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案,南山市S县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甲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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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案,南山市S县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甲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09年真题]
A

甲公司应当向S县法院申请再审

B

甲公司应当向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C

法院应当适用一审程序再审本案

D

法院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再审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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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家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和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2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B区法院起诉,乙公司应诉。经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甲公司胜诉。乙公司不服8区法院的一审判决,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A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据此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A市中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擞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应当首先审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则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D.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


正确答案:D
【考点】二审案件的裁判
【解析】根据《仲裁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仲裁法解释》)第l4条规定,《仲裁法》第26条规定的“首次开庭”是指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不包括审前程序中的各项活动。由此可见,当事人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未对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结合本题,乙公司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是在其提起上诉时,而不是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应当视为其已放弃仲裁协议。因此,法院有权对案件进行审理,根本无需对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仲裁协议进行审查,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意见》第1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认为依法不应由人民法院受理的,可以由第二审人民法院直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基于上述分析可知,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可以依法对纠纷进行审理。因此,本案不应适用《民事诉讼意见》第l86条的规定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起诉。选项A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l5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2)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3)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4)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由此可见,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可能是基于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二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三则是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但依据本题所述,不存在上述任何一种情况,因此,二审法院不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选项C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l53条第l项的规定以及本题所述案情,乙公司仅是以双方签订了仲裁协议为由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本题并未表明其对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存有异议,结合前述分析可知,法院享有对本案的司法管辖权,因此,二审法院应当裁定驳回乙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决,选项D正确。
【陷阱点拨】正确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判断当事人在上诉时提出双方之间存在仲裁协议的,是否可以排除法院的司法管辖权的问题。根据《仲裁法》第26条以及《仲裁法解释》第l4条的规定可知,当事人只能在答辩期满后人民法院组织的第一次开庭审理前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否则应当视为其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可以对案件进行审理。因此,当事人在上诉时对法院的司法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法院享有对案件的管辖权,可以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把握了这一关键点,解答本题其实不难。

第3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4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跟合同有关的纠纷一律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签订后,因甲公司拖延支付预付款,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且未向人民法院声明有仲裁协议。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论甲公司是否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均有权继续审理此案

B.如果甲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C.如果甲公司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时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D.如果甲公司在判决作出前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正确答案:B
【解析】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第5题:

甲公司代位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对甲公司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该异议成立。此时,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B.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裁定不予受理甲公司的起诉 D.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正确答案:AC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院对起诉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第6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合同纠纷案,南山市s县法院进行了审理并作出驳回甲公司诉讼请求的判决,甲公司未提出上诉。判决生效后,甲公司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申请再审。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向S县法院申请再审

B.甲公司应当向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

C.法院应当适用一审程序再审本案

D.法院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再审本案


正确答案:BD
【考点】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和适用程序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由此可见,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案的生效判决是南山市s县法院作出的,甲公司应向s县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即南山市中级法院申请再审。因此,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审监程序解释》第27条规定,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一般由本院提审。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再审,或者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6条第l教的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可知,上一级法院并非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的,原则上,再审案件都应由上一级法院提审,且适用的应是二审程序。结合本题,判决生效后,因收集到新的证据,甲公司向S县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南山市中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因此,此案应由南山市中级法院提审,且南山市中级法院应适用二审程序审理本案。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陷阱点拨】一些考生认为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AC。需要注意的是,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是历年司法考试重点所关注的内容。这部分认为选项AC正确的考生之所以未能准确解答本题,主要原因即在于没能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熟练加以掌握。其一,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已将以前的原审法院或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修订为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也就是说,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管辖法院只能是中级以上法院。其二,关于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的适用程序问题,l991年《民事诉讼法》和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均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生效裁判是由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生效裁判是由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二审程序审理,上级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据此,一些考生认为,本题中的生效判决为一审法院作出,再审案件的审理理应按照一审程序进行。然而,2008年出台的《审监程序解释》对再审案件审理的适用程序问题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规定,一方面,中级法院应提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案件,适用的是二审程序;另一方面,为了减轻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再审申请和再审审理的压力,明确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将裁定进入再审的案件可交原审法院同级的其他法院再审,称为指定再审,也可交原审法院再审,称为指令再审。

第7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的合同纠纷案件,经一审、二审人民法院的审理,甲公司胜诉。乙公司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再审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反诉。对此,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将乙公司的反诉与甲公司提出的本诉合并审理 B.裁定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C.判决驳回乙公司的反诉 D.根据自愿原则就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公司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以及二审中提出反诉的处理方式。再审案件按照原程序进行审理,即原审为一审的适用一审程序,原审为二审的适用二审程序。本题已经进行了二审后才申请再审,所以应当适用二审程序审理。二审中当事人提出反诉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其另行起诉。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

第8题:

甲公司因侵犯乙公司的商标权被法院判决赔偿乙公司损失10万元。该生效判决强制执行完毕后不久,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因不具有显著性被依法定程序撤销。下列说法哪一个正确的?

A甲公司有权直接申请法院执行回转

B甲公司有权在原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再撤销判决

C甲公司无权直接要求乙公司返还10万元

D甲公司有权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


参考答案:C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布匹买卖合同。因甲公司拒绝支付货款,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拖欠的20万元货款。本案一审作出判决后,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乙公司提出因布匹存在质量问题,要求甲公司赔偿因此而造成的13万元损失,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合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B.应当对此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告知乙公司另行起诉

C.应当对此进行调解,调解不成,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D.应当对此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及时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B
[考点]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
B。根据《民诉意见》第l84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在本题中,原审原告乙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是新增加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诉乙公司另行起诉。B项正确。

第10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
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
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

答案:D
解析:
【考点】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条件【详解】《民诉意见》第163条规定,一审宣判后,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有错误,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提出原判决有错误的意见,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由第二审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不上诉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本案中,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发现判决确有错误,若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则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以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选项说法正确,A、B、C三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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