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市长甲在一次商贸交流会上发表个人意见,工作人员乙作记录并整理,经甲审阅定稿后,发表在某报刊上。关于此文章的著作权,正

题目
单选题
某市市长甲在一次商贸交流会上发表个人意见,工作人员乙作记录并整理,经甲审阅定稿后,发表在某报刊上。关于此文章的著作权,正确的是:()。
A

乙享有著作权

B

甲享有著作权

C

著作权归某市政府

D

甲、乙共有该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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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两人系同事,甲曾委托乙创作一剧本,乙碍于情面答应为其创作,但双方没有订立任何书面合同,也未作出明确的口头约定。乙按时完稿交甲审阅,甲看后让乙再作修改。后甲因工作关系调到他省工作,乙修改完作品即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发表。甲知悉后,提出著作权属于自己。依法律规定,此剧本的著作权属于谁?

A.甲、乙均不享有

B.甲、乙共同享有

C.甲1人享有

D.乙1人享有


正确答案:D

第2题:

甲、乙、丙合作创作一首歌曲。甲欲将该作品交某音乐期刊上发表,乙以该期刊发表过批评其作品的文章为由表示反对,丙未置可否。则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如果乙坚决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B.甲有权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C.在丙同意的情况下,甲可以不顾乙的反对而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D.如果丙以同样的理由表示反对,则甲不能将作品交该期刊发表


正确答案:B
参见《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

第3题:

在①发表小说甲所获稿费,②发表小说乙所获稿费,③小说甲的署名权,④苏某继承的房屋A,属于个人财产的是( )。

A.①②

B.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正确答案:B

第4题:

共用题干

甲系作家,经常发表文学作品,某日甲与乙在乙家探讨甲的新作,谈毕,甲对该作表示很不满意,并说要弃之重写,临行时便将其新作弃之于乙家的垃圾桶内。后来乙将甲的这一作品稍加修改并署名为自己后发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B: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因为甲的作品还没有发表
C:乙的行为没有侵犯甲的著作权,因为甲已表示弃之重写并已将作品扔掉
D:乙的行为没有侵犯甲的著作权,因为乙已经将作品进行了修改

答案:A
解析:
《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选项A,甲对古文的注释是演绎作品,演绎人对演绎出版的新作品享有著作权,因此甲对该古文的注释本享有著作权。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选项B,乙经甲同意将该古文翻译成法语也是演绎作品,因此也享有著作权,所以选项B是正确的。选项C,乙不是该古文原作的著作权人,因此无权禁止他人再将其译成外国文字。因此选项C不正确。选项D,出版社要出版乙的书应征得原古文注释作者甲的同意和其翻译者乙的同意,也就是说任何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既要取得演绎者的许可,也要取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因此选项D也是正确的。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2项指出:“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因此选项B是不正确的。合作作品的一个特殊之处在于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由单个作者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而在合作作品的情况下,则是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因此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为两种,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权的方式也因此有两种:第一种是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如歌曲和歌词,一部学术著作中几位作者分别撰写的不同的章节。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就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和行使著作权,但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第二种是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如两个人合作撰写一篇学术文章,共同讨论提纲,共同创作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和行使。《著作权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本题中的合作作品是属于第一种情况,因此正确的选项为ABD。
《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王某与张先生没有约定,该画的著作权人应当是张先生,因此选项A是不正确的,同样选项B也是不正确的。《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因此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D,《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1)发表权;(2)署名权;(3)修改权;(4)保护作品完整权;(5)复制权;(6)发行权;(7)出租权;(8)展览权;(9)表演权;(10)放映权;(11)广播权;(12)信息网络传播权;(13)摄制权;(14)改编权;(15)翻译权;(16)汇编权等权利。因为该画的著作权人是张先生,因此选项D是不正确的。
依《著作权法》第21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与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依据上述规定,《希望》的保护期限应至2016年12月31日,故A选项是错误的。选项B,江某的子女依法继承和享有作品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是正确的。选项C,江某的子女对该作品依法享有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刘某对《希望》进行改编应征得著作权人江某的子女的许可,电影出版社应向江某的子女支付相应的报酬。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甲的作品尽管还没有发表,但甲仍然是著作权人。乙将甲的这一作品稍加修改并署名为自己后发表,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第5题:

