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热点:“共享头盔”传递执法温情

题目
面试热点:“共享头盔”传递执法温情

【热点背景】

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在全国部署“一盔一带”行动。交管局公布通知,自6月1日起,骑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不使用安全带将会被严查。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将要依法查纠。

在某镇 “警保点”,墙角储物架和办公桌上整齐摆放着三排共10余个头盔。这些安全头盔不是卖的,而是免费提供给周边群众使用的“共享头盔”。工作人员徐燕告诉记者,凡是片区群众,无论是摩托车驾驶员还是电瓶车骑手,凭身份证就可以免费借用安全头盔。当然,此“共享”非彼“共享”,与其说是“共享头盔”,不如说是冠以“共享”之名的“免费头盔”。通过面向群众提供共享资源,传递交通执法温情,便是其最大的价值。

【模拟试题】

为全面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某镇“警保点”向群众提供免费“共享头盔”,凡是片区群众凭身份证就可以免费借用安全头盔。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
解析:
1.分析政策出台的目的意义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一项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安全带和头盔的佩戴这一安全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执法机关,要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其中一项关键在于转变“以罚促改”思维。通过展现执法机关保护群众的浓浓情义,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群众能接受执法机关的善意,自然也会用善意维持法规的执行。

过去,总有人对交警依法处罚冠以“没事找事,罚款挣钱”的污名,这一方面源于交警与群众之间还缺乏充分的了解,另一方面也源于少数人对执行交通法规还存在认知偏差。而此次四川执法机关为群众提供“共享头盔”,即是在表明“处罚不是目标,保护才是目的,交警不希望群众违规骑车”,交警与群众在头盔的一取一还间,交流也就多了,执法温情在不经意间得以传播。交警部门为群众提供“共享头盔”也是满足群众应急之需的贴心之举。

2.分析政策可能存在的问题

(1)宣传不足:推出一个新举措,群众往往会经历从毫不知情、部分了解再到尽人皆知的过程。初期,难免有民众因不了解规定、头盔丢失等诸多情况,不慎违规。

(2)缺乏监管:作为一类公共资源,眼下针对“共享头盔”的管理措施还显得比较粗犷和单调。仅凭出示身份证,无法遏制少数人霸占公共资源的恶意。

3.结合实际谈落实

(1)加大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方式在各个平台播放关于未带头盔、安全带造成的危害以及佩戴后面对危机的保护作用,以此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的思想认知。

(2)加强监督。交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对于推行了“共享头盔”的地市还需要通过硬性的具有管理效益的信息化手段。除此之外,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对市场加大巡查力度,对于存在为谋求高额利润,不惜以次充好、囤积居奇、漫天叫价的商户,加大惩戒力度从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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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面试热点:坚持共享发展,如何发力?

热点背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共享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提出,并强调“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增强发展动力,增进人民团结,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这一表述,更加强调的是国内布局。

而近日,习总书记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巴西利亚会晤公开会议上的讲话中之处“金砖国家应该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积极倡导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推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这一表述,更加强调的是国际布局。

“共享”理念着实是十分重要的,也会成为考试的高频考点,而国内角度的考察在当前脱贫攻坚战全面打响的背景之下,考察概率较大。

【模拟试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共享发展,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
解析:
习近平总书记这句话明确了我们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老百姓过得更好,社会财富的创造也是需要依靠老百姓的,成果也要共享,强调了共享发展理念的重要性。

首先,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其次,共享发展理念能充分调动全体人民推动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享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共享发展的不懈追求,共享发展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

当前,我国正在加速推进的精准扶贫,让全体人民在改革中受益,就是共享发展的一种正面典范。

要切实推动共享发展,要做到如下几点:第一,必须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在做大“蛋糕”的同时分好“蛋糕”,精准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收入差距,让全体人民都能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第二,必须本着公平正义原则,不断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破除“关系门”“学历门”,为每一个人提供平等参与社会发展的权利和机会,让其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最后,加大对落后地区、低收入群体的投入支持力度,尤其要实施好精准扶贫政策,打好扶贫攻坚战;要打破不合理的行业垄断和地区壁垒,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尽力解决当前必须解决和能够解决的共享不均问题。

第2题:

