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市仲裁委员会就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A公司返还B公司三合板材1000张。A公司拒绝履行裁决。于是B公司向A公司住所地甲市乙区和A公司三合板所在地的甲市丙区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应由()执行。A、甲市乙区法院B、甲市丙区法院C、乙区和丙区法院共同管辖D、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法院

题目

甲市仲裁委员会就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A公司返还B公司三合板材1000张。A公司拒绝履行裁决。于是B公司向A公司住所地甲市乙区和A公司三合板所在地的甲市丙区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应由()执行。

  • A、甲市乙区法院
  • B、甲市丙区法院
  • C、乙区和丙区法院共同管辖
  • D、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法院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A市A区的甲饮食城和B市B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水产买卖合同,约定在未来的3个月内由乙公司为甲方每月提供大闸蟹100公斤。但乙只负责将货物运送至A市B区,由甲方到B区取货。但合同签订之后,大闸蟹价格突然暴涨,乙公司后悔,称无法履行协议。甲方欲起诉乙公司,请问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地?( )

A.由A市A区法院管辖

B.由B市B区法院管辖

C.由A市B区法院管辖

D.B市B区法院和A市B区法院均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B。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合同未实际履行,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

第2题:

甲诉乙侵权赔偿一案,经A市B区法院一审、A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乙赔偿甲损失。乙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甲向B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B区法院受理后委托乙的财产所在地C市D区法院执行,在执行中,案外人丙向D区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于丙的执行异议,D区法院应当采取下列哪种处理方式?

A:应当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应当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中止执行,并函告B区法院
B:应当函告B区法院,由B区法院作出处理
C:应当报请C市中级法院处理
D:应当报请A市中级法院处理

答案:B
解析:
【考点】委托执行【详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第10条规定:“案外人对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和票证提出异议的,受托法院应当及时将案外人的书面异议转交委托法院处理。委托法院应当及时作出中止执行或驳回异议的裁定,并通知受托法院。”本题中D区法院作为受托法院,对于案外人有关执行根据的执行异议没有直接处理的权力,而应当转交给委托法院B区法院处理。所以应当选B。

第3题:

A区的甲公司与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78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义务,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住所地的B区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已被有关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对此,下列哪一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

A.由B区法院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B.由B区法院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C.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法院

D.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法院


正确答案:B
47.答案:B 考点:委托执行、终结执行讲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执行规定》)第122条的规定,受托法院认为受托执行的案件应当中止、终结执行的,应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函告委托法院作出裁定。受托法院提供的证据材料确实、充分的,委托法院应当及时作出中止或终结执行的裁定。根据《执行规定》第105条的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被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本题中,B 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已被有关法院裁定宣告破产,这属于应由委托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法定情形,故选项B正确。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甲公司认为生效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甲公司申请再审。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向区法院申请再审
B:甲公司应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
C:甲公司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甲公司可以向区法院或者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答案:C
解析:
【考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途径。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正确答案为C项。

第5题:

住所地在H省K市L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在F省E市D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价款数额为90万元。合同在B市C区签订,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为W省Z市Y区,同时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钢材质量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甲公司欲申请仲裁解决。因B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丙仲裁委员会和丁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委员会所在地都在B市C区),乙公司认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欲向有关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
如相关机构确认仲裁条款无效,甲公司欲与乙公司达成协议,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关于双方可以协议选择的管辖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H省K市L区法院
B.F省E市D区法院
C.B市C区法院
D.W省Z市Y区法院

答案:A,B,C,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6题:

(三)

香山公司(住所位于甲市A区)与红叶公司(住所位于乙市B区)签订了一份建筑合同,由红叶公司承建香山公司丙市分公司的办公楼(位于丙市C区)。双方同时还约定因履行该建筑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或者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办公楼建成后,因办公区的附属设施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香山公司与红叶公司协商无果,香山公司向法院起诉。诉讼中双方主动申请法院调解,在调解中红叶公司承认工程所用水泥不合要求,因而影响了工程质量,但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协议。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97-100题:

97. 关于本案的管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 甲市A区法院和乙市B区法院有管辖权

B. 乙市B区法院和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C. 甲市A区法院和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D. 本案只有丙市C区法院有管辖权


正确答案:B

第7题: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的产品,丙公司以其房产为甲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因甲公司未按约支付120万元货款,乙公司向A市B县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经审查向甲公司发出支付令,甲公司拒绝签收。甲公司未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而以乙公司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为由向A市C区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拒绝签收支付令,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

B.甲公司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中止督促程序

C.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甲公司的财产

D.乙公司可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答案:A,C
解析:
选项 A 正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向债务人本人送达支付令,债务人拒绝接收的,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选项 B 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选项 C 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50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选项 D 错误。甲公司请求法院签发支付令要求的是乙公司支付货款,所以乙公司不能依支付令向法院申请执行丙公司的担保财产。

第8题:

甲市仲裁委员会就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A公司返还B公司三合板材1000张。A公司拒绝履行裁决。于是B公司先后向A公司住所地甲市乙区和A公司三合板仓库所在地的甲市丙区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应由哪一个地方的法院执行?( )

A.甲市乙区

B.甲市丙区

C.乙区和丙区共同管辖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
A。根据《民诉意见》第256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2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因此,甲市乙区和甲市丙区都有管辖权,但因为甲市乙区先接受了申请,所以本仲裁裁决的执行应由,甲市乙区来执行。

第9题:

北京A区的甲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的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此,下列哪一种处理方法是正确的?
A.由B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由B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B区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法院,由A区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答案:C
解析:
。《民诉意见》第261、263条,《执行规定》第102条。

第10题:

(四)住所地在H省K市L区的甲公司与住所地在F省E市D区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价款数额为90万元。合同在B市C区签订,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为W省Z市Y区,同时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由B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钢材质量问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争议,甲公司欲申请仲裁解决。因B市有两个仲裁机构,分别为丙仲裁委员会和丁仲裁委员会(两个仲裁委员会所在地都在B市C区),乙公司认为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无效,欲向有关机构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


如仲裁条款被确认无效,甲公司与乙公司又无法达成新的协议,甲公司欲向法院起诉乙公司。关于对本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H省K市L区法院
B、F省E市D区法院
C、W省Z市Y区法院
D、B市C区法院

答案: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被告住所地F省E市D区法院与合同履行地W省Z市Y区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