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甲市人大代表,在其任期内因工作变动,调到丙市工作。关于李某的人大代表资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

题目
李某是甲市人大代表,在其任期内因工作变动,调到丙市工作。关于李某的人大代表资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

A.在丙市继续有效
B.在甲市继续有效
C.由甲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中止
D.自行终止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陈某是北京市海淀区选出的北京市人大代表.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北京市人大有权罢免陈某的北京市人大代表职务

B.陈某辞去北京市人大代表职务的,须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提出

C.海淀区人大或其常委会有权罢免陈某的北京市人大代表职务

D.陈某作为海淀区选举的北京市人大代表,必须同时是海淀区人大代表


正确答案:ABD
61.答案:A、B、D 考点:人大代表的选举和罢免讲解:我国《选举法》第4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陈某是间接选举产生的代表,应由选举他的海淀区人大或其常委会罢免;因此,A项内容错误,C项说法正确。第5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因此,陈某应该向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职,B项说法错误。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并不一定是选举他的下一级人大的代表,因此,陈某并不必须是海淀区人大代表,D项说法错误。

第2题:

李某在A市有一栋房产,因工作调动到B市而变卖,其家安置在C市,其销售不动产应纳营业税的纳税地点是( )。

A.李某的工作地B市

B.李某的房产所在地A市

C.A市与B市协商确定其中一市

D.李某的家庭所在地C市


正确答案:B

第3题:

李某将其户口从甲市迁出,欲落到乙市,还未落乙市时经朋友劝说,往丙市打工。打工10个月,因工地上出现事故受伤,被送往丁市医院治疗1年零5个月。依法李某应以()为住所地。

A、丁市

B、丙市

C、甲市

D、乙市


参考答案:C

第4题:

A市李某驾车送人前往B市,在B市甲区与乙区居民范某的车相撞,并将后者打伤。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对其拘留5日并处罚款3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B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B:对扣留汽车行为,李某可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
C:李某应先申请复议,方能提起行政诉讼
D:范某可向乙区人民法院起诉

答案:A,B
解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李某对B市甲区公安分局的决定不服,可以向甲区的本级人民政府即甲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甲区公安分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即B市公安局申请复议。故A项正确。注意《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的规定,该款中规定的被告须是人民政府,而不是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因此,李某提起的行政诉讼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从地域管辖上看,《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针对B市甲区公安分局决定扣留李某的汽车的行为,由该公安分局所在地法院,即甲区人民法院审理。B项正确。

第5题:

李某于2012年7月将户籍由甲市迁往乙市,因遗失户籍迁移证而未能落户,后李某因工作需要,自2013年8月起租住在丙市,并在2014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因重病在丁市某医院住院治疗。2015年10月时李某的住所是()。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答案:C
解析:
《民法总则》第25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经常居所是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医院治病的除外。甲在丁市属于医院治病,D选项。甲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是丙市,故选C项。

第6题:

在一次由甲省乙市丙县卫生局与质监局合展开的联合市场整顿行动中,李某被停业整顿,李某表示不服,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

A.李某可向丙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B.李某可向乙市卫生局申请行政复议

C.李某可向乙市质监局申请行政复议

D.李某可向甲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参考答案:BCD

第7题:

李某为江苏省人大代表,他还可以担任以下哪些人大的代表职务?()

A、江苏省南京市人大代表
B、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大代表
C、全国人大人大代表
D、上海市人大代表

答案:A,B,C
解析:
《选举法》第45条规定,公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无隶属关系的行政区域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故D项不选。

第8题:

李某户籍在A市,居住在B市,在C市某水泥厂工作,因长期接触粉尘,故进行职业病诊断。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下列关于职业病诊断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李某可以在A市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B.李某到B市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该机构应组织2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联合诊断

C.李某必须在C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A、B、C三市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有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参考答案:A

第9题:

甲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乙企业)以甲公司出资金乙企业提供场地的方式成立了一家大型超市。超市成立后,与丙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丙公司派遣李某到超市工作。不久,甲公司与乙企业产生纠纷,导致超市停业。超市于是将李某退回丙公司,丙公司以李某经过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了李某的劳动合同,李某认为,其在超市的工作属于法律规定禁止实施劳务派遣的范围,遂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追究甲乙丙三甲公司的法律责任。

关于超市将李某退回丙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超市可以因决定提前解散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B.超市可以因甲公司拒绝承担出资责任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C.超市可以因乙企业收回场地而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D.超市可以自行决定将李某退回丙公司

答案:A
解析:

第10题:

陈某是北京市海淀区选出的北京市人大代表。下列说法中哪些是不正确的?( )
A.北京市人大有权罢免陈某的北京市人大代表职务
B.陈某辞去北京市人大代表职务的,须向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提出
C.海淀区人大或其常委会有权罢免陈某的北京市人大代表职务
D.陈某作为海淀区选举的北京市人大代表,必须同时是海淀区人大代表


答案:A,D
解析:
A、D
考点:人大代表的罢免
讲解:《选举法》第4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 主席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的罢免案。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五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对由该级人 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陈某是海淀区选举的北京市人大代 表,海淀区人大或其常委会有权罢免他的代表职务,故A项错误,C项正确。
《选举法》第5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因 此陈某辞去北京市人大代表职务的,须向海淀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故B项正确。
《选举法》第32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不限于各该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因此,陈某作为海淀区选举的北 京市人大代表,无须同时是海淀区人大代表,故D项错误。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