面试热点:“云招聘”面试成刚需 “云面试”招生或可期

【热点背景】

随着各地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招聘市场逐渐复苏。疫情之下,视频面试替代传统线下面试,成为一种刚需。某平台人力资源负责人介绍,目前五成以上面试方式都是视频面试。虽然性质略有不同,但“云招聘”在线视频面试其实给学校招生面试提供了新的思路。在防控疫情的情况下,研究生招生复试、艺术类考生招生学校现场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学校面试,都可尝试采取“云面试”的方式,这不仅仅是替代当前无法开展的线下面试,而且可以为推进招生改革探索成本更低且能保障公信力的面试方式。

【模拟试题】

随着各地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招聘市场逐渐复苏,视频面试开始替代传统线下面试,“云招聘”在线视频面试也给学校招生面试提供了新的思路。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
解析:
随着各企业陆续推进复工复产,招聘市场逐渐复苏,视频面试开始替代传统的线下面试,这也是目前招聘市场的一种尝试与创新。同时,在防控疫情的情况下,研究生招生复试、艺术类考生招生学校现场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学校面试,也都开始尝试采取“云面试”的方式,这不仅是替代当前无法开展的线下面试,而且可以为推进招生改革探索成本更低且能保障公信力的面试方式。

一方面,对于求职者或考生而言,可以通过录制一段声情并茂的自我介绍。打破了原始纸质简历的单调、平面,用声音、表情、动作给企业留下深刻印象。同时,通过与企业或学校视频面试,极大地解决了因公司或学校地点较远带来的开支,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另一方面,对于企业或学校而言。相比传统文字简历,企业或学校通过视频面试,对求职者的谈吐、性格、基本状况都有较直观的了解,而且通过视频面试全面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以及性格特质,同时,通过网络面试初步筛选人才,不需要特意准备面试场所和安排接待人员,让整个招聘过程省时省力。以及大大缩短了招聘时间,为企业或学校及时输送人才。

但是,在在线视频面试技术已经成熟的情况下,学校用在线视频面试方式考察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无疑会更关注在线考察的公平、公正问题。比如,不同学生在线回答问题的环境是否一样;在线面试考官的评分是否公平、公正,同时也会担忧面试考生有所准备,在镜头看不到的地方放资料等情况的出现等。

其实,对于这些问题或疑惑并不难解决。对于是否有一样的在线视频面试环境问题,这只需考试单位精准了解学生的家庭上网情况,安排学生到条件更好的在线视频面试地点。对于如何保障考官的评分公平公正上,可以实时监控学生按要求答题、录制视频、上传视频并保存,所有面试视频可以复核,既可以为后期复核提供依据,也可以防止学生作弊。另外,面试题目设置上也可以是即兴的开放式题目,即便考生有所准备,在镜头看不到的地方放资料,这也不能提高面试成绩。如了解学生英语口语能力的面试,考官问几个问题,要求用英文回答,就可以直观了解面试者的实际水平。

对于当下的“云招聘”我们应积极看待,对于其中可能会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各方积极解决,我相信在现阶段防控疫情的情况下,我们的各项招聘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

第3题:

2012安徽公务员面试热点


这个不好说,请考生关注以往题型

第4题:

2016年面试热点:35家餐饮单位含有罂粟壳,涉嫌违法添加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曝光,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在被查出添加罂粟壳的餐饮企业中,不乏公众熟知的餐饮品牌。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不良商家之所以敢用罂粟壳,无非是认为他们被查到的几率太小,而自己又非常熟悉监管部门的执法节奏。倘若监管部门盯住火锅店、卤菜店等添加罂粟壳高发的领域,将不定期抽查检验长期化、固定化,相信自然会形成强大威慑力。我们目前对餐饮业添加罂粟壳的法律处分,也难说严厉。此前曝出的许多餐饮店添加罂粟壳的例子中,店主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一般也就判一年刑期以内,罚款也在一两万元左右,有的甚至只是判处缓刑。餐饮添加罂粟壳涉嫌欺骗他人吸毒,建议司法机关适时介入。如果不能通过更多鲜活的执法案例来体现,那法律就会是形同虚设。

