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2015年甲公司以所有权保留方式出售某汽车给乙公司,并约定:总价款100万,在乙公司付钱全部价款之前,甲公司保留所有权。甲公司将汽车交付给了乙公司,乙公司首期支付价款30万,余款3年内付清。2016年乙公司申请破产被法院受理,下列错误的是()。A 如乙公司管理人主张继续履行,则甲公司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受偿B 如乙公司支付的价款达到80万时,则甲公司不能主张取回权C 如乙公司管理人主张解除合同,此时该汽车仅值80万,则甲公司返还首付价款时,可扣除相应的损失D 如乙公司管理人主张解除合同,此时该汽车因驾

题目
单选题
2015年甲公司以所有权保留方式出售某汽车给乙公司,并约定:总价款100万,在乙公司付钱全部价款之前,甲公司保留所有权。甲公司将汽车交付给了乙公司,乙公司首期支付价款30万,余款3年内付清。2016年乙公司申请破产被法院受理,下列错误的是()。
A

如乙公司管理人主张继续履行,则甲公司的债务作为共益债务受偿

B

如乙公司支付的价款达到80万时,则甲公司不能主张取回权

C

如乙公司管理人主张解除合同,此时该汽车仅值80万,则甲公司返还首付价款时,可扣除相应的损失

D

如乙公司管理人主张解除合同,此时该汽车因驾驶不当已经报废,则甲公司的损失作为普通破产债权受偿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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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挖掘机,合同约定分四期支付价款,每期支付全部款项的四分之一。甲公司在支付了首期价款后,未支付第二期价款,乙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引起纠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乙公司有权主张撤销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B.乙公司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部价款 C.乙公司可不解除合同,但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部价款 D.乙公司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公司支付使用费


正确答案:CD
本题考点是合同撤销与合同解除的区别。合同撤销是指由于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形,导致已经成立但欠缺法定有效要件而被当事人撤销的结果。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不但成立而且有效,但是一旦撤销,则合同自始无效。本案不属于合同撤销,故A错误不选。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具备合同解除的法定或者约定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解除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合同。第二,合同解除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可以是法定的,也可以是约定的。第三,合同解除必须有解除行为。合同当事人的解除行为分为两种:一是由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二是由享有法定的或约定的解除权一方做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不需要征得对方的同意,因此合同解除包括合同的约定解除和合同的法定解除。本案属于合同的法定解除。根据《合同法》,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据此C、D正确当选。至于B项,前半句与后半句意思冲突,不能既要求解除合同,又要求对方支付全部价款(全部履行)。

第2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一份汽车买卖合同,约定价款20万元,先付款,后交货。买受人甲公司已付19万元,还有1万元未付。此时,若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交付该汽车并办理过户手续,则( )。

A.乙公司无权主张履行抗辩权

B.乙公司有权对甲公司主张履行抗辩权

C.甲公司违约在先,乙公司有权主张解除合同

D.买卖合同中不存在履行抗辩权,乙公司必须履行


正确答案:B
【解析】《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题中乙公司有权对甲公司主张履行抗辩权。

第3题: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电子设备,在使用的过程中,不慎将某部件弄坏,于是甲公司向乙公司提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这套设备的所有权。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该套设备被烧毁。则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经过简易交付,出卖人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

B.在这套设备被烧毁时,其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

C.该套设备灭失的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仍应支付2万元价款

D.甲公司和乙公司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所有权保留


正确答案:D
在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意达成时,甲公司已经占有该套设备,依据《合同法》第140条的规定,合同成立生效即视为出卖人乙公司履行了交付义务,A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134条的规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设备的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B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142条的规定,C项正确。《合同法》并未规定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所有权保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按照意思自治原则,D项错误。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车床,价款50万元,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价款债务,乙公司表示同意。后丙公司始终未清偿50万元价款,下列关于乙公司主张债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偿还50万元价款
B.乙公司可以选择向甲公司或者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C.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D.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答案:C
解析:
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合同义务转移后,新债务人成为合同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债权人可以向其请求履行债务或承担违约责任。

