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和杨某因为经济纠纷,当日同时来到当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要求法官进行审判。法官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

题目
多选题
刘某和杨某因为经济纠纷,当日同时来到当地基层法院的派出法庭要求法官进行审判。法官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的以下做法中错误的有(  )。
A

法官认为必须经过起诉、受理阶段,不能即时进行审判

B

法官认为适用简易程序,简便起见法庭笔录可以不记

C

最后的判决中,法院在判决书上盖派出法庭的印章

D

如果双方当事人当时要求调解,法院也不能立即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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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法官有下列情形,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

A.法官李某留学于美国某校,后加入美国国籍

B.法官王某被任命为某法院院长

C.法官刘某到国家法官学院接受培训1年

D.法官杨某到某名校法学院读书


正确答案:A
《法官法》第13条规定:“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提请免除其职务:
(一)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调出本法院的;
(三)职务变动不需要保留原职务的;
(四)经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五)因健康原因长期不能履行职务的:
(六)退休的;
(七)辞退或者被辞退的;
(八)因违纪、违法犯罪不能继续任职的”。

第2题: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可以适用( )。

A.简易程序

B.普通程序

C.特别程序

D.审判监督程序

 


答案:A

第3题:

下列哪些情形违反了有关规范法官与律师相互关系的规定?

A.律师陈某在接案时称该案主办法官是其大学同学

B.法官王某让被告去找律师田某咨询

C.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法官杨某参加该所庆典

D.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某法院审判庭全体人员外出旅游


正确答案:ABD
    A项律师在接案时称主办法官是其大学同学,是暗示委托人他可利用与法官的同学关系为委托人谋求特殊利益,是对委托人的诱导,以招揽业务。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21条:“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有管辖权的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有亲朋关系,不能利用这种关系招揽业务。”
B项法官让被告去找某特定的律师咨询,是对当事人自由意志施加不正当影响。当事人难免惧于其权威而违背自己本来的意志。所以本项也是违反法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的行为。
  C项律师事务所邀请法官参加该所庆典,应当认定为是一种礼仪性的行为。中国人图吉利,讲排场,开业大吉或周年庆典时有邀请名人助兴的风俗,以期待前景兴旺。所以律所基于这种庆典邀请法官只是助声望和排场或表示尊重,没有直接的利益上的图谋。该行为未违反律师与法官相互关系的规定。
  D项律师事务所邀请审判庭全体人员外出旅游,是对法官的款待和金钱上的支付,有贿赂的嫌疑,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24条:“法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款待、财物和其他利益。”据此,D项也是违反了律师与法官关系的法律规定的行为。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应当为A、B、D。

第4题:

下列哪些案件法院可以适用独任制审 理?()
a.甲因为遗失股权凭证而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b.某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审 理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
c.甲诉其子乙,要求支付拖欠的3个月的赡养 费3000元。一审法院独任法官审理终结此案,判决 甲胜诉。判决生效后乙又申请再审,原审法院遂进行重审
d.某基层法院受理的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但一 方当事人为外国人的离婚案件


答案:A,B,D
解析:

第5题: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

第6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的下列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

A.秦某与甲公司专利侵权纠纷一案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B.甲某与乙某合伙纠纷一案,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并作出判决后,乙某不服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后,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重审此案件

C.王某诉陈某与李某共同侵权纠纷一案,区法院认为案情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

D.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开发游戏软件纠纷一案,区法院受理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简单改为简易程序独任审理


正确答案:ABD
《简审民事案件规定》第1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根据《民诉意见》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因为简易程序仅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所以A应选。《民诉意见》第171条规定:“已经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无论是否发生了情况变化,都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第174条规定:“发回重审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所以B、D应选。本题答案为ABD。

第7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诉万柳公司生产的产品侵犯其发明专利一案,在一审过程中,双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同意

B.王华诉刘天违约一案,赵镇人民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一次审理完毕

C.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如果法院认为不宜再适用简易程序,则可以转换为普通程序审理

D.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时适用的审判程序,其他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都不得适用


正确答案:ABC
ABC。A项中的案件属于专利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因此不能适用简易程序。B项反映了简易程序一般应一次开庭审结的特点,但要注意当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开庭的,也可以再次开庭。C项符合简易程序向普通程序转化的条件。D项错误在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其派出法庭,而不仅限于派出法庭。

第8题:

甲向某基层法院派出法庭起诉,要求本村村民乙返还其借款1000元。该案案情简单,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故法庭决定采取简易程序审理该案。由于派出法庭人手不够,法庭只指派一名审判员审理此案,且自审自记。案件审结后,该审判员未公开宣判,只是将加盖了该法庭印章的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签收。下列行为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

A.法庭指派一名审判员审理此案

B.该审判员自审自记

C.该审判员未公开宣判

D.该判决书上仅加盖人民法庭印章


正确答案:BCD
《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二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的限制。”故A项符合法律要求。《民诉意见》第172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内容,用口头或书面方式告知被告,用口头或者其他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证人,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书记员担任记录,不得自审自记。判决结案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公开宣判。”故BC两项不合法。《民诉意见》第173条规定:“人民法庭制作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必须加盖基层人民法院印章,不得用人民法庭的印章代替基层人民法院的印章。”故D项不符合法律规定。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第9题:

共用题干

王某因为李某借其5万元到期不还,而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于4月3日立案受理,法律受理后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在审理过程中,李某提出当时借款时就向王某说明:5万元中李某只借3万元,另外2万元是张某拜托李某向王某借的。法院认为案情复杂,于同年5月8日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案情复杂可以以延长审理期限的方法解决
B: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后,可以由一个法官独任审理
C:由于案件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根据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从同年5月9日起算的6个月
D: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后,法院的审理期限为从当年4月4日起算的6个月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诉意见》第170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不得延长。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由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7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到庭后,被告同意口头答辩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开庭审理;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开庭的具体日期告知各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各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

第10题:

关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的案件
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某案件在判决生效后,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决定对案件发回重审,此时应该适用简易程序
C:王某欠李某5万元,有字据为证,王某自己也承认,但是就是不还钱。于是,李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由于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所以法院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D:甲申请宣告乙无民事行为能力,因为案情比较简单,法官决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答案:A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的规定,B、C、D选项分别属于发回重审、督促程序和特别程序,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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