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2007年1月,李某向银行借款10万元,由李某的朋友赵某用其所有的6间房屋设定了抵押,并已办理了抵押登记。后赵某准备拆除其中3间房屋,另建楼房。拆房过程中,银行得知,银行可采取:( )
A.要求赵某恢复抵押物价值
B.制止抵押人赵某的行为
C.请求李某提供相当担保
D.不得请求提前行使抵押权
第2题:
第3题:
大华贸易公司为筹措资金,向某银行贷款400万元,银行要求大华公司就贷款提供担保,大华公司即以本公司子弟学校的教学楼为抵押物设定抵押(该楼价值300万),又由市政府及吉利商场(法人单位)为其提供保证。在保证合同中未提及保证方式及各保证人所应承担的保证份额。问:大华公司的两项担保是否有效?为什么?
大华公司的两项担保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37条第(三)项的规定,学校的教学设施不得用作抵押物,因此,大华公司以本公司子弟学校的教学楼为抵押物设定的抵押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8条的规定,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以外,不得担任保证人,因此,由市政府及吉利商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也无效。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一)
王某向钱某借了50万元人民币,钱某要求王某提供担保。遂王某以其个人所有的一间价值10万元的房屋为其与钱某之间的借款合同担保作了抵押担保。双方当事人签订了一份书面房屋抵押合同。到期,王某没有还钱。
请回答以下问题:
假设双方没有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抵押合同已生效
B.抵押合同未生效
C.钱某可以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D.钱某不可以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
第7题:
第8题:
某贸易公司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人民币,由第三方某房地产公司向银行提供房地产担保,并向登记机关作了抵押登记。半年后,贸易公司与银行将原借款合同中未结清的款项作为新的借款,签订金额为400万元的借款合同,终止了原先的合同。原担保单位房地产公司虽与银行签订了格式的抵押合同,但未在该合同中约定具体物业,也未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贸易公司不能还贷,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问:房地产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