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带着才出生l00天的儿子到某摄影社拍摄百天照片。为了保证效果,摄影师为其拍摄了两张照片。当张某去取照片时,该摄影社只

题目
问答题
张某带着才出生l00天的儿子到某摄影社拍摄百天照片。为了保证效果,摄影师为其拍摄了两张照片。当张某去取照片时,该摄影社只交给张某其中一张底片和照片,告诉他另一张由于底片不好,所以没有冲洗。但是3个月后,当张某路过该摄影社时,却发现其橱窗里挂着儿子的照片。张某立即找到摄影社,认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儿子照片挂出,侵犯了儿子的肖像权,要求摄影社取下照片并归还底片。但摄影社却说,照片是我们拍摄的,是我们的作品,我们有权展示。同年ll月,张某在某摄影作品展览上又看到了儿子的照片。于是,张某再次找到该摄影社,问其是不是他们向展会提供的,摄影社承认是他们提供的,但认为自己并未侵犯张某及其儿子的权利。双方争持不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结合相关的法律对上述事件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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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某摄影社职工余某因嫉恨其女友王某与他人相好,遂将王某在其摄影社拍的照片复印若干张经涂抹丑化后张贴到王某的工作单位。余某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的何种权利?()

A. 名誉权

B. 财产权

C. 荣誉权

D. 肖像权


标准答案:D

第2题:

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正确答案:ABD

第3题:

小强满月时,其父母委托某摄影师王某为小强拍摄纪念照,父母与王某并未签订合同,请问所拍摄照片的著作权归享有?

A.小强

B.小强父母

C.王某

D.以上主体共同享有


答案:C
《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本题答案为王某。

第4题:

某内部审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利用照相机拍摄了某厂房的照片,则该照片属于:

A.实物证据
B.文件证据
C.证明证据
D.分析证据

答案:A
解析:
实物证据指内部审计师通过对人、财、物和活动的直接观察和审查所获得的证据,它可以以照片、地图、图表或其他形式存在。

第5题:

张某驾车与李某发生碰撞,交警赶到现场后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提起诉讼,要求张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内附交警拍摄的照片。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2014年)

A.书证
B.鉴定意见
C.勘验笔录
D.电子数据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证据的法定种类。本题中,李某所提交的光盘只是收集、固定证据的一种方式,并非证据本身。本题考查的证据是数码照片。根据《民诉解释》第116条第3款也规定,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据此,作为数字化的照片形式,数码照片属于电子数据,而非其他。D选项当选。

第6题:

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E.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荣誉权


正确答案:ABD
[答案] ABD。[解析]本题中,杂志社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张某的肖像,所以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A的说法正确;另外,张某是未婚女子,却被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且受到熟人对她的纷纷议论,其名誉权也受到了侵害,B的说法正确。至于隐私权,因为杂志社的行为并未对张某的隐私进行侵害,C的说法错误;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D的说法正确。杂志社并未侵犯张某的荣誉权,排除E项。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BD。

第7题:

贺某夫妻带着儿子贺加其到华美照相馆照周岁纪念相。摄影师于某见贺加其活泼可爱,便私自多放大了几张,在征得贺某同意后将其中一张摆放在自己的橱窗内,以招揽顾客。其余的几张保留了下来。后来,于某的朋友洪某见到该照片,称其所在的印刷厂正在制作儿童挂历,就要求于某给他一张。印刷厂以700元价格从洪某处买到照片并制作投产。贺某在买挂历的过程中,发现儿子的大头像也在其中,非常气愤,找到印刷厂问明来源后,即以于某和印刷厂为被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2000元。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应于某要求追加洪某为被告。法院经调查,认定上述事实属实。问:

(1)本案中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说明理由。

(2)法院应怎样判决?


正确答案:
答案要点:(1)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虽然于某在自己的橱窗内使用贺加其的照片经过了贺某夫妇的同意,但其将照片赠给洪某供在挂历上使用却没有征得权利人的同意,而且其蹭与行为并无合法理由。所以,于某的行为构成侵权。
(2)法院应当判决:于某向原告赔礼道歉;洪某和印刷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收缴洪某和印刷厂的非法所得。
[解题指导] (1)本小题考查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对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进行了界定。
(2)本小题考查侵犯肖像权的救济问题。《民法通则》第120条对侵害公民肖像权的救济作厂规定。

第8题:

戚某发现萧墙公司的产品广告上印有其子的照片,遂同萧墙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其停止侵害并且赔偿相应损失。萧墙公司拒绝戚某的要求,并且宣称该公司的广告为佳实广告公司创作,因此应当由佳实公司承担责任。戚某同佳实公司交涉时,佳实公司宣称该照片为摄影爱好者郑某提供,而郑某则声称拍摄该照片时得到了戚某儿子所在的幼儿园老师赵某的同意。戚某无奈,起诉至人民法院。则本案的被告为:( )

A.郑某

B.佳实广告公司

C.萧墙公司

D.幼儿园老师赵某


正确答案:BC
BC。由于广告公司和萧墙公司将照片用于经营性使用,因此应当被列为本案被告。

第9题:

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
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C: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
D: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答案:A,B,D
解析:
【考点】名誉权;肖像权;精神损害赔偿【详解】《民法通则》第100条、101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和名誉权。本题中,杂志社未经张某同意用作杂志封面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杂志社捏造张某与照片中小女孩为母女关系,损害了张某的名誉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20条、《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1款的规定,张某有权向侵害其肖像权和名誉权的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本题中,杂志社的行为并未涉及到对张某隐私的披露,不存在侵犯张某隐私权的情形,选项C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BD。

第10题:

顾客甲到影楼乙,由该影楼的摄影师丙为其拍摄了一幅其肖像的艺术照片。 未经顾客甲的同意,影楼乙将这幅艺术照片放大,放在自己的橱窗内展示,这种做法是否构成对顾客甲的侵权?


正确答案: 构成,因为未经顾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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