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赴宴饮酒,请持有驾照的孙某代驾其车,孙某违章撞伤游客王某,交管部门认定孙某负全责。以下假定情形中对王某的赔偿责任表述

题目
单选题
李某赴宴饮酒,请持有驾照的孙某代驾其车,孙某违章撞伤游客王某,交管部门认定孙某负全责。以下假定情形中对王某的赔偿责任表述正确的是(  )。
A

如孙某是与李某一同赴宴的好友,孙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B

如孙某是代驾公司派出的驾驶员,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C

如孙某是酒店雇佣的为饮酒客人提供代驾服务的驾驶员,则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

如孙某是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公司明文禁止代驾,孙某为获高额报酬而代驾,则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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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是居住在美国的老华侨,年老后体弱多病,希望落叶归根,于是回到中国。他希望由在中国的长子来扶养自己,并立有书面遗嘱希望自己的遗产由其亲人继承。王某委托曾在美国留学的孙某代为回老家寻找自己的亲人,并转告他的意思。孙某回来后说,王家中已经没有任何亲人了。王某非常失望,孙某表示愿意扶养王某,但需由其取得遗产。王某觉得孙某对自己还可以,而家中也没有了亲人,于是与孙某签订了书面协议,约定王某生前由孙某扶养照顾,死后其全部遗产归孙某所有。三年后,王某在老家的妹妹的儿子辗转得知王某回到中国的消息,于是前来认亲。王某见到自己的外甥后,知晓妹妹尚在世,非常高兴。一个月后,王某向孙某提出不再履行协议。于是,孙某以王某违约为由向法院起诉,而王某也主张撤销协议并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问:
(1)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2)王某与孙某达成的协议和其所立遗嘱的效力如何确定?为什么?
(3)王某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张能否成立?为什么?
(4)法院应如何认定民事责任的归属?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本案涉及如下民事法律关系:王某与其妹妹之间形成遗嘱继承法律关系,其中,王某是被继承人,其妹妹是继承人;王某与孙某之间形成事务性委托法律关系,其中,王某是委托人,孙某是受托人;王某与孙某之间形成遗赠扶养协议法律关系,其中,王某是受扶养人,孙某是扶养人。
(2)王某与孙某之间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因为孙某未告知其亲人,并说其亲人已经不在,因而欺骗了王某,而遗赠扶养协议是王某在受欺诈的情形下签订的,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欺诈所签订的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如果王某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该遗赠扶养协议归于无效,如果王某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该合同一直有效。如果王某依法撤销了该遗赠扶养协议,王某与孙某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王某所立的书面遗嘱即为有效,因为书面遗嘱是王某生前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有合法的继承人(其妹妹)。如果王某没有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则遗赠扶养协议一直有效。根据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的原则,王某就应当履行协议。本案中,王某欲撤销遗赠扶养协议,必须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欺诈的事实之日起1年内主张撤销权。王某在知道欺诈事由后1个月内便主张了撤销权,因此,遗赠扶养协议归于无效,而书面遗嘱则因遗赠扶养协议被依法撤销而生效。
(3)王某要求孙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主张不能成立,因为王某根本没有实际损失。缔约过失责任是指一方当事人于缔约之际具有过失,导致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而对他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发生于缔约之际;一方当事人在缔约之际有过失;他方遭受损失,没有损失,则没有损害赔偿;须一方损失与他方过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合同虽然被撤销,且孙某有欺诈行为,但是王某并没有因此受到实际的损失,而且还得到孙某三年时间的照顾,王某也并没有不满意之处,所以,王某主张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法院不应予以支持。
(4)虽然合同被撤销,但是毕竞孙某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约定实施了三年的扶养行为,这应当被认为是原合同的履行部分,而这部分履行虽然不是具体的财产,但是孙某却为此进行了支出,且遗赠扶养协议已经被撤销,因此,孙某可以依照民法通则有关不当得利的规定要求王某返还财产。
【精解】本案例适用的法条主要有:《合同法》第42条(缔约过失责任)、第54条(可撤销合同)、第55条(撤销权的行使及其行使期限);《继承法》第5条(遗赠抚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适用)、《民法通则》第92条(不当得利)。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澄清:第一,遗赠扶养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调整?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而双方法律行为就是合同,因此,遗赠扶养协议也就要受到合同法调整,故订立遗赠扶养协议须经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第二,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当事人在缔约之际有过失、有损失等要件,但无过失有损失、有过失无损失、无过失无损失等都不能成立缔约过失责任,这一点要格外注意。

