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的合同纠纷案件被甲市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由仲裁员牛某、杨某,仲裁委员会主任朱某三人共同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后张某

题目
多选题
张某与李某的合同纠纷案件被甲市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由仲裁员牛某、杨某,仲裁委员会主任朱某三人共同组成仲裁庭进行审理,后张某申请牛某与朱某回避。根据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对此表述正确的有()。
A

牛某的回避由杨某和朱某决定

B

牛某的回避由朱某决定

C

朱某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D

朱某的回避由朱某自行决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A
解析: 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员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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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以下哪些选项中的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定?( )

A.北京A食品厂与天津B商厦签订了一份食品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后双方发生纠纷,于是A食品厂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中仲裁庭的组成,食品厂选定了2名仲裁员,B商厦选定了1名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

B.王某开车下班回家时,将行人付某撞伤,双方就损害赔偿额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其中仲裁庭的组成,王某选择仲裁员齐某,付某选择仲裁员陈某,齐某和陈某共同推举赵某为首席仲裁员

C.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公司向中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其中仲裁庭的组成,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3名仲裁员胡某、林某、叶某

D.方某与钱某因为买卖合同而发生纠纷,双方约定采取仲裁方式解决问题。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后,双方选定袁某为首席仲裁员,并委托袁某指定其他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正确答案:ABD
ABD。本题考查仲裁庭的组成程序。根据《仲裁法》第31条,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A选项中,食品厂和B商厦的做法都是错误的;B选项中,齐某和陈某是仲裁员,不能共同选定首席仲裁员;C选项中,做法是正确的;D选项中,首席仲裁员是没有指定其他仲裁员的权力的。所以做法正确的只有C,题目问“不符合的”,则选ABD。

第2题:

共用题干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请回答第98-100题。

关于蓟门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蓟门公司应向S仲裁委所在地中院提出申请
B:法院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该撤销申请
C:法院可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
D:法院应以缺席裁决违反法定程序为由撤销S仲裁委的裁决

答案:A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31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此外,《仲裁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此,选项ABCD均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第53条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而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54条的规定,裁决书应当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情形,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应适用撤销程序审查,而非普通程序。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C项法律适用错误不属于第58条规定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42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经仲裁庭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因此,本题中的缺席裁决并未违反仲裁法的规定,故选项D是不正确的。

第3题:

仲裁庭审理过程中,仲裁员在赔偿数额上意见不一致,首席仲裁员张某认为赔偿数额为30万元,另两名仲裁员王某、李某都认为赔偿数额应为15万元,则仲裁庭应按( )意见作出。

A.仲裁委员会

B.仲裁委员会主任

C.张某

D.王某、李某


正确答案:D

第4题:

场景(九)
甲建设单位与乙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装饰合同,合同约定由乙负责甲办公楼的装饰工程,并且 约定一旦因合同履行发生纠纷,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施工过程中,因乙管理不善导致工期 延误,给甲造成了损失,甲要求乙赔偿,遭到乙拒绝,于是甲提出仲裁申请。
仲裁庭审理过程中,仲裁员在赔偿数额上意见不一致,首席仲裁员张某认为赔偿数额为30 万元,另两名仲裁员王某、李某都认为赔偿数额应为15万元,则仲裁庭应按( )意见 作出。
A.仲裁委员会 B.仲裁委员会主任
C.张某 D.王某、李某


答案:D
解析:
仲裁庭审理过程中,如果仲裁员在赔偿数额上意见不一致,应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但少数人的意见应予以保留,以供仲裁庭全面参考。故选D。

第5题:

共用题干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请回答第98-100题。

关于本案中仲裁庭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京发公司有权选定李某为本案仲裁员
B: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员
C:仲裁委主任有权指定刘某为首席仲裁员
D:本案仲裁庭的组成合法

答案:A,B,C,D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31条第1款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此外,《仲裁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因此,选项ABCD均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第53条的规定,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而选项B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54条的规定,裁决书应当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57条的规定,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情形,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因此,选项A是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应适用撤销程序审查,而非普通程序。根据《仲裁法》第58条的规定,C项法律适用错误不属于第58条规定的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情形,因此,选项C是不正确的。根据《仲裁法》第42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经仲裁庭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缺席裁决,因此,本题中的缺席裁决并未违反仲裁法的规定,故选项D是不正确的。