甲将其一篇文章投递给杂志社。未经甲的许可,杂志社便委托乙对甲的文章进行修改,然后杂志社将署名为乙和甲的文章发表在其刊物上,则(11)。

A.杂志社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乙未侵权

B.杂志社未侵犯甲的著作权,乙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C.杂志社和乙均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D.杂志社和乙均未侵犯甲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C

第6题:

● 程序员甲与同事乙在乙家探讨甲近期编写的程序,甲表示对该程序极不满意,说要弃之重写,并将程序手稿扔到乙家垃圾筒。后来乙将甲这一程序稍加修改,并署乙名发表。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11) 。

(11)

A. 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软件著作权

B. 乙的行为没有侵犯甲的软件著作权,因为甲已将程序手稿丢弃

C. 乙的行为没有侵犯甲的著作权,因为乙已将程序修改

D. 甲没有发表该程序并弃之,而乙将程序修改后发表,故乙应享有著作权


正确答案:A

第7题:

甲将乙在《软件学报》上发表的文章,稍作修改就署上自己的名字,并再次在其他刊物上发表,则甲______。

A.侵犯了乙和《软件学报》著作权

B.侵犯了乙的著作权,但未侵犯《软件学报》的著作权

C.侵犯了《软件学报》的著作权

D.没有侵犯乙和《软件学报》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B
解析:文章是乙所写,因此著作权属于乙,《软件学报》没有该文章的著作权。甲在未经乙的同意,就擅自把乙的文章署名为自己的名字并发表,这严重的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第8题:

甲擅自将乙的文章以自己的名义在某期刊上发表。甲的行为侵犯了()

A、该期刊的著作权

B、乙的著作权

C、该期刊的专有出版权

D、乙和该期刊的著作权


正确答案:B

第9题:

关于著作权的行使说法正确的是:()

A:某演出公司为替某地地震受灾人民募集而举行义演,表演甲已发表的剧本,可以不经甲许可且不向其支付报酬
B:甲电视台播放乙电视台制作的访谈节目,无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C:甲电台全文报道著名经济学家乙在公司法世纪峰会上发表的演讲词的,尽管乙并没有申明不许播放,但该电台仍然侵犯了乙的著作权
D:甲报社为报道时事新闻,在自己发行的报纸上引用乙发表的作品,无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答案:D
解析:
A中属于义演并非免费表演,因免费表演必须是不收取门票的表演,而义演是为将门票收入捐出,故A错。电视台播放其他电视台制作的电视节目需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故B错。电台全文报道演讲词的行为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没有侵权。故C错。D项说法正确。

第10题:

王某的小说《漂在都市》发表后,甲公司经王某同意将该小说改编成剧本,并拍摄成同名电视剧,后该剧在乙电视台播出。丙剧团经王某授权后,将该小说改编成同名话剧,在投入资金排练后公开演出。根据《著作权法》规定,( )。

A.王某对小说享有著作权
B.甲公司对电视剧剧本享有著作权
C.乙电视台作为播放者享有著作权
D.丙剧团作为表演者享有邻接权

答案:A,B,D
解析:
由于著作权具有权利自动产生的特点,王某在其小说发表之后便自动获得该小说的著作权,选项A正确。而甲公司经王某同意而将其小说改编为电视剧剧本,因此甲公司享有该剧本著作权,B选项正确。选项C中的电视台仅享有播放者权,属于邻接权而非著作权本身。而丙剧团作为表演者享有表演者的权利,亦属于邻接权。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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