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

题目
单选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

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

甲、乙公司之间的和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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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市仲裁委员会就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A公司返还B公司三合板材1000张。A公司拒绝履行裁决。于是B公司先后向A公司住所地甲市乙区和A公司三合板仓库所在地的甲市丙区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应由哪一个地方的法院执行?( )

A.甲市乙区

B.甲市丙区

C.乙区和丙区共同管辖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
A。根据《民诉意见》第256条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第2款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人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分别向上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执行。因此,甲市乙区和甲市丙区都有管辖权,但因为甲市乙区先接受了申请,所以本仲裁裁决的执行应由,甲市乙区来执行。

第2题:

利达贸易公司与乙市水产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乙市甲区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后,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基于利达贸易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决。利达贸易公司提出确凿的证据,证明原生效判决确有错误,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并指令再审。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指令甲区人民法院再审,因为乙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甲区人民法院的判决 B.省高级人民法院应指令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因为本案经过了两审终审 C.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D.再审案件的审限应从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之次日起计算


正确答案:BC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再审案件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第18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审限自决定再审的次日起计算。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D。

第3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甲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4题:

甲市仲裁委员会就A公司与B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作出裁定,裁定A公司返还B公司三合板材1000张。A公司拒绝履行。于是B公司先后向A公司住所地甲市乙区和A公司三合板仓库所在地的甲市丙区的基层法院申请执行。本案应由哪一法院执行?( )

A.甲市乙区基层法院
B.甲市丙区基层法院
C.乙区和丙区基层法院共同管辖
D.甲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仲裁裁决的管辖法院。根据《民诉解释》第463条的规定及《仲裁法解释》第29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题中,被执行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都是甲市中级人民法院,D项正确。

第5题:

居住在甲市的王某乘丁市运输公司的豪华大巴车去乙市出差,途经丙市不幸发生车祸,王某受重伤。现王某欲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可以受理的法院有:()

A:丙市人民法院或者丁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或者甲市人民法院
D:甲市人民法院

答案:A
解析:
【考点】损害赔偿案件的管辖。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丙市是事故发生地,丁市是被告住所地,所以对该案有管辖权,A项正确。而甲市是原告住所地,当地法院没有管辖权,所以C、D项错误;无法判断乙市是否为车辆最先到达地,所以,B项也不正确。

第6题:

居住于A市甲区的五福公司诉居住于A市乙区的威力公司货款纠纷一案,经过A市乙区人民法院与A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判决威力公司归还五福公司30万元。经查,威力公司在A市丙区有一处价值约30万元的房屋。此时,五福公司可以向( )申请执行。 A.甲区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C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为执行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1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由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C。

第7题:

甲、乙两公司因合同纠纷向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作出裁决后,甲公司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人民法院的做法是不对的。( )


正确答案:×
【解析】本题考核仲裁的基本制度。依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本题中,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做法是对的。

第8题:

2008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诉Y市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08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此时,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尚未审结。下列关于该合同纠纷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终止审理

B.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C.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并由家公司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D.甲、乙公司之间的和合同纠纷案应当中止审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财产后由X市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过区法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后,甲公司认为生效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甲公司申请再审。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向区法院申请再审
B:甲公司应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
C:甲公司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D:甲公司可以向区法院或者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答案:C
解析:
【考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途径。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正确答案为C项。

第10题:

甲公司诉乙公司拖欠货款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货款30000元。乙公司拒绝支付,甲公司根据判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乙公司被其他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人民法院受理了乙公司破产一案。此时,人民法院对于强制执行程序:

A: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B:应当缺席判决
C:应当裁定终结诉讼
D:应当通知甲公司撤诉

答案:A
解析:
本案在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乙公司被其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并且法院受理了此案,根据以上规定,法院对于强制执行程序应当裁定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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