约定甲公司的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5日,到期未还由乙公司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但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2001年12月1日,甲公司与某行经协商将还款期延至2002年4月5日,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2002年5月1日,某行因甲公司未按期还款而首次要求乙公司代为偿还借款本息。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就保证范围而言,乙公司对利息是否要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题目

甲公司于2001年10月5日与某行签订一借款合同,乙公司作为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签章。合同约定甲公司的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5日,到期未还由乙公司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但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2001年12月1日,甲公司与某行经协商将还款期延至2002年4月5日,并通知了乙公司,乙公司对此未置可否。2002年5月1日,某行因甲公司未按期还款而首次要求乙公司代为偿还借款本息。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以下问题。 就保证范围而言,乙公司对利息是否要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对利息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合同只约定对借款本金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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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于2006年10月5日签订一借款合同,丙作为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2007年2月5日,到期未还则由丙对借款本金100万元承担一般保证责任。2006年12月1日,甲、乙双方经协商将还款期限延至2007年4月5日,并通知丙,丙对此不置可否。2007年5月1日,甲因乙未按期还款而首次要求丙偿还借款本息。根据上述案情,下列哪些表述是不正确的( )

A.根据约定的保证条款,甲应该先向乙主张权利后才能向丙主张权利

B.就保证范围而言,丙对本金的利息也应该承担保证责任

C.由于丙对延期付款不置可否,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D.设丙不同意变更还款期,则甲向丙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止于2007年8月5日


正确答案:D
「考点」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解析」(1)《担保法解释》第30条第1款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故排除A项,肯定D项。
(2)更新不同于变更,更新产生新的给付,即产生新的合同,故排除8项。
(3)双方协议变更合同,是以第二个合同变更第一个合同,第二个合同也是合同,适用要约和承诺的规则。故C项排除。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保证甲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自行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债务部分转让给丁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按照原保证合同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不再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对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将部分债务转让,丙公司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第3题:

甲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发生以下的与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有关的经济事项

(1)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购买1台机器,双方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机器;机器购买价格为20万元;乙公司的报酬为8000元。双方未约定其他事项。乙公司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丙公司交涉协商,最终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丙公司处购得该种机器1台,价款为19.5万元,乙公司为此支出了4000元费用。乙公司依约将机器交付给甲公司,但向甲公司提出,双方约定的购买机器价格与实际购买机器价格之间的差额5000元归乙公司所有,或者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4000元费用。甲公司表示拒绝,乙公司因此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起反诉,主张机器存在瑕疵,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查,该机器确实存在质量瑕疵。

(2)甲公司需要一笔资金,于2010年3月5日向丙公司借款5万元,双方以书面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年利率为6%,应付利息由丙公司预先在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借款期满时甲一次偿还全部借款。丁公司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丁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自借款期满之日起1年,但未就保证担保的范围作约定。丙公司依约向甲公司交付借款。借款期满后,丙公司请求甲公司偿还借款,甲公司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还款,丙公司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丁公司也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何种合同?

(2)乙公司主张取得购买机器差价款5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4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指出甲公司、丙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6)丁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应是什么?

(7)丁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解析](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行纪合同(1分)。
(2)乙公司主张取得差价款5000元,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题目中,行纪人(乙公司)低于指定价格买入,当事人对于差价款没有约定,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甲公司)。因此乙公司的主张不符合规定(1分)。
(3)乙公司主张甲公司承担4000元费用,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对于费用的承担没有约定,则由行纪人(乙公司)自己承担。因此乙公司的主张不符合规定(1分)。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则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即机器存在瑕疵),由行纪人(乙公司)向委托人(甲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分)。
(5)借款合同约定1年应付利息预先自借款本金中一次扣除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借款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1分)。
(6)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所以保证人丁公司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1分)。
(7)丁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1分)。

第4题:

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丙公司、丁公司为甲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丙公司和丁公司约定:丙公司承担60%的保证责任,丁公司承担40%的保证责任;但丙公司、丁公司在与债权人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时,未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还款期限届至,甲公司无力清偿欠款。有关本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银行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60%的保证责任
B.乙银行有权要求丙公司就债权本息全额承担保证责任
C.乙银行只能要求丁公司承担40%的保证责任
D.乙银行有权要求丁公司就债权本息全额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D
解析:
(1)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各自的保证份额,视为连带共同保证;(2)各保证人之间内部的份额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

第5题:

根据甲公司的下列哪些《承诺(保证)函》,如乙公司未履行义务,甲公司应承担保证责任?

