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送达方式的有(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B公告送达C直接送达D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题目
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送达方式的有(  )。
A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

公告送达

C

直接送达

D

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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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取下面哪些方式?( )

A.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向我国公民送达

B.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C.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D.全部邮寄送达


正确答案:ABC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5条规定七种可供使用的域外送达途径。我国法院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向我国公民送达;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一般采用留置送达方式;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6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问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上述方式不能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第2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送达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受送达人李某拒绝接收起诉状副本,其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因怕得罪李某,也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并将文书留于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B.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以便公告送达,上述行为完毕后即视为送达

C.离婚诉讼中,受送达的一方当事人不在,又无其他同住的成年家属,直接交由对方当事人签收

D.公告送达方式如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方式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正确答案:AD
AD。依《民诉意见》第82、88条的规定,AD项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84条的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第3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送达方式有()

A、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B、邮寄送达

C、公告送达

D、向有当事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E、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正确答案:ABCDE

第4题:

对于受送达人具有我国国籍,但在我国又没有住所的情况,主要采用的送达方式的是:()

A: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
B: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C:依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D:邮寄送达

答案:A
解析:
【考点】送达方式。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所以,A项正确。

第5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 于送达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受送达人李某拒绝接收起诉状副本,其所在单 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因怕得罪李某,也不愿在送达 回证上签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并将文 书留于受送达人处,即视为送达
B.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 告,以便公告送达,上述行为完毕后即视为送达
C.法院向当事人本人送达调解书,当事人本人因 故不能签收的,可以由其代收人签收
D.公告送达方式如有特殊要求的,按要求的方式 公告,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答案:A,C,D
解析:
。依《民诉意见》第82条、第88条的规定, A、D项是正确的。根据《民诉意见》第84条的规定,C 项正确。

第6题: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内地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

    B.只要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就可以向诉讼代理人送达。

    C.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D.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受送达人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

 


ABCD。《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受送达人居住在大陆的,直接送达。受送达人是自然人,本人不在的,可以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不在大陆居住,但送达时在大陆的,可以直接送达。(2)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的除外。(3)受送达人有指定代收人的,向代收人送达。(4)受送达人在大陆有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的,向其代表机构或者经受送达人明确授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

办人送达;(5)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6)有明确的传真号码、电子信箱地址的,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7)按照两岸认可的其他途径送达。采用上述方式不能送达或者台湾地区的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据此,A项正确。台湾地区当事人下落不明的可以公告送达,故B项正确。

根据该《规定》第5条规定,采用本规定第3条第1款第(5)项方式送达的,应当附有送达回证。受送达人未在送达回证上签收但在邮件回执上签收的,视为送达,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如果未能收到送达与否的证明文件,且根据各种情况不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视为未送达。

 

第7题:

甲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法院对其可以采取的送达方式是()。

A.转交送达

B.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C.委托送达

D.留置送达


参考答案:B

第8题:

对于受送达人具有我国国籍,但在我国又没有住所的情况,主要采用的送达方式的是:( )。

A.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代为送达

B.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C.依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送达

D.邮寄送达


正确答案:A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送达方式,规定于《民事诉讼法》第245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依照受送这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迭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逮;(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迭;(五)向受送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七)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需要注意的事,只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才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第9题:

共用题干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A、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B、都可通过邮寄送达
C、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D、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涉外民事诉讼的期间。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8条的规定,被告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天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另外,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的上诉期、被上诉人的答辩期也都是30天,并且经法院准许还可以延长。而且,法院审理涉外案件的期间不受国内案件审理期间的限制。


【考点】诉讼文书的送达。详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7条规定:我国法院对于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1)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向我国公民送达;(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5)向受送达人在我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6)受送达人所在国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3个月,送达回证没有返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并且,根据2002年6月22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向外国公司送达司法文书能否向其驻华代表机构送达并适用留置送达问题的批复》的规定,人民法院向外国公司的驻华代表机构送达诉讼文书时,可以适用留置送达的方式。因为根据《海牙送达公约》第1条的规定,在所有民事或商事案件中,如有须递送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以便向国外送达的情形,才应适用本公约。受送达人在中国设立有代表机构时,已不属于适用公约的情形。至于外国法院向在我国的受送达人送达,应当根据该国与我国缔结或共同参加的条约所规定的途径送达;没有条约关系的,按外交途径送达;外国驻我国使领馆可以向其本国公民送达文书,但不得违反我国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考点】司法协助问题。详解:司法协助的提出,一般通过四种途径,即外交途径、使领馆途径、法院途径和中央机关途径。


【考点】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详解: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82条的规定,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可以概括为:(1)该国与我国存在条约关系或者互惠关系;(2)该判决发生了法律效力;(3)判决不违背我国的公共秩序。对于该外国法院是否适用了我国冲突规范所规定的准据法并没有要求。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项。

第10题:

根据《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向住所地在台湾地区的当事人送达民事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

A、受送达人居住在内地的,或者受送达人不在内地居住,但送达时在内地的,可以直接送达
B、受送达人在内地有诉讼代理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明确的代为接收文件的授权时,向诉讼代理人的送达方视为送达
C、受送达人在台湾地区的地址明确的,可以邮寄送达
D、受送达人在内地有分支机构的,可以通过分支机构转送,待受送达人收到时,视为送达

答案:A,C
解析:
【考点】涉台文书的送达。详解:A、C两项说法符合《涉台民事诉讼文书送达的若干规定》。根据该规定第3条第2款的规定,受送达人在大陆有诉讼代理人的,向诉讼代理人送达。受送达人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表明其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接收的除外,故B项不选;对于D项,如果受送达人在内地有分支机构的,向分支机构送达即视为送达,而非受送达人收到时,故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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