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

题目
单选题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王先生的遗产应该按照()方式继承。
A

法定继承

B

协商继承

C

推定继承

D

抚养继承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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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先生一家是城市低收入家庭,家里除了王先生夫妇外,还有一个68岁的母亲,和一个无劳动能力的女儿,王先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妻子平日里打零工,老母亲和女儿平常待在家中。关于王先生一家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A.王先生母亲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可以由政府补贴
B.王先生的女儿到60周岁后,才能由政府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C.王先生的女儿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D.王先生的妻子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案:A
解析:

第2题:

接上题,如果王先生的父母在儿子结婚登记后旅行前,赠给王先生一套房子用于结婚,则有权分配该房产的是()。

A:赵女士
B:王先生的父母
C:王先生的兄弟姐妹
D:赵女士、王先生的父母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3题:

接上题,如果王先生的父母在儿子结婚登记后旅行前,赠给王先生一套房子用于结婚,则有权分配该房产的是( )。

A.赵女士

B.王先生的父母

C.王先生的兄弟姐妹

D.赵女士、王先生的父母


正确答案:D

第4题: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按照法律规定,()不能继承遗产。

  • A、儿子
  • B、妻子
  • C、父母
  • D、弟弟

正确答案:D

第5题:

王先生摔伤住院了,不知医保能报销多少?王先生参加的居民医保二档,在一家三级医院住院。


正确答案: 王先生这种情况医保住院费用可以报销45%。

第6题:

王先生一家是城市低收入家庭,家里除了王先生夫妇外,还有一个68岁的母亲,和一个无劳动能力的女儿,王先生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他妻子打零工,老母亲和女儿待在家中。关于王先生一家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王先生母亲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可以由政府补贴
B.王先生的女儿到60周岁后,才能由政府补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C.王先生的女儿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D.王先生的妻子必须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答案:A
解析:

第7题:

王先生40岁,是一家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年薪40万元。王先生的妻子张女士30岁,在一家制造业公司工作,年薪8万元。他们的孩子今年3岁。他们有一套价值300万元的房子,王先生喜欢字画收藏,张女士喜欢珍珠项链。 王先生经常出门旅游,他最需要补充的保险是()。

  • A、投连险
  • B、意外伤害险
  • C、年金保险
  • D、伤残收入险

正确答案:B

第8题:

王先生夫妇,女儿及王先生妻子的父母共同生活,王先生的家庭为( )

A.核心家庭

B.主干家庭

C.重组家庭

D.同居家庭

E.无子女家庭


正确答案:B

第9题:

王先生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他的妻子是一家公司的职员。王先生的父母健在,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王先生有一个6岁的儿子。后来王先生在一次车祸中不幸遇难,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王先生其家庭的总财产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王先生的第一顺序人中不包括()。

  • A、父母
  • B、弟弟
  • C、妻子
  • D、儿子

正确答案:B

第10题:

王先生,东莞本地人,东莞某公司职员,2011年开始缴纳社保费用。2014年1月王先生妻子在东莞某医院顺利产下一男孩,这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王先生妻子属于东莞农村户籍,未就业人员,没有缴纳社保费用。这种情况王先生的妻子可以享受其医疗生育保险待遇吗?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吗?


正确答案: 1、根据201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规定,东莞参保男职工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按照我市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其未就业配偶未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且生育前已办理失业登记或取得统筹地区规定的其他未就业证明的,可享受同等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2、王先生于2011年参加社保,满足连续缴纳12个月的要求,同时这属于他们的第一个孩子,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其妻子没有参加工作,没有缴纳社保费用,只要其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即可享受东莞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3、王先生妻子属于广东省户籍,所以王先生到社保部门申领生育医疗费待遇,需提供如下资料:
a、医疗收费收据;
b、《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c、出生医学证明;
d、本人银行存折、身份证;
e、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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