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贸易公司为筹措资金,向某银行贷款400万元,银行要求大华公司就贷款提供担保,大华公司即以本公司子弟学校的教学楼为抵押

题目
问答题
大华贸易公司为筹措资金,向某银行贷款400万元,银行要求大华公司就贷款提供担保,大华公司即以本公司子弟学校的教学楼为抵押物设定抵押(该楼价值300万),又由市政府及吉利商场(法人单位)为其提供保证。在保证合同中未提及保证方式及各保证人所应承担的保证份额。问:大华公司的两项担保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大华公司的两项担保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37条第(三)项的规定,学校的教学设施不得用作抵押物,因此,大华公司以本公司子弟学校的教学楼为抵押物设定的抵押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8条的规定,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以外,不得担任保证人,因此,由市政府及吉利商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也无效。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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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海兴公司欠大华公司28万元货款,大华公司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海兴公司收到支付令的第12天,通过电话向法院提出异议,称大华公司货物有严重质量问题,不同意给付欠大华公司的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大华公司的异议不成立,因为未采取书面形式

B.大华公司的异议不成立,缺乏实质性的理由

C.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另行起诉

D.督促程序终结,因为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提出异议


正确答案:A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3条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另外,《民诉意见》第221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92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因此,选项A正确。

第2题:

某贸易公司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人民币,由第三方某房地产公司向银行提供房地产担保,并向登记机关作了抵押登记。半年后,贸易公司与银行将原借款合同中未结清的款项作为新的借款,签订金额为400万元的借款合同,终止了原先的合同。原担保单位房地产公司虽与银行签订了格式的抵押合同,但未在该合同中约定具体物业,也未办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贸易公司不能还贷,银行起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问:房地产公司是否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参考答案:

抵押合同对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抵押财产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补正或者无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


第3题:

B公司打算购买大华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股票。已知大华公司采用稳定的股利政策,每年按每股普通股发放2.4元现金股利。B公司将长期持有大华公司股票,该股票的市价为22元。要求计算:①当B公司期望投资收益率分别为8%、10%和12%时,大华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各为多少,B公司能否购买?②B公司打算购买大华公司股票,至少应该满足多少的投资收益率?


参考答案:①B公司期望投资收益率为8%时,大华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为2.4÷8%=30元
B公司期望投资收益率为10%时,大华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为2.4÷10%=24元
B公司期望投资收益率为12%时,大华公司股票的内在价值为2.4÷12%=20元
因为市价22元高于20元,B公司在第三种情况下不能购买大华公司股票。
②最低投资收益率为2.4÷22=10.91%

第4题:

甲是一个上市公司,拥有A公司55%的股权,甲公司董事会决议中合法的是( )。

A.向总经理吴某提供借款10万元
B.通过A公司向董事长刘某提供借款100万元
C.为大股东杨某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D.为A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答案:D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选项AB错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选项C错误。

第5题:

(2015年)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方案二:大华公司先向华星公司发行5亿股新股,华星公司向大华公司支付15亿元。大华公司再向网商公司的股东钱某发行4.5亿股、向孙某发行5000万股新股,并分别向钱某支付13.5亿现金、向孙某支付1.5亿现金,用以收购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李某是大华公司的股东,持有大华公司500万股股份,持股期限超过180日。在大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上,李某认为该次重组将会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此提出异议。但在之后的表决时,李某投了赞成票。最终,股东大会决议实施方案二。
方案二实施后,大华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李某要求公司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公司拒绝。李某又向公司监事会请求对公司董事长赵某提起诉讼,起诉赵某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未尽到相应义务,其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监事会对李某的请求未予理睬。随后,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同时对赵某的妻子提出控诉,认为她买卖大华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
据查,5月10日,赵某妻子将其所持现有股票全部卖出,亏损50万元,并全部买入大华公司股票。5月12日,大华公司对外公布重大资产重组的消息。赵某妻子听闻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又将其所持大华公司股份全部出售,亏损200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方案一能否造成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并说明理由。
(2)方案一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3)李某对赵某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并说明理由。
(4)李某要求回购公司股份的请求能否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5)根据方案二,分析华星公司是否需要进行免于要约收购申请?并说明理由。
(6)赵某妻子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方案一实行后将导致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根据方案一,新股发行后,大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0亿元,其中:赵某通过华星公司仍持有5.1亿股(10亿×51%),持股比例降至25.5%(5.1÷20);钱某持有9亿股,持股比例为45%;孙某持有1亿股,持股比例为5%;其他股东共持有4.9亿股,持股比例合计为24.5%。钱某将成为大华公司第一大股东,获得大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而原实际控制人赵某将丧失对大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2)方案一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①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构成重组上市;②交易构成重组上市的,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在主板和中小企业板IPO的其他发行条件(例如,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本题中,方案一实施后,大华公司的控制权将变更,且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构成重组上市,但网商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中存在负数,不符合重组上市的要求。
(3)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拟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应当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在本题中,李某的持股比例未达到1%,不具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
(4)李某要求回购公司股份的请求不能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的回购请求权只限于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在本题中,李某投了赞成票,并非异议股东,而且该决议并非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5)华星公司无须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即可。根据规定,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在本题中,华星公司已经持股51%,继续增持5亿股并不影响大华公司的上市地位,直接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即可。
(6)赵某妻子的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根据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其他有密切关系的人,其证券交易活动与该内幕信息基本吻合,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证据排除其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活动的可能的,可以认定内幕交易行为成立。