第6题:

以下哪些选项中的仲裁庭组成,不符合法律规 定?( )
A.北京A食品厂与天津B商厦签订了 1份食品 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了仲裁条款。后双方发生纠纷, 于是A食品厂便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中仲裁 庭的组成,食品厂选定了 2名仲裁员,B商厦选定了 1 名仲裁员作为首席仲裁员
B.王某开车下班回家时,将行人付某撞伤,双方 就损害赔偿额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其中仲裁庭的组成,王某选择仲裁员齐某,付某选择仲 裁员陈某,齐某和陈某共同推举赵某为首席仲裁员
C.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在履行合同过程中 发生了纠纷。按合同中的仲裁条款,A公司向中国某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其中仲裁庭的组成,美 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 定胡某、林某;并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了首席 仲裁员叶某
D.方某与钱某因为买卖合同而发生纠纷,双方约 定采取仲裁方式解决问题。双方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 会后,双方选定袁某为首席仲裁员,并委托袁某指定其 他两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答案:A,B,D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庭的组成程序。根据《仲 裁法》第31条,当亊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 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 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 裁员。A选项中,A食品厂和B商夏的做法都是错误 的;B选项中,齐某和陈某是仲裁员,不能共同选定首 席仲裁员;C选项中,做法是正确的;D选项中,首席仲裁员是没有指定其他仲裁员的权力的。所以做法正确 的只有C,题目问“不符合的”,则选ABD。

第7题:

王某和张某产生合同纠纷,根据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处理。在仲裁过程中,王某发现仲裁员刘某私下接受张某代理人的请客,于是向仲裁庭提出申请,要求仲裁员刘某回避。对于刘某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某的回避由仲裁庭决定
B:刘某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C:如果刘某是仲裁委员会主任,其回避由仲裁庭集体决定
D:以上说法均错误

答案:B
解析:
根据《仲裁法》第36条的规定:仲裁员是否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所以刘某的回避应该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如果刘某是仲裁委员会主任,其回避应该由仲裁委员会集体决定。

第8题:

审理过程中,仲裁庭在赔偿数额上意见不一致,首席仲裁员张某、仲裁员王某、仲裁员李某各执己见,则根据《仲裁法》,仲裁庭应按( )意见作出。 A.张某 B.王某 C.李某 D.仲裁委员会主任


正确答案:A

第9题:

A公司与B公司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A公司选定张某为仲裁员,B公司选定王某为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丁某指定郝某为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进行案件审理。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三种不同的意见。根据规定,下列做法中,符合规定的是(  )。

A.按郝某的意见作出裁决
B.提请主任丁某作出裁决
C.提请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D.应当重新选定仲裁员后重新审理

答案:A
解析:
仲裁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本题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三种不同的意见,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郝某的意见作出裁决。

第10题:

B市的京发公司与T市的蓟门公司签订了一份海鲜买卖合同,约定交货地在T市,并同时约定“涉及本合同的争议,提交S仲裁委员会仲裁。”京发公司收货后,认为海鲜等级未达到合同约定,遂向S仲裁委员会提起解除合同的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案。在仲裁规则确定的期限内,京发公司选定仲裁员李某作为本案仲裁庭的仲裁员,蓟门公司未选定仲裁员,双方当事人也未共同选定第三名仲裁员,S仲裁委主任指定张某为本案仲裁庭仲裁员、刘某为本案首席仲裁员,李某、张某、刘某共同组成本案的仲裁庭,仲裁委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开庭通知。 开庭当日,蓟门公司未到庭,也未向仲裁庭说明未到庭的理由。仲裁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并作出缺席裁决。在评议裁决结果时,李某和张某均认为蓟门公司存在严重违约行为,合同应解除,而刘某认为合同不应解除,拒绝在裁决书上签名。最终,裁决书上只有李某和张某的签名。 S仲裁委员会将裁决书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时,蓟门公司拒绝签收,后蓟门公司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关于许某的财产保全申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本案是给付之诉,法院可作出保全裁定 
  • B、本案是变更之诉,法院不可作出保全裁定 
  • C、许某在申请保全时应提供担保 
  • D、如果法院认为采取保全措施将影响云峰公司的正常经营,应驳回保全申请

正确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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