  @京华时报顾昀:这次曝光的35家餐饮服务单位,遍及全国各地,从北京到杭州,从上海到重庆,都有餐馆、小吃店上黑名单。这说明,非法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或已是普遍现象。这背后必然有相应的销售供应渠道,甚至已形成庞大的黑色产业链条。以往就有报道,在调料批发市场,有店铺公开兜售“能把客人留下来”的香料。如果只是惩罚餐饮服务端,而不顺藤摸瓜,严惩背后的生产和批发商,执法行动仍只是行在半路,并未大功告成。倘若任由这些幕后黑手到处为害,就难以将相关违法行为连根拔起,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这就像抓走了小鸡,却把生蛋的母鸡留下了,以后还不是照样鸡生蛋、蛋生鸡,祸害无穷。

  @人民网蒋萌:有涉事餐饮公司辩称,是采购的调料里有问题,自身并不知情,仿佛餐厅是无辜的,顶多属于“采买不当”。问题是,人心隔肚皮,餐饮公司此前究竟知情与否,是否存在故意,鬼才知道!在此情况下,所谓“有关部门已经排除了我们主观上添加的嫌疑”,是否显得草率?照此逻辑,有关餐饮经营者是不是都可以将涉毒的责任推给“上游供应商”?或只接受轻微处罚。当然,外界不能排除餐饮企业确实不知情的可能,但同样存在有关企业装作不知道的可能。此时,有关部门的调查与认定就显得尤为重要。“排除某些餐饮公司主观故意”,是否禁得住推敲?在权力腐败多发的当下,公众可能会想:调查人员有没有被“公关”乃至受贿?必须警惕查处避重就轻,让害人者逍遥法外。

  @四川在线郭克林:在被查处的餐饮企业中,有些企业属于当地的传统品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字号”。这些企业行为既不道德,又涉嫌违法犯罪。因此,对于这些企业既要在道德范畴予以强烈谴责,又要让其敬畏法律的权威性与严肃性,绝不能让违法者逃避依法问责。然而,依法问责又不能仅仅局限于这些餐饮企业,而且必须对监管部门未能依法履行监督责任与义务进行问责。问责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提高依法行政的执行力;问责只有把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和违法企业有机结合起来,依法问责才能“药到病除”,才能使依法问责真正起到事半功倍的社会效果。

  只有通过依法严厉问责,并依法实施顶格处罚,才能让违法企业付出应有的经济代价,并将违法企业和企业法人代表同时列入黑名单,才能让违法企业加大违法成本。只有让企业法人代表和负责人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才能成为监管者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只有通过依法严管,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才能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福祉。

  @百度百家陈广江:观察35家被曝光的餐企,不难发现,基本都是一些小吃店、小饭馆,甚至是冒牌店。根除食品里的“鸦片”,首先是公权的责任,但也是市场和消费者的责任。事实证明,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从源头上杜绝食品“鸦片”,必须要走一条社会共治之路。只有形成各方有效互动、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共治格局,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有限的政府监管力量与无限的监管对象的矛盾。

  食品安全是“产”出来的,是“管”出来的,也是“吃”出来的,企业、政府、社会组织、消费者都应尽一份责,形成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天网,让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让生产经营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让不法分子无处藏身。当然,在社会共治的共识下,如何鼓励、支持公民有序、高效地参与食品安全执法,是政府必须要解决好的问题。

  在生活中,大家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某家小店的食品特别有味道,隔一段时间不去,就有一种“缺点什么”的感觉,而这就是罂粟壳的“功劳”,这一现象也给公共卫生安全构成很大隐患。

  罂粟壳之所以屡禁不绝,究其原因,一是被发现的概率低,而收益极高。一些不法摊主往往把罂粟壳碾成粉末,加进调味品中,闻不见、看不到,发现难、检测难,还易操作、成本低。二是打击力度不够。食品领域制假售假、违规使用添加剂等猖獗,就是因为平时一旦被查处也大多是罚款了事,即不疼也不痒,接下来还照旧,因此为了利益商家血管里早就没了道德血液。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一直都是人们思考的焦点,为了保障人们“舌尖上的安全”,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然而,法律法规再完备,规章制度再完善,如果没有政府职能部门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的落实,也等于是画饼充饥。

  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不仅要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使权力和责任紧密挂钩,还要加大法律的执行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让法律真正发挥实际约束作用,只有将二者完美的结合起来,才能编织出一张确保食品安全的“天罗地网”,从根本上保障人们饮食健康。

第5题:

2016年面试热点:法定婚龄能否降到18岁引起网络巨大反响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近日,人口学者何亚福在《新京报》发表专栏文章,探讨“法定婚龄能否降到18岁”。该提议在网络上引起巨大的反响。《中国新闻周刊》发起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赞成法定婚龄降到18岁的为43%,不赞成的为54%,剩下1%“说不好”。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新京报西坡:学者在媒体上建言献策,正是为了接受公众的讨论,因此有不同意见很正常。社会政策的变更本就不应该是“一言以兴”或“一言以废”的。正如何亚福文章中说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18周岁已经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而结婚是一种民事行为,18岁不允许结婚,意味着这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18岁成年却不许结婚”在逻辑上是个死结。如果法定婚龄降到18岁,那只意味着你在18岁有了结婚的权利。至于18岁够不够成熟、18岁买不买得起房,都跟这没关系。你达不到自己心中的结婚条件,外界不会强迫你结婚。拥有权利不代表一定要行使权利。许多人把权利当成负担,这才是令人不解的地方。放开二孩之后,他们说“国家要把我们当生育机器”。学者提议法定婚龄降到18岁,他们又说专家逼他们早恋、啃老。这种意识错位不亚于一个人被解开镣铐之后,哭天抢地说“谁也别想强迫我跑步锻炼身体!”

  @人民网蒋萌:既然年满17周岁可以当兵,就要承担保家卫国的责任,那么将法定婚龄降到18周岁,有何“大逆不道”?这个比较并非无厘头。毕竟,17岁可以保卫“大家”, 18岁却无权成立“小家”,是吊诡的。事实上,世界上有不少国家的法定婚龄都是18岁。我比较认同上文的观点——“拥有权利不代表一定要行使权利”。人都是理性的,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如何作为。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司长张春生去年底表示,目前我国的初婚年龄约为25岁。在一些发达的大城市,初婚年龄还在逐年推后。以上海为例,2014年该市居民初婚平均年龄为男性30.11岁、女性28.14岁。人们没有因为现行的男22岁、女20岁的法定婚龄而“一达标就结婚”。如果真将法定婚龄降至18岁,对许多人想必也“无关痛痒”。那么,若将法定婚龄降至18岁意义何在?赋予公民完全的民事能力,让公民具有自主选择权,这些理由还不够吗?至于某些专家是否想借此出名,你是否反感,要另当别论。

  @荆楚网徐秉国:降低法定婚龄到18岁,不仅与世界其它国家相一致,而且在法理上说,也是符合的。按照民法规定,年满18周岁即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享有完全的民事权利,也就有结婚的权利。进一步讲,人们担心降低婚龄导致人口过快增长是没有必要的。的确,降低婚龄延长了适龄女性生育的周期,增加了人口过快增长的风险。但是,须知婚龄只是结婚的最低年龄,是结婚的门槛而已,结婚作为人的一项权利,到了18岁并不是必须要行使的,可以结婚,也可以不结婚。从世界各国包括中国来看,实际的结婚年龄大多在法定婚龄的基础上延迟了7——10年,为25——29岁之间,并不是我们所想当然认为的18岁。因此,降低法定婚龄只是增加了结婚的机率和人口增加的可能性,并不必然导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失败和人口数量的过快上升。因为经过这么多年的宣传教育,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得到了严格的执行。更何况,在高生活成本、高压力下,人们即使有生育的机会未必就有生育的决心和行动。

  而且,我国是一个有着早婚早育传统国家,而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之一是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否则就是无效婚姻。因此,过高的婚龄必然会把一部分适婚青年挡在合法婚姻之外。有些人或虚报年龄骗取结婚证,或“未婚同居”不要结婚证。降低法定婚龄到18岁,给他们一张婚姻“通行证”有利于保护社会上事实存在的“无效”或所谓的低龄“事实婚姻”一族的合法权益。

  @喻洁:从法律上而言,18岁就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将法定婚龄降为18岁,也并不意味着到了18岁就一定要结婚生子。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就业、买房、养孩子的压力增大,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晚婚晚育,若将法定婚龄降为18岁,可给晚婚晚育人群带来结婚生子的压力,也可促进我国人口生育,改善人口结构。

