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试述法律与科学技术的相互关系。
科学技术对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有极大影响。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引发的农业革命为法律的产生提供了物质条件。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种植业、个体手工劳动、科学知识和经验性的生产技术的出现,产生了剩余产品,私有制和阶级出现,国家和法律相应产生。
(2)科技的进步引发工业革命,使以义务为本位的法律模式转变位以个体权利本位为核心的法律模式。
(3)科技的进步引发的信息革命导致了以个体权利本位为核心的法律模式转变为以个体-社会权利本位为核心的法律模式。
(4)科技影响人们的世界观,进而影响了法律观念。同时,科技发展的新成果也带来了人们思想的解放,促进了法学的繁荣。
(5)科技成果丰富了法的内容。科技成果不断运用到法律领域,成为立法的依据。例如,禁止近亲结婚等就利用了医学、遗传学等。同时,法律上的科技新手段也来源于科技领域的进步。
总之,科技的发展带动了法学的发展。
第2题:
试述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的相互联系与区别。
第3题:
简述法律思维的内容和特征与法律职业的密切关系。
(1)法律职业以现行有效的法律规范为基本前提。(2)法律职业以形式逻辑三段论推理为基础。(3)法律职业受时限和职业责任的约束而进行的思考和判断,具有不完全性。(4)法律职业以法律上的“相对真实”为认知依据。(5)法律职业判断结果具有非此即彼的明确性。(6)法律职业法律思维具有经验性。
第4题:
试述经济法律关系与经济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第5题:
()是法律人将形式逻辑运用于处理案件过程的思维形式。
A、法律逻辑
B、法律思维
C、法律推理
D、法律研究
第6题:
简述法律职业与法律思维的关系。
法律职业与法律思维的关系:
1、法律职业伴随法律的理性化而成熟。在法律职业化和专业化之前,法律职业阶层的独特法律思维是不存在的。
2、法律职业化使从业者形成了独特的思维方式。法律职业化使得法律人形成与普通人不同的思维、职业技巧等,进而形成有别于大众的独特的思维方式。
第7题: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区别。
第8题:
试述霍姆斯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的观点。
法律与道德的紧密关系是自然法学的共同特点。法律应该服从和服务于法律之外的权威,法律的实现就是某种伦理的实现。他严格区分法律和道德,主张混淆法律和道德只能造成执法的混乱。他不是从理论上对法律下定义,而是从具体司法角度去总结法律的含义。即一个坏人对法院将做出何种判决的一种预测。可以说霍姆斯已不属于19世纪西方已有的各种法学学派,他是一种新的法学学派的奠基者。有人称之为实用主义法律思想,实用主义法学;有人称之为美国现实主义法学的先驱。
第9题:
第10题:
法律逻辑学是关于()的形式、规律及其方法的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