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抚养适用()。
A.与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B.与抚养人和被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C.与抚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D.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抚养人权益的法律
玛丽是美国公民,在中国工作,并且在中国定居,有固定住所。她因一起车祸事故成为残疾人,从而引发了其父母对其监护权发生争议,其父是英国人,其母是葡萄牙人。我国法院在受理了该监护权纠纷案件后,应该依照哪一国的法律来解决争议?()。
A.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B.适用与其监护有最密切联系地所在国的法律
C.适用与其父母有最密切联系地所在国的法律
D.适用与玛丽有最密切联系地所在国的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的规定,扶养适用()
A.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B.与扶养人和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C.与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D.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关于涉外扶养的法律适用的说法不正 确的有:( )
A. 涉外扶养关系包括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关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关系以及夫妻之间的扶养关系等
B.涉外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C.涉外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弱者权益的法律
D.涉外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正确答案:ABC
【答案】A、B、C。
【详解】《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9 条规定: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故仅有D 项正确,其他A、B、C 项均错误。
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父母子女财产关系应适用双方选择的法律
B.该法对父母子女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不同的规定
C.该法在父母子女关系上倾向于适用保护弱者权益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
D.父母子女关系首先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答案:A,B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与夫妻关系不同,父母子女的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是没有意思自治的,A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父母子女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适用的法律是一样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5条规定了适用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C正确。第25条规定的有条件选择,第一个选择适用就是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D正确。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国际私法案例题题库及答案(b试卷号:1020)一、案例题2008年,中国籍公民俞某与日本籍公民山口在中国结婚,婚后在中国生有一子。2009年,山口独自回日本居住。2011年,俞某以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感情淡漠为由,在中国法院提请离婚诉讼。山口同意离婚。在子女监护权和抚养权问题上,双方产生争议。山口要求将儿子带回日本,由她抚养,俞某要求将儿子留在中国,由他抚养。问: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9条规定:“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3分)该法第30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3分)由此可见,本案中,中国法律和日本法律都可以适用,关键在于确定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4分)结合本案的具体案情,因为被扶养人一直生活在中国,其经常居住地和其监护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都在中国,因此与中国具有最为密切的联系,中国法更有利于保护其权益,故本案应适用中国法。(5分)中国公民于某,1990年与妻子离婚,所生两个子女由前妻抚养,1995年,于某到西班牙经商。2001年与一西班牙女子结婚,按照天主教仪式举行了婚礼,按照西班牙婚姻法规定,天主教徒到天主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双方缔结婚姻的形式要件。2002年,于某结束在西班牙的生意,回北京投资办厂,并购有楼房一栋,另有一些古萤及银行存款。2005年2月,于某在上海因车祸去世,未留遗嘱。关于遗产继承问题,于某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同他在西班牙的妻子之间发生争执,于的子女认为于某在西班牙结婚他们一无所知,于某的婚姻未进行民事登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此于某的西班牙妻子不是于某的继承人。问;(1)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答: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有效的。(3分)此案发生在涉外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因此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无论中国公民同在境外的外国人结婚或同在华的外国人结婚,均依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6分)本案中,于某在西班牙侨居多年,在西班牙,天主教徒以在教堂举行结婚仪式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其婚姻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法律,因此应认定他们之间的婚姻有效,符合婚姻缔结地即西班牙的有关法律规定。(6分)澳大利亚公民方某于2011年8月底来中国广东观光旅游,在此期间与原告中国公民柳某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方某在广东观光两、三天后便返回了澳大利亚。2011年10月17B,方某再次来到广东,与柳某相处一个星期后,便于同月25日在广州市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由于双方婚前相处的时间短,彼此了解不够,且婚后柳某拒绝与方某同居,双方无法建立起夫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2011年)
A.单边冲突规范
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冲突规范的类型。本题中的法条对涉外婚姻的结婚条件(范围)给出了数个解决的办法(系属),所以不是单边冲突规范,A错误;加之并不要求同时满足,所以不是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所以B错误。本题法条结构属于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而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分为有条件选择的冲突规范和无条件选择的冲突规范两种,其区分标准是在准据法的选择上是否有优先顺序,本题中有选择顺序,所以属于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所以D正确,C错误。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结婚的条件优先适用( )。
A、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B、共同国籍国法律
C、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D、婚姻缔结地法律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 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A.父母子女財产关系应适用双方选择的法律
B.该法对父母子女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不同的规定
C.该法在父母子女关系上倾向于适用保护弱者权益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
D.父母子女关系首先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答案:C,D
解析:
。父母子女关系与夫妻关系不同,父母子女的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是没有意思自治的,A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父母子女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适用的法律是一样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5条规定了适用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C正确。第25条规定的有条件选择,第一个选择适用就是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D正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该规定属于下列哪一种冲突规范?
A、单边冲突规范
B、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C、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D、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答案:D
解析:
【考点】冲突规范的类型【详解】单边冲突规范是指直接规定某些涉外民事关系只适用内国法或只适用外国法的冲突规范。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其系属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并且同时适用于某种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冲突规范。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是指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在实际适用时只能选择其中之一为准据法的冲突规范,分为无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和有条件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有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是指对系属中指出的几种法律进行选择时有主次之分,选择适用后一法律必须以前一法律不能适用为前提的法律适用规范。无条件的选择性冲突规范是指对系属中指出的几种法律进行选择时没有主次之分,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当事人可以任选其中一个法律而适用。
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A.父母子女财产关系应适用双方选择的法律
B.该法对父母子女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进行了不同的规定
C.该法在父母子女关系上倾向于适用保护弱者权益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国籍国法律
D.父母子女关系首先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一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与夫妻关系不同,父母子女的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是没有意思自治的,A错。《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父母子女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上适用的法律是一样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5条规定了适用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C正确。第25条规定的有条件选择,第一个选择适用就是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D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