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镇政府未经通知薛某,强行将薛某的果园铲平。薛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法院主持调解时,镇政府为达成调解协议,承认其铲平薛某的果园是不合法的。薛某遂要求镇政府给予加倍赔偿,镇政府不同意。薛某在其后的诉讼中,向法院提供了镇政府在调解过程中承认其行为违法的证据。对该证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题目
某镇政府未经通知薛某,强行将薛某的果园铲平。薛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在法院主持调解时,镇政府为达成调解协议,承认其铲平薛某的果园是不合法的。薛某遂要求镇政府给予加倍赔偿,镇政府不同意。薛某在其后的诉讼中,向法院提供了镇政府在调解过程中承认其行为违法的证据。对该证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法院可以根据镇政府的承认径行宣告镇政府的行为违法
B:法院不得采纳该证据
C:法院可以采纳该证据,但应当同时参照其他证据进行综合认定
D: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对该证据进行质证,并根据质证结果决定是否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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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假如法院对薛某作出有罪判决并生效, 薛某和潘某之间的纠纷所涉及的诉讼应当如何处理?( )

A.刑事判决交付执行

B.行政诉讼终结

C.民事诉讼终结

D.民事诉讼恢复


正确答案:ABD
《行政处罚法》第7条第2款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由此,;该行政诉讼的标的已不存在。

第2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服刑一年后张某迁居丁市,欲起诉至法院,与尚在服刑的薛某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张某原住所地法院

B.乙市张、薛二人结婚登记地法院

C.丙市薛某服刑地法院

D.丁市张某现居住地法院


参考答案:D

第3题:

:自诉人赵某控告被告人薛某犯诽谤罪,在诉论过程中,薛某提出证据,控告赵某把他打成重伤。人民法院对薛某的控告应如何处理?( )

A.应作为反诉并案处理 B.转交公安机关立案

C.应另案处理 D.转交检察机关立案


正确答案:B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般的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属自诉案件的范围。依第173条之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本案被告人对自诉人提出的是反控告,“重伤”超出了第170条自诉案件的范围,依《刑事诉讼法》第18条之规定,重伤案应属公安机关管辖;依第84条第3款的规定,接受控告的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4题:

自诉人赵某控告被告人薛某犯诽谤罪,在诉讼过程中,薛某提出证据,控告赵某把他打成重伤。人民法院对薛某的控告应如何处理?( )

A.应作为反诉并案处

B.转交公安机关立案

C.应另案处理

D.转交检察机关立案


正确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般的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属自诉案件的范围。依第173条之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本案被告人对自诉人提出的是反控告,“重伤”超出了第170条自诉案件的范围,依《刑事诉讼法》第18条之规定,重伤案应属公安机关管辖;依第84条第3款的规定,接受控告的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5题:

段某拥有两块山场的山林权证。林改期间,王某认为该山场是自家的土改山,要求段某返还。经村委会协调,段某同意把部分山场给与王某。并签订了协议。事后,段某反悔,对协议提出异议。王某请镇政府调处,镇政府依王某提交的协议书复印件,向王某发放了山林权证。段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在县政府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对镇政府的行为。段某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B.县政府为本案第三人

C.如当事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法院不能以协议书复印件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D.如段某与王某在诉讼中达成新的协议,可视为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