第6题:

大华贸易公司为筹措资金,向某银行贷款400万元,银行要求大华公司就贷款提供担保,大华公司即以本公司子弟学校的教学楼为抵押物设定抵押(该楼价值300万),又由市政府及吉利商场(法人单位)为其提供保证。在保证合同中未提及保证方式及各保证人所应承担的保证份额。问:大华公司的两项担保是否有效?为什么?


参考答案:

大华公司的两项担保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37条第(三)项的规定,学校的教学设施不得用作抵押物,因此,大华公司以本公司子弟学校的教学楼为抵押物设定的抵押无效。
根据《担保法》第8条的规定,国家机关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以外,不得担任保证人,因此,由市政府及吉利商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也无效。


第7题:

某市工商局以大华贸易公司倒卖化肥为由,决定对该公司罚款7万元,同时对该公司王经理罚款800元。大华公司和王经理对该处罚决定都不服而向法院起诉。大华公司和王经理的诉讼地位是( )。

A.共同原告

B.大华公司为第三人

C.王经理为第三人

D.由大华公司与王经理协商


正确答案:A

第8题:

星火电器公司是大华银行的开户单位。某日,李某持星火电器公司开出的现金支票到大华银行取款。

86.大华银行的该笔业务涉及的会计要素是( )。

A.资产 B.负债

C.所有者权益 D.利润


正确答案:AB

第9题:

(2015年)大华公司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10亿元。公司董事长赵某通过自己控股的华星公司持有大华公司51%的股份。
网商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钱某持股90%、孙某持股10%。网商公司最近3年的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1亿元、3000万元。
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大华公司计划通过购买网商公司全部资产的方式将其收购。为此,大华公司拟订的两种收购方案:
方案一:大华公司向网商公司股东钱某、孙某分别发行新股9亿股、1亿股,用于购买二人所持网商公司的全部股份。
……
[问题1]方案一能否造成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并说明理由。
[问题2]方案一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
解析:
1.方案一实行后将导致大华公司控股情况发生改变。根据方案一,新股发行后,大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20亿元,其中:赵某通过华星公司仍持有5.1亿股(10亿×51%),持股比例降至25.5%(5.1÷20);钱某持有9亿股,持股比例为45%;孙某持有1亿股,持股比例为5%;其他股东共持有4.9亿股,持股比例合计为24.5%。钱某将成为大华公司第一大股东,获得大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而原实际控制人赵某将丧失对大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2.方案一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①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60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构成重组上市;
②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且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例如,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在本题中,方案一实施后,大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转移,且网商公司资产总额为大华公司资产总额的1.5倍,构成重组上市,但网商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中存在负数,不符合规定。

第10题:

大华公司于年初向银行存入10万元资金,年利率为2%,每半年复利一次,则第5年年初大华公司可得到的本利和为()万元。已知:(F/P,1%,8)=1.0829。

A.10.829
B.8.96
C.10.4
D.11.046

答案:A
解析:
10×(F/P,2%/2,4×2)=10×(F/P,1%,8)=10.8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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