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的错误处理有:( )

题目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的错误处理有:( )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216条第1款前半段规定,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一方起诉,一方应诉答辩,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法院拥有管辖权。本案中二审法院应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故ABCD均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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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红光公司起诉蓝光公司合同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受理后,蓝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本案应当由A市中级法院管辖。B区法院裁定驳回蓝光公司异议,蓝光公司提起上诉。此时,红光公司向B区法院申请撤诉,获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错误的,因为蓝光公司已经提起上诉

B.红光公司应当向A市中级法院申请撤诉,并由其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C.B区法院应当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

D.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不再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进行审查


正确答案:D
【考点】被告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后原告申请撤诉的处理
【解析】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管辖异议规定》)第2条规定,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该司法解释作出这一规定的法理在于,民事诉讼遵循的是当事人处分原则和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司法管辖权的取得是基于原告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行为,原告方向法院申请撤诉的,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即丧失了存在的依据。因此,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法院应准予原告的撤诉申请,对管辖权异议的审查也就没有实际意义,自然应不再进行审查。尽管《管辖异议规定》第2条是对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诉时受诉法院处理方式的规定,但该条司法解释所蕴涵的法理仍可作为考生解答试题的依据。结合本案,尽管红光公司申请撤诉的时间是在管辖权异议裁定的二审期间,而不是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但同样根据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和不告不理原则,红光公司的撤诉申请使得法院的司法管辖权丧失了存在的依据,在这种情况下,B区法院裁定准予撤诉是正确的。在裁定准予撤诉后,二审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审查便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应对管辖权异议的上诉不再审查,而不是B区法院需待A市中级法院就蓝光公司的上诉作出裁定后,再裁定是否准予撤诉。选项D正确,选项A、B错误。此外,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应向实体纠纷的审理法院提出。而本案中的A市中级人民法院仅仅是管辖权异议裁定的:审法院,并非是红光公司与蓝光公司实体纠纷的审理法院,因此红光公司申请撤诉的,应向B区法院而不是A市中级法院提出。选项C错误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向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费。丙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费。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双方之间存在有效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并且就仲裁协议问题自己在丙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前已向人民法院提出,但丙区人民法院未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查,乙公司所述属实。此时,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有( )。 A.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重审 B.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C.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D.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AB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二审发现案件属于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处理方式。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第3题:

甲市A公司和乙市B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双方约定“如果双方就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提交甲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后来双方因交货地点发生争议,B公司向乙市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没有说明双方的合同的补充协议中订有仲裁协议,法院受理此案。则下列哪种判断是正确的( )

A.如果A公司应诉答辩,则B公司的起诉是有效的

B.如果A公司在法庭上提交仲裁协议,则法院受理无效

C.法院判决下来以后,A公司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甲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B公司向法院起诉说明其已经放弃了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所以法院应当受理此案并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诉讼和仲裁的关系。
根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没有对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根据这一规定,在本题的案件中,如果A公司在法院应诉答辩,则视为其放弃了仲裁协议,法院的受理则为有效。同时应当注意的是,向法院提交仲裁协议必须在第一次开庭之前,超过这个时间,也是无效的。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购销合同,在合同中订立了仲裁条款,约定如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机构仲裁。后双方发生合同争议,甲公司遂向某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后,乙公司又应诉答辩。一审判决后,乙公司以一审法院无管辖权、程序违法为由,提起上诉。根据上述情况,二审法院( )。

A.应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应判决撤销原判,告知当事人申请仲裁

C.应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D.应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正确答案:B

第5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B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D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8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擞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D
【考点】二审案件的裁判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l4条规定,《仲裁法》第26条规定的“首次开庭”是指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不包括审前程序中的各项活动。由此可见,当事人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未对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结合本题,乙公司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是在其提起上诉时,而不是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应当视为其已放弃仲裁协议。因此,法院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本无需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仲裁协议进行审查,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1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基于上述分析可知,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可以依法对纠纷进行审理。因此,本案不应适用《民事诉讼意见》第l86条的规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选项A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l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由此可见,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可能是基于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二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三则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但依据本题所述,不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因此,二审法院不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第l项的规定以及本题所述案情,乙公司仅是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本题并未表明其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存有异议,结合前述分析可知,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因此,二审法院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选项D正确。
【陷阱点拨】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在上诉时提出双方之间存在仲裁协议的,是否可以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的问题。根据《仲裁法》第26条以及《仲裁法解释》第l4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只能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否则应当视为其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因此,当事人在上诉时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法院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可以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把握了这一关键点,解答本题其实不难。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甲公司向丙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费。丙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拖欠的加工费。乙公司不服提出上诉,认为双方之间存在有效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不应受理,并且就仲裁协议问题自己在丙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前已向人民法院提出,但丙区人民法院未接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查,乙公司所述属实。此时,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有( )。

A.,发回丙区人民法院重审

B.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裁定

C.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丙区人民法院,由丙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D.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AB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二审发现案件属于应当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处理方式。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

第8题:

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 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 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C

第9题:

住所位于我国A市B区的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在我国M市N区签定了一份买卖合同,美国乙公司在我国C市D区设有代表处。甲公司因乙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诉至法院。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M市N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B.C市D区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C.法院向乙公司送达时,可向乙公司设在C市D区的代表处送达

D.如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应当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ABCD

第10题:

林某不服甲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甲县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林某向乙市中级法院上诉,乙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发现林某的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乙市中级法院应如何处理?

A.判决撤销甲县法院的裁定

B.自行受理此案

C.指令乙市丙县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D.指令甲县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正确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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