  @李兆清:18岁已经成年,但很多18岁的人并没有真正独立,尤其是经济上没有真正独立,有的甚至在啃老。把法定婚龄降至18岁,仅是简单考虑人口数量增长。全面二孩政策放开,是为了扩大人口红利。时下竞争日趋激烈,培养高素质的下一代比单纯增长人口数量更为重要。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定婚龄都不超过18岁。其实,我国过去的婚龄是比较低的,新中国成立后,婚龄才逐渐提高,1980年的婚姻法就提高为男22岁、女20岁,2001年修改时仍维持了这个高位,在世界各国来看这是最高的。婚龄提高的原因就在于当时我国人口增长过快,而提高婚龄是控制人口数量与增长的有效途径。

  而近年来,我国不孕不育症呈上升趋势,这与生育年龄提高有关。我国现在婴儿出生缺陷率较高,而高龄孕育则增加胎儿畸形和夭折风险。从这一角度看,降低婚龄可以有效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但是,从其他方面来说,也存在忧虑,比如有网友说的“结婚不仅仅体现在一种能力,更应该体现在一份责任。基于此,一个18岁的人,也许还在大学就读,如果结婚生子,如何承担完成学业、抚养孩子、就业等一系列难题?”

  其实,我认为,不管是否降低婚龄,不想结婚的依然不想,想结婚年龄根本不是问题,最重要的是可以开开心心的过好每一天,而且随着社会时代的发展,婚姻变得更加自主。人们更加愿意根据自身经济等发展状况来规划自己的婚姻,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就能确定人们的结婚年龄。我认为婚姻的实质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共度一生,这无关乎年龄。

第6题:

面试热点:“共享头盔”传递执法温情

【热点背景】
在某镇“警保点”的墙角储物架和办公桌上整齐摆放着三排共10余个头盔。这些安全头盔不是卖的,而是免费提供给周边群众使用的“共享头盔”。凡是该镇片区群众,无论是摩托车驾驶员还是电瓶车骑手,凭身份证就可以免费借用安全头盔。

当然,此“共享”非彼“共享”,与其说是“共享头盔”,不如说是冠以“共享”之名的“免费头盔”。作为一类公共资源,所谓“共享头盔”不必与共享汽车、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等共享经济产品对标。通过面向群众提供共享资源,传递交通执法温情,便是其最大的价值。

【面试模拟题】
近日,某地交警在为周围群众提供了“共享头盔”,这些安全头盔不是卖的,而是免费提供给周边群众使用的“共享头盔”。凡是该镇片区群众,无论是摩托车驾驶员还是电瓶车骑手,凭身份证就可以免费借用安全头盔。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
解析:
1. 分析政策出台的目的意义:自从公安部在全国开展“一带一盔”工作以来,全国安全头盔的使用率普遍提升,小小的头盔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安全。但是也有少部分人看到了这背后的利益,头盔价格水涨船高,囤货居奇,更有甚者为了谋求经济收益,贩卖一些质量不达标的头盔,极大程度的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而当地交警提供的这一“共享头盔”的业务,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群众“一盔难求”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也稳定了头盔市场的价格,真正体现了为民服务的意识。此外“共享头盔”这一做法在执行初期有很多群众由于不了解该制度,或者由于疏忽忘记带头盔,上街之后就被处罚,极其容易引起群众的反感,甚至引发冲突,这一“共享头盔”的举措更有利于让群众培养携带头盔的习惯,在整个社会都携带头盔上路的时候,自然大家的习惯也就养成了,减轻我们的管理成本。最后“共享头盔”也是我们当下文明执法的体现,在过去我们执法的过程中,单纯的根据制度对于违反制度的群众进行惩罚,的确能够到一定的效果,但是并没有起到我们提高群众意识,改变行为的作用。而这种“共享头盔”的这一做法,真正的将管理变为服务,在“共享头盔”传递的同时也体现出浓浓的温情,提升了政府的形象。

2.分析政策可能存在的问题:但是在共享头盔的背后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当前共享头盔的管理还比较简单,仅仅通过身份证就可以借到,的确方便了群众,但是也会不排除会有少部分人利用管理方面的漏洞来恶意占用公共资源,满足自身利益。此外,也会有少部分群众将“共享头盔”作为依赖,产生惰性思想,一旦出了本片区当没有“共享头盔”的时候就不带头盔,反而不利于群众的安全。

3.提出具体措施和建议:

