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乙交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与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

题目

甲将乙交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与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善意取得又称为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的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处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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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将乙交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与不知情之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  )


答案:错
解析:
丙是善意第三人,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已经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索回,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第2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约定甲向乙出租某型号的机器。随后,甲又与丙签订买卖合同,从丙处购买该种型号的机器。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乙可以请求丙向自己交付机器

B.丙应当向甲交付机器

C.丙应当向乙交付机器

D.丙将机器交付给乙之后,乙承担机器意外损毁、灭失的风险


参考答案:B
解析:甲与乙的租赁合同、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关系,并不构成融资租赁合同。根据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出卖人丙应当向买受人甲履行交付义务,乙无权请求丙向自己交付机器。但丙可以作为甲的债务(向乙交付租赁物)履行辅助人,直接将机器交付给乙。根据甲与乙之间的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承担租赁物意外损毁、灭失的风险。

第3题:

甲将乙交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与不知情之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丙是善意第三人,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已经取得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乙不能向丙索回,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第4题:

甲隐瞒了车证照不齐的情况,将车卖给乙,交付之后,乙才发现。乙找甲理论,甲答应帮乙处理好,后来甲找到丙,要求丙找乙购买该车,否则就将丙贪污的情况向有关部门举报,丙无奈,向乙表示购买该车,乙对甲丙之间的谈话并不知情,与丙订立买卖合同并将车交付给丙。对此,说法正确的是?( )

A.在乙将车交给丙之前,乙可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法院撤销与甲之间的买卖合同

B.丙可以自合同成立之日起1年内要求撤销该合同

C.因乙不知情,丙不可主张撤销合同,只能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D.乙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参考答案:B

第5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机器设备买卖合同。因卖方乙已将该设备出租给丙,故双方约定租期届满时由丙负责交付。租期届满后,丙未交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只能向乙请求交付

B.甲只能向丙请求交付

C.甲不得向任何一方请求交付

D.甲既可以向乙请求交付,也可以向丙请求交付


参考答案:A

第6题:

甲将乙交由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不知情人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


正确答案:×
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在本题中,丙为善意第三人,其利益应受保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乙无权向丙主张返还之请求,只能向甲主张赔偿的权利。

第7题:

甲将乙交由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不知情人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参考答案:错

善意取得亦称即时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
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
在本题中,丙为善意第三人,其利益应受保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乙无权向丙主张返还之请求,只能向甲主张赔偿的权利。

第8题:

甲将电脑交乙保管,乙将电脑卖给丙,丙不知内情,便以合理价格购买了电脑()。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电脑

B、甲可要求丙返还电脑

C、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

D、乙丙共同赔偿甲的损失


参考答案:A

第9题:

甲将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对此,( )。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B.甲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C.甲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

D.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B
B[解析]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所有权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无权处分人(占有人)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