正确答案:AC
[考点]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行政诉讼证据要求、行政诉讼第三人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用权和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段某拥有两块山地的权属证明,镇政府向王某发放山林权证。侵犯了段某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本案属于行政复议前置的典型案件,段某对镇政府的行为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选项A正确。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总体上可以分为原告型第三人、被告型第三人和证人型第三人。原告型第1人,指享有诉权的公民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而是参加他人提起的行政诉讼的第三人。例如,行政裁决案件中没有起诉的一方当事人。被告型第三人,是指应当作为被告参加诉讼,但因原告不指控。而被法院通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行政机关。证人型第三人,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是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第三人。本案中,县政府既不可能作为原告型第三人,也不是证人型第三人。其作为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法律规定在此种情形下,应以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因此,县政府也不属于原告指控的被告型第三人。选项B错误。
《证据规定》第40条规定:“对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法庭准许可以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二)原件或者原物已经不存在,可以出示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一致的其他证据。视听资料应当当庭播放或者显示,并由当事人进行质证。”第57条规定:“下列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原件、原物,又无其他证据印证,且对方当事人不予认可的证据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本案题干没有交代不能提交协议书原件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未能提供协议书原件。法院不能以协议书复印件单独作为定案依据。选项C正确。
具体行政行为一旦被诉,作为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它应当是确定的,所以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不允许被诉行政机关任意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过,为给被诉行政机关提供主动纠正错误和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的机会,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允许被诉行政机关在审判期间(包括一审、二审、再审)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被诉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决定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在本案诉讼程序中,仅仅有行政相对人所达成的新的协议,不能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如果行政机关对新的协议进行了确认.方可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改变。选项D错误。

第6题:

自诉人赵某控告被告人薛某犯诽谤罪,在诉讼过程中,薛某提出证据,控告赵某把他打成重伤。人民法院对薛某的控告应如何处理?( )

A.应作为反诉并案处理

B.转交公安机关立案

C.应另案处理

D.转交检察机关立案


正确答案:B
《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般的诽谤罪告诉才处理,属自诉案件的范围。依第173条之规定,自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本案被告人对自诉人提出的是反控告,“重伤”超出了第170条自诉案件的范围,依《刑事诉讼法》第18条之规定,重伤案应属公安机关管辖;依第84条第3款的规定,接受控告的机关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据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

第7题:

某县公安局按到有人在薛某住所嫖娼的电话举报,遂派员前往检查。警察到达举报现场,献门未开破门入室,只见薛某一人。薛某拒绝在检查笔录上签字,警察在笔录上注明这一情况。薛某认为检查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某县公安局应当对电话举报进行登记

B.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

C.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D.因薛某未在警察制作的检查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在行政诉讼中不具有证据效力


正确答案:ABC
[考点]行政诉讼证据效力、治安管理处罚
[解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本案中,县公安局应依法对举报电话进行登记,A项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7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选项BC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8条规定:“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名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上注明。”《证据规定》第15条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可知,当事人如拒绝在笔录中签字,笔录并不因此而失去证明效力。选项D错误。

第8题:

薛某拖欠潘某借款5万元,潘某多次催要借款而薛某一直不给。在一次催要过程中,二人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薛某将潘某殴打致伤。公安分局遂以薛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将薛某行政拘留10天。薛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薛某仍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潘某也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薛某偿还借款。在法院受理此案的过程中,潘某经医院诊断为肾挫伤,遂又以重伤害向法院提起控告,并请求法院裁判薛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8000元。法院受理后,将案件移送公安局,公安局经检察院批准对薛某采取了逮捕措施。根据上述情形,回答 91~94 题:

第 91 题 如果薛某不服区公安分局的拘留行为,则下列有关薛某寻求法律救济的途径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以区公安分局为被告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B.以区政府为复议机关直接提起行政复议

C.以市公安局为复议机关直接提起行政复议

D.既可以直接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BCD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l02条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第l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AD项正确。另《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BC项正确。

第9题:

刘某拟向镇政府要求赔偿违法征用的费用。为此,刘某应_______

A.应向镇政府提出

B.不服镇政府的赔偿决定,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

C.不服镇政府的赔偿决定,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D.不服县政府的复议决定,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答案:AC

第10题:

张某和薛某均为甲市人,双方在乙市登记结婚,后薛某在丙市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薛某服刑1年后张某将户口迁至丁市,欲起诉尚在服刑的薛某,要求离婚,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市法院

B.乙市法院

C.丙市法院

D.丁市法院


正确答案:D
[答案] D。[解析]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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