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公告送达
直接送达
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第1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取下面哪些方式?( )
A.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向我国公民送达
B.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C.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D.全部邮寄送达
第2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送达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受送达人李某拒绝接收起诉状副本,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因怕得罪李某,也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并将文书留于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B.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以便公告送达,上述行为完毕后即视为送达
C.离婚诉讼中,受送达的一方当事人不在,又无其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直接交由对方当事人签收
D.公告送达方式如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方式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第3题: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邮寄送达
C、公告送达
D、向有当事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E、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内地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
B.只要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就可以向诉讼代理人送达。
C.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D.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受送达人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AB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是自然人,本人不在的,可以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2)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的除外。(3)受送达人有指定代收人的,向代收人送达。(4)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
办人送达;(5)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6)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7)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据此,A项正确。台湾地区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故B项正确。
根据该《规定》第5条规定,采用本规定第3条第1款第(5)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未送达。
第7题:
A.转交送达
B.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C.委托送达
D.留置送达
第8题:
对于受送达人具有我国国籍,但在我国又没有住所的情况,主要采用的送达方式的是:( )。
A.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
B.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C.依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D.邮寄送达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