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Ⅱ
Ⅱ、Ⅲ
Ⅰ、Ⅱ、Ⅳ
Ⅰ、Ⅲ、Ⅳ
Ⅱ、Ⅲ、Ⅳ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保荐代表人出现下列( )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可根据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3—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情节特别严重的,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
A.未完成或者未参加辅导工作
B.尽职调查工作日志缺失或者遗漏、隐瞒重要问题
C.未参加持续督导工作,或者持续督导工作未勤勉尽责
D.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工作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保荐代表人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情节严重的,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措施。
A.参与组织编制的与保荐工作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B.通过从事保荐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
C.本人及其配偶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D.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发行人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工作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