(1)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在当地资源能够满足的情况下大力推广这一制度,让群众养成出门骑车携带头盔的习惯,并且对于“一带一盔”的具体细则和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让群众真正从思想上养成骑车携带头盔的意识。

(2)细化对于“共享头盔”的管理,可以利用网络优势,将每个头盔编号定位,详细登记,避免一些人因为一己私欲,将公共资源占为己有。

(3)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其他制度的时候也要以服务为宗旨,多站在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继续转变思路,将我们的管理继续优化,推出更多便民措施,真正的体现我们为民服务的理念。

(4)而作为我们广大群众也要正面的领会这一做法背后的寓意,自觉养成骑车“一带一盔”的习惯,将“共享头盔”作为辅助手段,从自身意识上提升重视程度,积极配合国家制度,保障自己的出行安全。

第7题:

温情执法既然好,何妨再多些。公众感觉温情执法很______ ,是因为太少了。对温情执法的创新之举,媒体应该大张旗鼓地宣传;主管部门更应该态度鲜明,________支持,推而广之,______“怕炒作”的惯性思维,不要让“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地开”。
填入横线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新鲜 鼎力 摒弃
B. 稀少 全力 放弃
C. 少见 尽力 丢弃
D. 稀有 竭力 抛弃

答案:A
解析:
本题是实词辨析题。“稀少”和“稀有”是用来形容事物的,“执法”不是事物,不能与“稀有”“稀少”搭配,故排除B,D;第二个空从剩下的两个选项中不好排除;“丢弃”一般是具体的东西,“摒弃”一般是抽象的事物,第三个空后面的思维是抽象的事物,所以排除C,故本题选A。出自《陕西日报》。

第8题:

面试热点:“共享头盔”传递执法温情

【热点背景】

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在全国部署“一盔一带”行动。交管局公布通知,自6月1日起,骑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开车不使用安全带将会被严查。对于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行为,将要依法查纠。

在某镇 “警保点”,墙角储物架和办公桌上整齐摆放着三排共10余个头盔。这些安全头盔不是卖的,而是免费提供给周边群众使用的“共享头盔”。工作人员徐燕告诉记者,凡是片区群众,无论是摩托车驾驶员还是电瓶车骑手,凭身份证就可以免费借用安全头盔。当然,此“共享”非彼“共享”,与其说是“共享头盔”,不如说是冠以“共享”之名的“免费头盔”。通过面向群众提供共享资源,传递交通执法温情,便是其最大的价值。

【模拟试题】

为全面落实“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某镇“警保点”向群众提供免费“共享头盔”,凡是片区群众凭身份证就可以免费借用安全头盔。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
解析:
1.分析政策出台的目的意义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公安部在全国开展的一项安全守护行动,通过安全带和头盔的佩戴这一安全行为,助推养成安全习惯,从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作为执法机关,要始终保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其中一项关键在于转变“以罚促改”思维。通过展现执法机关保护群众的浓浓情义,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规。群众能接受执法机关的善意,自然也会用善意维持法规的执行。

过去,总有人对交警依法处罚冠以“没事找事,罚款挣钱”的污名,这一方面源于交警与群众之间还缺乏充分的了解,另一方面也源于少数人对执行交通法规还存在认知偏差。而此次四川执法机关为群众提供“共享头盔”,即是在表明“处罚不是目标,保护才是目的,交警不希望群众违规骑车”,交警与群众在头盔的一取一还间,交流也就多了,执法温情在不经意间得以传播。交警部门为群众提供“共享头盔”也是满足群众应急之需的贴心之举。

2.分析政策可能存在的问题

(1)宣传不足:推出一个新举措,群众往往会经历从毫不知情、部分了解再到尽人皆知的过程。初期,难免有民众因不了解规定、头盔丢失等诸多情况,不慎违规。

(2)缺乏监管:作为一类公共资源,眼下针对“共享头盔”的管理措施还显得比较粗犷和单调。仅凭出示身份证,无法遏制少数人霸占公共资源的恶意。

3.结合实际谈落实

(1)加大宣传。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方式在各个平台播放关于未带头盔、安全带造成的危害以及佩戴后面对危机的保护作用,以此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的思想认知。