A.承诺:“积极督促乙公司还款,努力将丙公司的损失降到最低”

B.承诺:“乙公司向丙公司还款,如乙公司无力还款,甲公司愿代为清偿”

C.保证:“乙公司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相符”。实际上乙公司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

D.承诺:“指定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乙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但拒不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B,C
解析:
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成立的认定:(1)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书面协议的,保证合同成立。(2)保证人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并为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B)(3)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或者主合同中虽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者盖章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选项C正确。《担保法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保证人对债务人的注册资金提供保证的,债务人的实际投资与注册资金不符,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保证人在注册资金不足或者抽逃转移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6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因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便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及其利息的保证责任。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便向甲公司进行追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对甲公司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乙银行向丙公司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B.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及其利息

C.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丙公司逾期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

D.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


正确答案:B
本题涉及保证人追偿权问题。根据《担保法》第31条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解释》第42条进一步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31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题中,法院判决中并未明确保证人享有追偿权的内容,故保证人丙公司只能根据其承担责任的事实,向甲公司行使追偿权,即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及其利息,故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根据上述规定,A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7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1份500万元的借款合 同,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因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 银行便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 证责任,乙银行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丙公司承担 500万元及其利息的保证责任。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后,便向甲公司进行追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对甲公司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乙银行 向丙公司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B.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及其利息
C.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丙公司逾期承担保 证责任的利息
D.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


答案:B
解析:
。本题涉及保证人追偿权问题。根据《担保 法》第31条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法解释)第42条进一步规定,人民 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 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31条规 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 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保证人对偾务 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 任之日起开始计算。本题中,法院判决中并未明确保 证人享有追偿权的内容,故保证人丙公司只能根据其 承担责任的事实,向甲公司行使追偿权,即向甲公司追 偿500万元及其利息,故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 根据上述规定,A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 为B。

第8题:

甲、乙于2001年10月5日签订一借款合同,丙作为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5日,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2001年12月1日,甲、乙双方经协商将还款期延至2002年4月5日,并通知丙,丙对此未置可否。2002年5月1日,甲因乙未按期还款而首次要求丙偿还借款本息。根据上述案情,请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

1、就保证范围而言,丙对本金的利息不承担保证责任。

2、由于丙对延期还款期未置可否,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根据约定的保证方式,甲应该先向乙主张权利后才能向丙主张权利。

4、若丙不同意变更还款期,则甲向丙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止于2002年8月5日。

5、若丙书面同意变更还款期,则甲向丙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止于2002年10月5日。


参考答案:

1、正确。根据合同约定,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错误。根据《担保法》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为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3、错误。合同约定的是承担“连带责任”。丙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而非“一般保证”。只要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正确。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5、正确。理由同上。补充一条:保证合同应当以书面订立。根据此规定,丙书面同意,变更有效期有效。


第9题:

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一份500万元的借款合同,由丙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因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便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丙公司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乙银行便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由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及其利息的保证责任。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便向甲公司进行追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

A.丙公司对甲公司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乙银行向丙公司要求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
B.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及其利息
C.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丙公司逾期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
D.丙公司可向甲公司追偿因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

答案:B
解析:
依据《担保法解释》第42条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而非自债权人要求保证入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计算。依据《担保法解释》第34条的规定,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开始计算时效是指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故A选项错误。依据《担保法解释》第43条的规定,保证人追偿权的范围以主债权的范围为限,也就是凡是因为债务人的原因导致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保证人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凡是因为保证人的原因而导致的保证人承担的责任,保证人都不得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败诉而承担的诉讼费用以及逾期而承担保证责任的利息都是因为保证人的原因引起的,故不能向债务人追偿,因此B选项正确,CD选项错误。本题正确选项为B。

第10题:

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丙公司与丁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但是没有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份额,亦未约定保证方式。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乙银行要求丙公司承担500万元的债务。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公司的主张中正确的是(  )。

A.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债务后有权向甲公司追偿500万元
B.丙公司承担500万元债务后有权直接向丁公司追偿250万元
C.丙公司有权主张乙银行必须先向甲公司要求偿还,甲公司无力偿还时再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主张只承担250万元的保证责任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所以,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先向甲公司追偿;向甲公司不能追偿的部分,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相应份额。(2)选项CD: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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