第5题: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1套电子设备,在使用 的过程中,不慎将某部件弄坏,于是甲公司向乙公司提 出买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甲 公司。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 保留这套设备的所有权。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甲公 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该套设备被烧毁。则下列表述 错误的是哪项?( )
A.经过简易支付,出卖人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
B.在这套设备被烧毁时,其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
C.该套设备灭失的风险应由甲公司承担,甲公司 仍应支付2万元价款
D.甲公司和乙公司应以书面形式约定所有权保留


答案:D
解析:
。本题涉及简易交付和所有权保留的买卖问 题。依据(物权法》第25条的规定,甲公司借用了乙 公司的设备,在借用期间,又与乙公司达成了买卖协 议,在买卖协议生效时,乙公司便完成了对甲公司的交 付义务,此种交付称为简易交付,故A选项是正确的。 依据(合同法〉第134条的规定,由于双方约定支付价 款前乙公司保留所有权,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该设备 所有权仍属于乙公司,故B选项正确。依据《合同法》 第142条的规定,由于乙公司已完成了交付义务,交付 后的风险责任应由买受人承担,故C选项正确。所有 权保留的约定,法律并未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故D 选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D。

第6题: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同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元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正确答案:A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只要货物尚在运途中,出卖人向管理人表示行使取回权,即发生取回法律效力;即使管理人其后收到货物,也仅处于保管人的地位。

第7题:

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且法院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答案:B,C,D
解析:
【考点】债务人财产的范围;破产案件受理后的法律效果【详解】根据《企业破产法》第3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选项BC正确,A错误。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07条的规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应选BCD。【陷阱】本题的关键是确定在途货物在公司破产中的处理,要区分不同情况确定其所有权归属以及由此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8题:

就乙公司与李某之间的交易,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向法院主张撤销该行为

B.甲公司有权向乙公司主张返还机床

C.甲公司有权向李某主张解除合同

D.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所得价款偿还债务


正确答案:B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合同的解除。《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本题中,乙公司在没有支付价款的前提下,将作价95万元的机床以25万元转卖给公司的董事李某,明显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该交易不具有法律效力,基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已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公司有权主张解除与乙公司的合同,但是不能直接向李某主张解除合同,因为李某不是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且乙公司与李某之间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存在解除一说。另外,还可以请求乙公司就所得价款偿还债务,但是这一选择不足以弥补其损失,因此,基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已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公司更明智的选择是向乙公司主张返还机床。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D

第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台车床,价款50万元,甲公司与丙公司约定,由丙公司承担甲公司对乙公司的50万元价款债务,甲公司不再承担付款责任,乙公司表示同意。后丙公司始终未清偿50万元价款。下列关于乙公司债权主张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可以要求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偿还50万元价款
B.乙公司可以选择向甲公司或者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C.乙公司应当向丙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D.乙公司应当向甲公司主张清偿50万元价款

答案:C
解析:
债权人乙公司已经同意甲公司和丙公司的债务承担约定,甲公司已经退出相关债权债务关系,乙公司不能再要求甲公司承担债务,只能要求丙公司承担债务。

第10题: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甲公司破产申请时,乙公司依照其与甲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已向买受人甲公司发运了该合同项下的货物,但甲公司尚未支付价款。乙公司得知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后,立即通过传真向甲公司的管理人要求取回在运途中的货物。管理人收到乙公司传真后不久,即收到了乙公司发运的货物。根据破产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取回该批货物
B.乙公司无权取回该批货物,但可以就买卖合同价款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C.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立即支付全部价款
D.管理人已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但乙公司有权要求管理人就价款支付提供担保

答案:A
解析:
①确定是否是“在途标的物”;②确定发出取回货物主张的时点是否在标的物到达管理人之前。前两项得出肯定答案,即可行使取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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