第2题:

李某饲养的一只狗在甲公司施工的道路上追咬孙某饲养的一只狗,而在施工道路旁边行走的游客王某在避让中失足掉入施工形成的坑里,造成重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李某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B.如孙某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C.如甲公司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D.此属意外事件,李某、孙某、甲公司均不应承担对王某的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第3题:

第 50 题 某县公安机关收到王某控告孙某故意伤害的材料,经审查后发现以下何种情形的,不予立案?(  )

A.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孙某与王某是近亲属关系

C.孙某已经死亡

D.王某先辱骂孙某


正确答案:AC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l5条,被害人过错以及与加害人的近亲属关系并不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第4题:

王某和孙某是夫妻,王某要求和孙某离婚,孙某不同意,于是王某独自去南方,10年间孙某多方打听,始终没有王某的消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孙某()

  • A、只能申请宣告王某失踪
  • B、只能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 C、应当先申请宣告王某失踪,再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 D、既可以申请宣告王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正确答案:D

第5题: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承担。

A.由张某承担,酒店无责任
B.由酒店承担,但酒店可向张某追偿
C.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D.由张某和酒店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游客王某在酒店用餐,邻座的张某和孙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并动手打斗。酒店保安见状并未制止,张某拿起酒瓶向孙某砸去,孙某急忙躲闪,结果王某头部被砸伤。则王某的医疗费应当由由张某承担,酒店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承担;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酒店管理人或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6题:

孙某在商场购物时,被正在追小偷的商场保安王某撞伤。孙某的损害应由( )。

A.商场承担全部责任
B.王某承担全部责任
C.商场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商场与王某承担按份责任

答案:A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第1款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王某是商场的保安,职责是保卫商场安全,其抓小偷的行为是执行工作任务,王某是商场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造成孙某损害,应当由用人单位即商场承担侵权责任,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王某不承担责任,既不与商场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承担按份责任,C、D选项错误。

第7题:

李某赴宴饮酒,请持有驾照的孙某代驾其车,孙某违章撞伤游客王某,交管部门认定孙某负全责。以下假定情形中,对王某的赔偿责任表述正确的是( )。

A.如孙某是代驾公司派出的驾驶员,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B.如孙某是与李某一同赴宴的好友,孙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C.如孙某是酒店雇佣的为饮酒客人提供代驾服务的驾驶员,则孙某承担赔偿责任
D.如孙某是出租车公司驾驶员,公司明文禁止代驾,孙某为获高额报酬而代驾,则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

第8题:

王某借用张某的自行车,王某以自行车为质押向孙某借款,孙某不知道自行车不是王某所有,遂借款给王某,王某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王某到期无力还款,与孙某协商将自行车折价抵款,张某知道后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
B: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
C: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D:张某有权要求孙某赔偿

答案:A,B,D
解析: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并且明确了他物权的善意取得参照该规定。孙某是善意第三人,孙某获得质权是为担保自己对王某的借款形成的债权,并且王某已经将自行车交付给孙某,因此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孙某的质权成立。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孙某有权实现质权,所以张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自行车,也无权要求孙某赔偿。当然,由于自行车所有权已经转移至孙某,王某不再占有自行车,张某也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自行车,但是张某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第9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李某、张某、孙某应承担连带责任
B.张某、孙某应先赔偿王某的损失,再向李某追偿
C.只能由张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D.只能由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
本案属于特殊侵权责任中的“用人责任”。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10题:

甲赴宴饮酒,由有驾照的乙代驾其车,乙违章撞伤丙,交管部门认定乙负全责。对丙的赔偿责任,如乙是与甲一同赴宴的好友,乙不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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