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

题目
问答题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人事部在处理此事时有什么错误?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原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督促员工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引发了原可避免的纠纷。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列关于当事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赵某到某公司应聘,提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王某在某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李某在某国有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2年,在该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主张企业有义务与自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D.杨某在与某公司连续订立的第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提出续订时,杨某要求与该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BD
[考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及解析]ABD。《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和第41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双方自愿,当然可以签订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项正确。工作满10年,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项正确。国企工作满10年,但是距退休年龄超过10年,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项错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项正确。所以,正确答案为ABD。

第2题:

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

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夹带黄金交于广州某人
B、某公司招聘启事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C、用人单位甲通过胁迫手段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

答案:A,B,C
解析:
【考点】无效的劳动合同。详解:《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该条规定,A项工作属于从事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B、C项属于以欺诈、威胁手段订立的合同,因此无效。《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由于试用期条款是可备条款,缺少该条款不会导致合同无效。因此D项不选。

第3题:

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

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一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夹带毒品交于广州某人

B.某公司招聘启事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C.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


正确答案:ABC

第4题: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请问小胡的想法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不正确。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约定合同期限。事实劳动关系并非等同于续签了原合同,合同期限也不是原合同约定的一年期限。

第5题:

某公司财务人员小胡的合同即将到期,考虑到公司对小胡的工作不太满意,不准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时值岁末年初,人员招聘困难,人事部欲与其签订3个月的用工合同。待招聘到新员工后再辞退小胡。在小胡合同期满前1个月,公司人事部主管小苗将一份为期3个月的合同交给了小胡。因合同期仅有3个月,小胡十分不满,故将未签字的合同置于抽屉内没有理睬。因工作较繁忙,小苗忘记催促小胡签字,3个月后,公司招聘到了新员工,人事部王经理找到小胡,告诉她新的合同期满,公司不再与其签订合同,请其另谋职业。小胡认为自己并没有在为期3个月的新合同上签字。自己的合同期限仍然是原合同的期限,即一年。请问小胡的想法是否正确?如果公司要解聘小胡,是否要对其赔偿经济损失?人事部在处理此事时有什么错误?

(1)不正确。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形成的是事实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约定合同期限。事实劳动关系并非等同于续签了原合同,合同期限也不是原合同约定的一年期限。(2)不予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劳动者和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不等于双方按照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续签了一个新的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随时提出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支付欠付的工资、奖金、保险、福利等报酬,但无须支付赔偿金。(3)原合同到期后,未及时督促员工签署新的劳动合同,引发了原可避免的纠纷。


答案:
解析:

第6题:

某公司成立不久,业务就非常繁忙,电话不断,上司要求文员小胡设计一个电话记录单。小胡应该怎么设计?


参考答案

第7题:

共用题干
杜某与男友胡某一同前往甲公司应聘,报名后,他们参加了公司组织的考试,不久,胡某收到了录取通知。杜某找到公司,公司人事部经理告诉她:“你学历太低,不适合公司工作,公司要求男职工高中以上、女职工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你只有高中文化程度,而且其他方面也不符合录用条件,所以没有录用你。”杜某认为公司招工应当男女同等标准,公司不录用她是就业歧视行为,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责令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胡某被录用后,与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胡某入职时,需将身份证交给公司已作抵押,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1年,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若发生胡某不能胜任工作,公司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每三个月发放一次工资。胡某工作一段时间后,以收入偏低为理由,口头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未予以答复。过了10天,胡某不再到甲公司上班。胡某走后,甲公司生产受到影响。甲公司要求胡某回来上班,胡某拒绝。于是,甲公司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以胡某未经公司批准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胡某赔偿损失。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就业促进法等法律,下列甲公司招工行为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甲公司因杜某是未婚女性而不予录用
B:甲公司因杜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予录用
C:甲公司因杜某年满18周岁而不予录用
D:甲公司因杜某是残疾人而不予录用

答案:B
解析:
用人单位依法享有自主用人的权利。选项A、C,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选项D,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
违反《就业促进法》的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扣押被录用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选项C,根据规定,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胡某与公司订立的合同期限为3年,其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选项D,《劳动法》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8题:

2008年5月,小秦与某公司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2010年6月,小秦因出匡留学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该公司( )支付小秦经济补偿金。

A.可不

B.酌情

C.必须

D.应当


正确答案:A
A【解析】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9题:

胡某于2000年6月12日进入某建材公司工作,双方约定合同期2年。2001年7月,公司安排胡某外出培训2个月,双方同时签订培训协议,约定培训后胡某须为公司服务5年,不满5年应按已履行协议年限逐年递减赔偿金。2002年5月8日胡某按合同约定提前1个月告知公司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公司则要求胡某赔偿培训费,双方发生争执,公司没有发放胡某5月份工资。胡某为此以第二次公休假(即带薪年休假)和扣发工资的双重理由不再上班。公司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情况下提起申诉,要求胡某按培训协议返还培训费损失,胡某则提起反诉,要求公司支付克扣的工资。
公司认为,按企业的规章制度,公休假需填报请假单,并经主管批准,方可休假。胡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安排休假是违规行为,理应不能支持,并承担违规责任。胡某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就不能在2年期的劳动合同期内享受两次公休假。另外,培训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按此协议规定培训后须为公司服务5年,不满5年的应按已履行协议年限逐年递减赔偿金,所以不发5月份工资是事出有因的。
胡某认为,在公休假前曾向主管口头提出,被允准后才休假的,且以前公休假也是这样办理的,应该无过错。再说,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按本人公休假时间安排正好到合同期终止。公休假是国家规定的,理应享受,个人的合法权利应该得到保护。5月份工资是本人劳动所得,享受公休假工资也是合法的,公司均无理由拖欠不发,且享受公休假后,劳动合同到了终止期,培训协议也是无效的。
通过审理,仲裁委根据胡某的实际履行期和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做出了胡某返还公司培训费和公司支付胡某5月份工资的裁决。
请回答以下问题:
(1)在劳动合同为期2年的情况下,能否享受第二次带薪年休假待遇?
(2)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情况下,双方曾经签订过的培训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条款是否有效?


答案:
解析:
(1)《劳动法》第45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但劳动者应该正确理解《劳动法》第45条的精神。胡某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已经享受了第一次年休假,在劳动合同为期2年的情况下,胡某想在终止合同前第二次享受带薪年休假,显然有悖于《劳动法》第45条的精神。以此推理,被诉人想要第二次享受带薪年休假,必须在申诉人处连续工作2年以后。另外,胡某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情况下,未经书面提出休假的请求,擅自实行休假,违反了公司的请假制度规定,理应不予支持。?
(2)关于培训费依约赔偿一事,由于被诉人没有享受第二次年休假的条件,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擅自休假变为擅自解除合同,这是一种违约行为。另外,虽然双方的劳动合同到期了,但根据培训协议的约定,胡某还应当有4年的服务期,公司并没有放弃要求胡某履行服务期义务的权利,因此,胡某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后,公司当然有权要求胡某按培训协议约定赔偿培训费损失。?

第10题:

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

  • A、甲公司与劳动者乙约定,乙的工作内容是在衣服中夹带黄金交于深圳某人
  • B、某公司的招聘启事中称,拟招聘文员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 C、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
  •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工伤事故概不负责”
  • E、甲公司与劳动者乙约定,乙应遵守甲公司的劳动纪律

正确答案:A,B,C,D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