(2)加强监督。交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对于推行了“共享头盔”的地市还需要通过硬性的具有管理效益的信息化手段。除此之外,市场监管部门也要对市场加大巡查力度,对于存在为谋求高额利润,不惜以次充好、囤积居奇、漫天叫价的商户,加大惩戒力度从而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第9题:

2016年面试热点:十万人滞留广州火车站如何舒缓春运压力


答案:
解析:
晚点发生了、滞留出现了,救急肯定是当务之急。如何设计更好的进站路线,如何进一步缩减程序流程,如何更好地改进站内空间布局,提高管理效率,都是需要回答好的问题。

  广州火车站,可以说是春运的一个“地标”。据报道,2016年春运的返乡高峰中,受连日暴雨和设备故障等因素影响,广州火车站再次遭遇挑战,最高峰时超过10万旅客滞留广场及周边地区。

  广州是春运的“关键点”,而广州火车站无疑就是“压力点”。2008年南方冰灾时,广州站曾发生大面积旅客滞留。人群将晕倒的女孩托举而出的画面,可谓中国春运的代表性场景。去年春运期间,广州火车站日均发送乘客超过百万人,这么巨大的客流量,无论哪个环节稍有差池,就难免出状况。

  这些年来,春运发送人次虽然不断增多,紧张状况却在不断缓解。高铁运能大大提升,航空分散更多旅客,私家车出行也越发普遍。交通运输是一个系统,火车站只是一个“终端”,几乎所有的问题,最终都会反映在车站。广州火车站的大面积旅客滞留仍然让人看到,影响春运的因素如此之多,仍需不断舒缓春运的“压力点”,让回家的路更顺畅。

  晚点发生了、滞留出现了,救急肯定是当务之急,火车站能做的工作很多。从改变列车值乘人员作业流程,到呼吁乘客不要盲目提前候车,再到增开列车替换晚点较多的车次,相信从来就不缺考验的广铁集团,应能处理好这些状况。长期来看,如何设计更好的进站路线,如何进一步缩减程序流程,如何更好地改进站内空间布局,提高管理效率,都是需要回答好的问题。毕竟,谁也不能保证春运期间总是风和日丽。

  去过广州火车站的人都知道,这个有着40多年历史的老站,候车厅相对比较狭小。数据显示,广州火车站站内11个候车室及大厅同一时段仅能容纳2.3万人,车站广场搭建的16个临时雨棚同一时段仅能容纳2万人。而因为在城市中心区,改造扩容的难度也很大。从这个角度看,如何随着城市的发展,规划和处置好火车站这样的交通枢纽,确实也是应该考虑的事。

  应该说,在应对春运上,技术手段大大进步了。今年,各地纷纷发布春运“大数据”,这样的数据不仅是事实记录,更不仅是成绩展示,而应该成为实实在在的工作参考。哪些道路上车辆多、哪个方向乘客多、哪些车站候车者多,在数据支撑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资源调配、预案管理,相信能更好地防患于未然。同样,实时监控的录像、方便快捷的网络,都是可资利用减轻压力的手段。

  一头牵绊着最广大的乡土中国,一头则深入最轰隆的世界工厂,广州火车站可说是当代中国从“固态社会”向“液态社会”转变的符号。相信未来,随着更方便快捷的春运和更科学高效的管理,这座火车站或将成为“发达中国”“现代中国”的象征。

第10题:

2016年面试热点:贵州凤冈县发文禁止复婚再婚者操办酒席

  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近日,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发布红头文件,明文禁止复婚和双方均属再婚者操办酒席,而且还明确规定适用对象为“本县辖区内的所有城乡居民(含生活和居住在我县范围内的外县籍人员)”。


答案:
解析: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京华时报朱达志:我认为,这其中反映了两个问题。其一,该县主要领导的法治观念、公民权利意识非常淡薄。所谓淡薄,并不是说他们不具备那样的观念和意识,而是明知却有意忽略,不把公民的法定权利和自由当回事。“法”在他们心目中,只是“法制”的工具,即法是用来“管百姓”的,而不是像“法治”那样,一方面“管官”,另一方面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第二,该县的副职领导和处于决策边缘或外围的部门官员们,明哲保身,不敢也不愿对领导的金口玉言说半个不字。这不能全怪他们,因为目前的干部管理体制还不足以让他们可以面对类似问题奋不顾身,何况这样做也未必会有多少实际效果。

