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厂工程师张某于2001年11月以非职务发明名义向中国专

题目

某工厂工程师张某于2001年11月以非职务发明名义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了ML-01型人体信息诊断仪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该专利于2003年2月12日被批准并公告。2003年4月,该工厂就“诊断仪”的专利权归属问题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张某的专利权无效并要求专利局确认该诊断仪为工厂的发明。经查,诊断仪属于工程师张某的自选课题,是张某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没有用过单位的材料和设备,但申请专利的费用是张某向工厂借的。专利复审委员会随后作出了维持专利权的决定。张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主动打电话给工厂,表示愿意放弃专利权。工厂在接到张某电话后的第二天即与某乡镇企业达成了诊断仪专利权转让的口头协议。 请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张某在电话中同意放弃专利权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是()。

  • A、张某的专利权提前终止
  • B、工厂因此获得了专利申请权
  • C、工厂因此获得了专利权
  • D、对张某的专利权不产生法律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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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科研所研究人员王某利用本单位的实验室的辅助物质条件,积2年的业余时间,完成了一项发明,针对该发明如下阐述正确的是()。

A.职务发明申请权属于王某

B.非职务发明申请权属于王某

C.职务发明申请权属研科所

D.非职务发明申请权属科研所


参考答案:B

第2题:

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2008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某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2009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2009年6月16日,出席过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0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外国优先权,故专利申请应属王某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外国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正确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专利权的取得。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本题中,申请人王某自发明在法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3题:

张某与李某两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分别于1999年4月5日和2000年2月1日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试分析李某能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和条件。


参考答案:

李某获得该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条件是:
(1)在我国,在张某的申请日前,没有任何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先提出专利申请,且有效存在;也没有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取得过专利权;或者虽然有人在张某的申请日前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2)张某的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3)在张某的申请日后李某的申请日前,没有其他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专利申请;或者虽然有人在此间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提出过专利申请,但是其专利申请未被受理,或者受理后专利申请公开前被驳回、被撤回、被视为撤回、被放弃;
(4)该发明本身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取得专利权的实质条件;
(3)李某提出的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的规定;
(4)李某按照法律的规定办理了各项相应的手续,并交纳了规定的费用;
(5)李某自始至终未放弃专利申请权,也没有转让其专利申请权。


第4题:

张某和王某出资设立了樟力有限责任公司,张某、王某分别持股95%和5%,张某为公司的执行董事。王某发现张某将公司设备低价转让给其朋友开办的公司,王某向公司独任监事李某书面反映,但时过两个月李某未采取任何措施,王某应当如何保护自己和公司的权益:

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张某的执行董事职务
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
C.以公司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D.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答案: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39条的规定,王某无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王某无权要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份,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王某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张某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所以D选项正确

第5题:

李某于2001年9月调动工作;2002年7月完成了其原单位分配的发明任务。该发明属于()

A.职务发明

B.非职务发明

C.委托发明

D.共同发明


参考答案:AC

第6题:

● X软件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张某兼职于Y科技公司,为完成Y科技公司交给的工作,做出了一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张某认为该发明是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完成的,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此项专利申请权应归属(12)。

(12)A.张某

B.X软件公司

C.Y科技公司

D.张某和Y科技公司


正确答案:C

第7题:

中国学者王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2008年12月3日,王某在我国一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2009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张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09年5月5日,王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2010年4月28日,王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有关文件。关于本案,以下意见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 A.张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王某享有国外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为2009年5月5日 C.王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外优先权,但张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王某,其申请日应为2010年4月28日 D.王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正确答案:B
根据《专利法》第29条第1款规定,王某因在国外已先申请,专利中请权应归属于王某,选 B项。

第8题:

对李某股东身份问题,( )。

A.张某有权以董事长的身份向李某起诉

B.张某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只能以股份公司的名义起诉

C.张某可以召集董事会开会,通过对李某的起诉决议,以董事会名义起诉

D.公司中的任何一位股东都有起诉李某股东身份的权利

E.可以公司监事会的名义起诉


正确答案:D
82题依据第二编第三章的内容,见教材第411页。

第9题:

中国人张某在法国完成一项产品发明。2009年12月3日,张某在一次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研讨会上介绍了他的这项发明成果。2010年6月16日,出席过这次研讨会的某研究所工程师王某,将这项成果作为他自己的非职务发明,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0年5月5日,张某以这项成果在法国提出专利申请。2011年4月28日,张某又以同一成果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同时提出要求优先权的书面声明,并提交了有关文件。依据《专利权法》有关规定,关于本案的以下意见中,正确的是:

A.王某申请在先,按照先申请原则,享有专利申请权

B.张某是中国人,不应享有国际优先权,但王某不是真正的发明人,故专利申请权应属张某,其申请日应为2010年5月5日

C.张某享有国际优先权,故专利申请权应属张某,其申请日为2010年5月5日

D.张某的发明已丧失新颖性,专利局应驳回双方的申请


正确答案:C
[考点]专利权的优先权
C。依《专利法》第23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同样的外观设计由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授权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A项中,尽管王某申请在先,但与张某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享有专利申请权。
依《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且我国和法国都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据此,C项正确,B项错误。
依《专利法》第24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依《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0条规定:“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所称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是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可知,张某的发明并没有丧失新颖性,D项错误。

第10题:

X软件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张某兼职于Y科技公司,为完成Y科技公司交给的工作,做出了一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张某认为自己主要是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发明,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专利。此项专利申请权应归属( )。

A.张某
B.x软件公司
C.Y科技公司
D.张某和Y科技公司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知识产权方面的基础知识。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人必须是:第一,直接参加发明创造活动。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管理工作或者是对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第二,必须是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仅仅提出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而未对如何解决该问题提出具体意见的,或者仅仅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视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了发明创造不一定就能成为专利权人。发明人或设计人是否能够就其技术成果申请专利,还取决于该发明创造与其职务工作的关系。一项发明创造若被认定为职务发明创造,那么该项发明创造申请并获得专利的权利为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属单位所有。根据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种情形:一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二是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法实施细则》对“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又分别作出了解释。所谓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①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③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所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所在的单位,但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仍依法享有发明人身份权和获得奖励报酬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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