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在已知天龙公司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恒大公司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如果提起诉讼,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2008年真题]A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B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C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D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题目
多选题
在已知天龙公司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恒大公司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如果提起诉讼,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2008年真题]
A

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

B

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

C

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

D

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D
解析:
《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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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下列资料,回答1~5题: 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索还欠款,天龙公司置之不理。 在已知天龙公司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恒大公司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如果提起诉讼,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 D.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A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地位。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第2题:

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的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 A.诉讼中止 B.诉讼终结 C.继续审理 D.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由于仲裁排除诉讼管辖,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起诉的被告为建华公司,其与天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约定了仲裁管辖,建华公司可以仲裁协议对抗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的起诉。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3题:

位于A区的天龙公司与位于B区的地虎公司签订了一份化工原料购买合同。合同约定:天龙公司向地虎公司提供3.5吨化工原料,交货地点为C区。合同签订后天龙公司未向地虎公司履行交货义务,地虎公司准备起诉,下列关于本案管辖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本案应由A区法院管辖,因为A区为被告住所地

B.本案应由B区法院管辖,因为B区为原告住所地

C.本案应由C区法院管辖,因为C区为合同履行地

D.本案应由A区、C区法院管辖,由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A
37.答案:A 考点: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讲解:《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天龙公司与地虎公司签订的化工原料购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因此应由被告住所地即A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4题:

如果恒大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安荣区百川公司又提出天龙公司欠其20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百川公司采取与恒大公司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如果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各自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本案中当事人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D.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共同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5题:

恒大公司今年经营情况良好,实现了较多盈利,公司会计为达到总经理降低利润的要求,将折旧计提的方法由以往年度的平均年限法改按双倍余额递减法,从而减低利润50多万元。恒大公司的会计很好地为企业领导的要求服务,达到了“参与管理”的要求。( )


正确答案:×
参与管理”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是要求会计人员为管理者当参谋,为企业管理活动服务,但这种服务必须是在客观公正、坚持原则的基础上。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是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违法行为,是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6题:

如果恒大公司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后,安荣区百川公司又提出天龙公司欠其20万元货款,到期无力归还,因此,百川公司采取与恒大公司同样的实现债权的方式,向该人民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如果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各自提起的诉讼合并审理,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D.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建华公司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共同诉讼。必要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须合一审理并合一判决的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共同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当事人也同意合并审理的诉讼。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第7题:

对光大公司就此事申请复议,并拒不缴纳税款的做法,表述正确的是:( )

A.光大公司有权申请复议,但是不能拒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B.光大公司无权申请复议

C.光大公司有权申请复议,复议期间,有权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

D.光大公司有权直接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
【 考点】税收争议解决
【 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第1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故A为正确答案。

第8题:

根据材料,回答第 74~75 题:

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10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被告在答辩状中声称这份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第 74 题 原告和被告对下列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 )

A.原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B.原告应当对双方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承担举证责任

C.被告应当对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承担举证责任

D.被告应当对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承担证明责任


正确答案:BCD
BCD。本题考查证明责任的分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的请求是确认合同无效,B项正确。被告的请求是合同有效,因此应当选CD项。

第9题:

滨海市安平区天龙公司欠安华区恒大公司货款人民币50万元,安乐区建华公司欠安平区天龙公司货款人民币100万元,此两项货款均已届还款期限,但尚未偿还。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经调查了解天龙公司无力还款,便多次催促天龙公司向建华公司索还欠款,天龙公司置之不理。

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76.在已知天龙公司无力还款的情况下,恒达公司欲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代位权,如果提起诉讼,本案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 )。

A.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

B.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将建华公司列为第三人

C.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龙公司和建华公司是被告

D.恒大公司是原告,建华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诉时未将天龙公司列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龙公司为第三人


正确答案:A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代位权诉讼的当事人地位。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第10题:

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诉讼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龙公司与建华公司之间的债务关系存在争议,并根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正在进行仲裁,人民法院对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诉讼正确的处理办法有( )。

A.诉讼中止

B.诉讼终结

C.继续审理

D.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仲裁与诉讼之间的关系。由于仲裁排除诉讼管辖,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起诉的被告为建华公司,其与天龙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纷约定了仲裁管辖,建华公司可以仲裁协议对抗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的起诉。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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