  @人民网蒋萌:这事还涉及另一个问题——歧视。禁止复婚和双方均属再婚者办酒席,也就是说,相对于“初婚”,上述两种情形被剥夺了“办酒席权”。剥夺的依据是什么?哪条法律规定一个人一辈子只有一次“婚宴指标”?县政府又怎么知道人家上次结婚办没办酒席?说白了,压根儿就没有“婚宴指标”这回事儿。这种禁止无非是认为复婚和再婚者“低人一等”,折射出某些权力者不但“法无授权却乱为”,而且对“二婚”怀有深深的贬义。凤冈县出台这样的规定,难道就没想过会出现民意反弹吗?或许,某些权力者早就习惯了傲慢与偏见乃至“霸王硬上弓”。即便被网友与媒体棒喝,顶多撤回“不当文件”,某些人官照当,似乎“无伤大雅”。

  @新快报张贵峰:在反“四风”背景下,地方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管理办法”,当然并非没有完全意义和价值。但具体到上述凤冈县这份“操办酒席”规范,又不得不指出,该规范本身就存在十分明显和严重的“不规范”问题,涉嫌逾越了起码的法治界限。

  首先,该“规范”所规范的对象,并不是我们熟悉的“国家公职人员”或者说“党员领导干部”,而是进一步延伸扩展至“凤冈县辖区内的所有城乡居民”。毫无疑问,对于并非国家公职人员、党员领导干部的城乡居民来说,操办奢靡的酒席宴请,固然确实是一种不良习气,但只要并不涉及公共利益、侵犯他人合法利益,那么这种习气就只是“个人自由、权利自主”范畴内的问题,政府公权力根本无权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随意介入干涉、任性滥权地进行所谓的“规范”。再者,即便将上述“操办酒席管理办法”的范围局限于“国家公职人员”,诸如“复婚、再婚不准操办酒席”这样“一律禁止”的严苛“规范”,事实上同样也是明显越权越界。一面要“规范”他人,但另一面自身轻率出台的却又是显得十分不规范、超越基本法治规范的“规范”,不仅违背了“法无禁止即自由”公民行为法治规范,更逾越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政府行为法治规范。

  @光明网张玉胜:过多过滥的酒席,既造成了人们精力与财力的极大浪费,也背离了团圆喜庆和礼尚往来的原始本义,更严重污染了淳朴文明的公序良俗,其借机敛财的负面效应不容小觑。民众期待由政府出手刹风治乱的迫切心情不难理解。但如何实现回应民意与遵法守纪的并行不悖,着实考验着政府的法治思维和管理智慧。正如着名行政法律师张新年所言,如果这些管理办法仅针对当地公职人员,属于内部管理,是可以的。但对群众来说,政府没有权力把城乡群众的红白喜事也纳入其管理中。这侵犯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将有损政府公信。

  其实,根据许多地方治理民间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等酒席乱象的经验,采取由村民自治渠道拟定出达成共识的“村规民约”,不失为可行与“双赢”的选择。政府的职责,就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相关规定,指导和帮助各乡村将操办酒席事宜的管理纳入“村规民约”范畴,并引导村级组织和广大民众务实践行好相关要求。“禁复婚再婚办酒席”入红头文件,折射出当地政府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政”方面的欠缺。人们期待当地在力促形成不想滥办酒席、不敢滥办酒席、人人勇于监督良好氛围的同时,也认真反思权力滥用的行政“乱象”,收敛一下习惯于“管太宽”的政府之手。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婚丧嫁娶习俗,在相互攀比中渐渐变了味,甚至有些人借复婚再婚敛财,不管是出于哪种原因,都给当地一些民众带来了极大的经济负担。可以说,贵州凤冈县为规范管理酒席操办乱象施,其初衷是好的,但以“红头文件”方式来干预百姓“私事”,却难脱权力滥用的舆论质疑。

  其实,公权力更应该对公职人员予以约束,而对于民众生活,行政权力则应避免过度干预,否则不光会有越界之嫌,还会损害公民权利,作为政府应该合理行使自身权利,不应该自作聪明,歧视某些特定人群,不仅对群众是一种伤害,也会损害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影响公信力。

  法治社会,各地方干部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对于变异风俗,政府要采取一些奖励、激励民间风气向上的政策,慢慢改变民间的陋习,这样才是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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