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温州银行与乔邦经济发展公司于2012年5月4日签署借款合同,温州银行向该公司发放500万元的抵押贷款,到期日为2013年5月4日。后来乔邦经济发展公司经营不善,未能到期归还温州银行贷款,导致该笔贷款逾期。温州银行考虑给予办理以贷还贷,并要求追加该公司股东林某保证,但林某未签署同意为乔邦经济发展公司的以贷还贷提供担保的同意书,林某的担保效力是否有效?

题目
问答题
温州银行与乔邦经济发展公司于2012年5月4日签署借款合同,温州银行向该公司发放500万元的抵押贷款,到期日为2013年5月4日。后来乔邦经济发展公司经营不善,未能到期归还温州银行贷款,导致该笔贷款逾期。温州银行考虑给予办理以贷还贷,并要求追加该公司股东林某保证,但林某未签署同意为乔邦经济发展公司的以贷还贷提供担保的同意书,林某的担保效力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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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林某与甲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后来银行工作人员发现林某在公园附近有一房屋,要求林某追加该房屋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后林某的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依据《担保法解释》规定,甲银行认为抵押有效,因双方已经签订了抵押合同。()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正确

第2题:

A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B银行借款200万元,B银行与A公司签署抵押合同并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但未办理抵押登记。办公用房权属证件齐全但价值仅为100万元,A公司又请求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因丙公司法人代表常驻香港,保证合同由丙公司总经理签字并盖合法公章。B银行与丙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借款合同到期后,A公司没有偿还银行的借款本息。

根据上述材料,B银行贷款管理存在以下问题( )。

A.要求法人代表常驻香港的丙公司提供保证
B.保证合同约定不明确,致使无法要求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没有办理抵押登记
D.保证合同未经法人签字,也没有授权
E.与A公司签署抵押合同时办理了强制执行公证

答案:C,D
解析:
C项,《担保法》规定,在法律规定一定范围内的财产抵押时,双方当事人不但要签订抵押合同,而且要办理抵押物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D项,办理一笔保证贷款通常需要保证人出具保证函,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这些法律性文件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才能生效,银行方面需要核对签字与印章。

第3题:

大华贸易公司为筹措资金,向某银行贷款400万元,银行要求大华公司就贷款提供担保,大华公司即以本公司子弟学校的教学楼为抵押物设定抵押(该楼价值300万),又由市政府及吉利商场(法人单位)为其提供保证。在保证合同中未提及保证方式及各保证人所应承担的保证份额。问:大华公司的两项担保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大华公司的两项担保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37条第(三)项的规定,学校的教学设施不得用作抵押物,因此,大华公司以本公司子弟学校的教学楼为抵押物设定的抵押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8条的规定,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以外,不得担任保证人,因此,由市政府及吉利商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也无效。


第4题:

对于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个人贷款,以外汇存单质押的,贷款额不得超过存单到期本息折合人民币的()%,在汇率波动导致存单到期本息和折算成人民币后低于未清偿贷款本息和的()%时,应要求借款人立即追加温州银行认可的有效担保,否则视同贷款提前到期,温州银行有权强制结汇还贷。

  • A、90,100;
  • B、90,105;
  • C、95,100;
  • D、95,105;

正确答案:B

第5题:

2001年10月9日,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一份,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在甲公司的要求下,丙公司于10月14日与乙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一份,约定丙公司以15间厂房为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50万元提供担保。10月15日,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50万元贷款后,丙公司与乙银行一同办理抵押登记。贷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为此,乙银行以甲公司及丙公司为被告向法院起诉。若在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贷款后,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丙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根据《担保法》第41条、42条的规定,丙公司以厂房设定抵押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倘若丙公司拒绝办理登记,那么乙银行与丙公司所订立的抵押合同虽然成立但不生效。但抵押合同不生效不等于抵押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法理,抵押权的设定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本案中,丙公司与乙银行订立抵押合同后,乙银行正是基于对丙公司的信赖,才将款项贷给甲公司的,而丙公司拒不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义务,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这一原则。《担保法解释》第56条第2款明文规定:“法律规定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如果本案中丙公司拒绝办理抵押登记,则应由甲公司向乙银行偿还50万元贷款及利息,而由丙公司在15间厂房价值范围内对甲公司不能偿还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6题:

根据《商业银行法》,以下银行的做法正确的是、

A、某商业银行的资本余额为5亿元,某公司在该银行尚有3000万元贷款未偿还,但是该公司实际资产为6亿元。现在该公司向该银行申请再贷款3000万元,并以该公司现值6000万元的大楼抵押,该银行经严格审查后,向该公司提供了贷款
B、王某为某商业银行的财务主管,其女陈某在某公司担任总经理,该公司向该银行申请信用贷款,经严格审查,该公司的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银行遂向其发放了信用贷款
C、某市提出大力发展高科技经济的目标,该市一钢铁企业一直是利税大户,今年该企业打算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向市政府申请资金扶持,市长指示该市某商业银行向该公司提供低息贷款,被银行拒绝
D、某公司以自有办公大楼抵押向某商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到期无法偿还借款,银行办公场所紧张,遂与银行协议以该办公大楼折价抵偿借款,将该办公大楼作为银行办公的周转场所,5年后银行将大楼卖给一家房地产公司

答案:C
解析: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39条第1款的规定,A选项中,商业银行向公司发放的贷款余额已经超过银行资本余额的10%,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A选项不正确。根据《商业银行法》第40条第2款第2项的规定,该公司即是银行的关系人,因此银行不能向其发放信用贷款,所以B选项不正确。根据第41条的规定,C选项中的商业银行有权拒绝市政府的指示,所以C选项正确。D选项中,商业银行将行使抵押权取得的大楼作为办公场所,5年后方处理的做法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7题:

甲是一个上市公司,拥有A公司55%的股权,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合法的是( )。

A.向总经理吴某提供借款10万元
B.通过A公司向董事长刘某提供借款100万元
C.为大股东杨某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D.为A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答案:D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选项AB错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选项C错误。

第8题:

某贸易公司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人民币,由第三方某房地产公司向银行提供房地产担保,并向登记机关作了抵押登记。半年后,贸易公司与银行将原借款合同中未结清的款项作为新的借款,签订金额为400万元的借款合同,终止了原先的合同。原担保单位房地产公司虽与银行签订了格式的抵押合同,但未在该合同中约定具体物业,也未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贸易公司不能还贷,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问:房地产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参考答案:

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第9题:

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100万元,某商场作保证人为该笔贷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为2012年12月31日。某公司到期未偿还银行贷款,银行于2013年7月将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法院在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后,某公司仍然不能偿还银行贷款,作为保证人的某商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第10题: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规定,下列所购车辆抵押前放款说法正确的是:()

  • A、采取抵押前放款的,必须按照具体产品对担保方式的要求,办理相应全程或阶段性担保手续;
  • B、采取抵押前放款且车辆抵押给温州银行的,必须要求经销商等合作方配合办理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
  • C、采取抵押前放款且车辆抵押给温州银行的,贷款发放后必须提供全额购车发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 D、采取抵押前放款且车辆抵押给温州银行的,贷款发放后,办理所购车辆抵押可委托与温州银行签有全作诉第三方办理。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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