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设备一批,双方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卖方所在地,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设备后,双方

题目
多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设备一批,双方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为卖方所在地,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设备后,双方因设备质量问题产生纠纷。甲公司先向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后,甲公司又向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A

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自己案件积压过多且甲公司自愿向其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为由,将本案移送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B

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自己管辖本案对当事人更为便利为由立案,并要求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移送本案

C

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在审查中发现本案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已经立案,遂裁定不予受理

D

甲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本案后发现本案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已经立案,遂将本案移送乙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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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一批彩电,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合同订立时甲公司告知乙公司彩电现存在A地某码头仓库中。甲公司住所地为B地,合同履行期届至时已运至C地。乙公司位于D地,则双方若未作补充约定,依交易习惯及合同条款又无法确定,合同履行地为()地。

A.A
B.B
C.C
D.D

答案:B
解析: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2题:

甲、乙两家公司签订预约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万元研发费用,乙公司完成某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后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将该设备出售给甲公司,价格暂定为100万元,具体条款另行商定。后乙公司就同一设备研发又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价款120万元,约定由乙方为丙公司研发该设备。后乙公司实验室失火,所有器材和资料毁损,乙公司无法按期履约,合同期满后丙公司催促下乙公司告知丙公司此事。那么,下列选项中错误的是:( )

A.甲乙合同在先,乙丙合同在后,乙丙合同无效
B.乙丙合同有效,但因为不可抗力,双方互不负责
C.乙丙合同有效,因为不可抗力,甲方不必继续履行,但应赔偿损失
D.如设备研发完成后乙公司交付给丙公司的,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A,B,C
解析:
尽管就同一设备乙公司分别与甲公司、丙公司订立合同,但两个合同未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均为有效合同。假设未发生火灾,乙公司完成研发后将设备交付给丙公司而未交付甲公司,则违反了与甲公司合同,甲公司可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违约方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本题中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抗力的免责并非绝对的,法律赋予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的及时通知义务,该通知义务亦是从公平原则角度出发,旨在对方当事人能够及时知晓不可抗力情形并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减损的效果。《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本题中,乙公司未及时通知合同对方,违反了不可抗力的公平原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因此选项B、选项C错误。故本题答案为ABC。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了一份购买设备的合同。后甲公司考虑自已不再需要该设备,就与丙公司达成一协议,将受领该设备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应给付的设备发运给甲公司。后丙公司向乙发函称,甲公司已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一直未向其发货,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而乙公司认为自己已经向甲公司履行合同,不应承担债务不履行责任。双方发生纠纷。

问:

甲公司的债权是否已经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应否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


正确答案: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钢材,双方合同中约定由丙公司向乙公司付款。当丙公司不支付乙公司货款时,应当由( )承担违约责任。

A.甲公司向乙公司
B.乙公司自己
C.丙公司向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向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考点】本题考查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情形【解析】《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因此只有A选项符合题干要求,是正确答案。

第5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钢材,双方合同中约定由丙公司向乙公司付款。当丙公司不支付乙公司货款时,应当由()承担违约责任。

A、甲公司向乙公司
B、乙公司自己
C、丙公司向乙公司
D、甲公司和丙公司共同向乙公司

答案:A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合同履行的主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6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出售一批水果,由丙公司进行运输,乙公司支付运费。甲乙公司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 )

A.甲公司所在地
B.乙公司所在地
C.乙公司向丙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D.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之地

答案:C
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由乙公司支付运费,并不意味着乙公司交付货物的债务为赴偿之债,因此合同对合同履行地并无约定。甲乙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合同法》第141条应优先《合同法》第62条适用。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因此货交第一承运人时的地点为货物的交付地点。即合同履行地点。故本题答案为A。

第7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得知甲公司已经陷入严重亏损的境地,早已资不抵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甲公司应继续履行债务
B:甲公司可以中止履行债务
C: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D:甲公司可以终止履行债务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本题中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乙公司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所以A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发生中止履行的情形时即可解除合同,所以CD选项不正确。

第8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甲公司为卖方,乙公司为买方。合同约定,由甲公司负责运输,运输方式为火车运输。后双方在交货地点上发生争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交货地点应为( )。

A.甲公司所在地的火车站

B.乙公司所在地的火车站

C.乙公司的营业所在地

D.乙公司的仓库所在地


正确答案:A
A。解析: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第9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设备价款100万,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交货。之后,乙公司将该设备转售给丙公司,双方约定:设备价款150万,违约金30万元,并由乙公司承担运费。甲公司未能在4月1日向乙公司交付设备,造成乙公司不能向丙公司交付设备。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甲公司须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须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须赔付乙公司可预见收益
D.违约方甲公司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由乙公司承担的运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B,C,D
解析:
(1)选项AB: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按照约定解决;(2)选项C: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3)选项D: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10题:

某设备采购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5台设备,由于乙公司的库存只有3台约定剩余的2台设备由丙公司交付给甲公司,但丙公司一直未向甲公司交付设备。则合同中应( )承担违约责任。

A. 乙向丙
B. 乙向甲
C. 丙向甲
D. 丙向乙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中,甲乙作为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丙向甲交付2台设备,丙一直未交付,因此应由合同的债务人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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