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与吴某是邻居,2000年初,肖某向吴某借款5000元,言明一年归还。一年后,吴某找肖某多次索要,肖某不仅不还,还提出吴某盖房时用了肖某的木材,应当一起结算。2001年3月吴某到某基层法院的法庭起诉了肖某,要求肖某还款。肖某提起了反诉,要求吴某归还所借的木材。法庭的张法官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了此案,2001年8月作出了判决,在判决书上加盖了人民法庭的印章。肖某不服一审判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上级法院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不当,判决撤消原判,发回重审。法庭的张法官又重审了此案,改变了原来的判决,双方当事人均未再上诉。问:该案在程序上是否合法?
第1题:
画家吴某因要自费办画展向朋友肖某借了5万元,并将自己的两幅待裱画作质给肖某,并要肖好好保管勿示于人,还钱时同时还两幅画。肖某对吴某的画享有哪些权利()
A.对画的所有权
B.对画的质权
C.著作财产权之质权
D.优先购买权
第2题:
卢某婚后与妻感情不和,在认识了打工妹肖某后,以夫妻名义与肖某同居,并生有一女。如果卢某和肖某感情出现裂痕,欲与肖某解除同居关系,但肖某不同意。卢某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真确的?()
A.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解除与肖某的同居关系,法院不应当受理卢某的请求
B.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解除与肖某的同居关系,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解除
C.如果卢某仅起诉请求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法院不应当受理
D.如果卢某仅就女儿的抚养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第3题:
问:母亲改嫁后,原子女是否应对母亲尽赡养义务? 肖某,现年70岁。1955年,肖某和赵某结婚,两人均为农民。婚后生一子一女。后因感情不和,肖某和赵某经法院判决离婚。1994年,肖某与村民于某结婚,未再生育。肖某常年有病在身,于某为肖某治病已债台高筑。今年,肖某旧病复发,几万元的医疗费让于某无法负担。于是肖某希望自己的原子女能支付一部分医药费。然而,却被自己的子女一致拒绝,并且遭到辱骂。他们认为,既然母亲抛弃子女嫁给了于某,应该由于某扶养,他们也因此没有了赡养的义务。肖某已嫁给他人,其原子女是否还应对肖某尽赡养的义务?
第4题:
某化工厂主管肖某指使该厂员工吴某违规作业,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规定,经公安机关调查,吴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负有责任,为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对该化工厂的哪.些人处罚?( )
A.化工厂厂长张某
B.肖某
C.吴某
D.化工厂负责安全工作的副厂长刘某
第5题:
画家吴某因要自费办画展,向朋友肖某借了5万元,并将自己的两幅代表画作质给肖某,并要肖好好保管别示于人,还钱时同时还两幅画,肖某对吴某的画享有哪些权利?( )
A.对画的占有权
B.动产质权
C.著作财产权之质权
D.优先购买权
第6题:
高中生肖某于1984年10月13日出生。2002年5月4日在校将同学李某打伤,致其花去医药费7000元。肖某毕业后进入一家炼钢厂工作。2003年4月,李某起诉要求肖某赔偿医药费。该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
A.主要由肖某之父承担,肖某适当赔偿
B.肖某之父承担,因肖某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未满18周岁,没有经济能力
C.肖某承担,因肖某诉讼时已满18周岁,且有经济能力
D.主要由肖某承担,肖某之父适当赔偿
第7题:
某化工厂主管肖某指使该厂员工吴某违规作业,违反了治安管理的规定,经公安机关调查,吴某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负有责任,为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对该化工厂的哪些人处罚?( )
A.化工厂厂长张某 B.肖某
C.吴某 D.化工负责安全工作的副厂长刘某
第8题:
画家吴某因要自费办画展,向朋友肖某借了五万元,将自己的两幅代表画作质给肖某,并要肖某好好保管别示于人,还钱时同时还两幅画。肖某对吴某的画享有( )。
A.占有权
B.所有权
C.著作财产权之质押权
D.优先购买权
第9题:
案情:肖某是甲公司的一名职员,在2006年12月17日出差时不慎摔伤,住院治疗两个多月,花费医疗费若干。甲公司认为,肖某伤后留下残疾已不适合从事原岗位的工作,于2007年4月9日解除了与肖某的劳动合同。因与公司协商无果,肖某最终于2007年11月27日向甲公司所在地的某省A市B区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安排其工作、支付其住院期间的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期间公司减发的工资、公司2006年三季度优秀员工奖奖金等共计3.6万元。 B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之后,肖某向与其同住一小区的B区法院法官赵某进行咨询。赵某对案件谈了几点意见,同时为肖某推荐律师李某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并向肖某提供了本案承办法官刘某的手机号码。肖某的律师李某联系了承办法官刘某。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听取了李某对案件的法律观点,并表示其一定会依法审理此案。两天后,肖某来到法院找刘某说明案件的其他情况,刘某在法院的谈话室接待了肖某,并让书记员对他们的谈话内容进行了记录。考试大收集整理本案经审理,一审判决甲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支付相关费用;肖某以各项费用判决数额偏低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审理时,由于一名合议庭成员突发急病住院,法院安排法官周某临时代替其参加庭审。在二审审理中,肖某提出了先予执行的申请。2008年5月12日,二审法院对该案作出了终审判决,该判决由原合议庭成员署名。履行期届满后,甲公司未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肖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甲公司则向法院申请再审。
1.和解;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法院起诉。
2.肖某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②其受伤属工伤的事实;③各项损失的事实;④未支付全额工资和奖金的事实。
甲公司应当对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①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②减少肖某住院期间工资报酬的事实。
3.肖某依法可以对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工资申请先予执行;肖某应当向二审法院申请;先予执行的裁定应当由B区法院执行。
4.
①法院可采取以下与金钱有关的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的利息。
②法院可对甲公司采取罚款的强制措施;对甲公司的负责人可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
5.甲公司可以二审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为由申请再审;可以向某省高级法院申请再审;执行程序继续进行。
6. 法官赵某向当事人泄露承办人信息;向当事人就法院未决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官赵某提出法律意见;法官刘某在居住的小区花园私下会见原告肖某的代理人。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