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某将自己汽车停放一微有坡度的地方后,下车办事去。一会儿,车辆自行下滑,撞到后面一辆停放的宝来车上,造成两车车损。甲某向

题目
多选题
甲某将自己汽车停放一微有坡度的地方后,下车办事去。一会儿,车辆自行下滑,撞到后面一辆停放的宝来车上,造成两车车损。甲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则应()
A

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滑行,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故拒赔

B

本次事故保险公司应按照“碰撞”责任理赔

C

本案发生事故时保险车辆上没有驾驶员,故本次应予以拒赔。

D

停放也是一种保险车辆使用方式,故本次事故属于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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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二人看见荒山下面停放着一辆汽车。二人就把车推到附近树林里隐藏起来。因为二人不会驾驶,就商量由乙某回家叫丙某来开走该车。丙某、乙某到树林处与甲某会合一同将车开到县城销售、分赃。后来经查证,该车系地质局所有,地质队员下车勘查地形,将车停放于此,但因为该车被隐藏而未能找到。则丙某的行为属于:( )

A.掩饰犯罪所得罪

B.包庇罪

C.承继的共犯

D.隐瞒犯罪所得罪


正确答案:C
【考点】共同犯罪的认定
【解析】共犯认定。中途加入他人犯罪活动,即使没有事先通谋,也可以成立共犯。但是,事先没有同谋,在他人犯罪既遂以后加入(帮助的),则不成立共犯。本案丙某加入时他人犯罪没有既遂,所以能成为共犯。如果既遂的.丁某则成立赃物罪。

第2题:

案情:甲某因为丁某欠其20万元赌债久拖不还,便纠集乙、丙将丁某骗至自己开办的水泥场内关押。在乙、丙二人外出吃饭时,甲某对被捆绑的丁某进行殴打,致使丁某昏死过去。甲某以为丁某已经死亡,将丁某藏匿于水沟中,致其溺死。乙、丙二人回来后得知丁某死亡,十分害怕。甲某等人为了掩盖罪行、转移视线,向丁某的妻子发出一封勒索信,称丁某被绑架,索要30万元人民币放人,然后分头逃匿。甲某在逃避追捕中,登上一辆长途公共汽车,拔出刀子架在司机的脖子上胁迫司机改变行驶路线,朝山里行驶。由于路况不好,加之司机十分紧张,一路上险象环生,几度几乎翻车。乘客纷纷要求下车,甲某声称,要想下车,必须交出身上的钱物,众乘客只好交出财物才得以下车,司机也趁机逃走。甲某干脆自己开车。甲某只开过农用三轮车,并不熟悉汽车驾驶,也没有汽车驾驶执照。因此路过一个小镇时,撞倒了一个行人(致其轻伤)。镇上的行人纷纷叫喊,要其停车,也有人上前阻拦,但甲某因恐惧根本不敢停车,将拦截汽车的三人撞倒后(其中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继续逃逸。乙、丙二人在逃匿中,搭乘一辆出租车,乘司机下车在路边小便之际,乙某突然将车开走。该车司机急追,但未能追上。乙某开车时不小心撞到路边的行人,乙某下车察看发现被撞行人受伤未死,问丙某如何处理。丙某说事到如今,管不了那么多了,叫乙某赶快开车离开。乙某于是将行人拖到前方不远的垃圾站,驾车离开后4个小时,该被撞行人被发现,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请分析甲、乙、丙行为的性质。


正确答案:
[考点]共同犯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抢夺罪
1.关于甲、乙、丙三人关押丁的行为:(1)甲、乙、丙三人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依据《刑法》第238条规定,因他们为索债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2)对甲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他使用暴力将丁打昏,后来又将丁藏匿予水沟中致其被溺死,其行为已经转化为故意杀人罪。(3)乙、丙不必为丁的死亡负责,因为杀死丁是甲一个人的行为,乙、丙不具有伤害、杀人的共同故意。(4)甲、乙、丙发出勒索信的目的是转移视线,以掩盖丁某死亡的真实情况,不是为了敲诈勒索,因此不构成犯罪。
2.关于甲逃跑中的犯罪行为:(1)甲拔出刀子架在司机的脖子上,胁迫司机改变行驶路线的行为。依据《刑法》第122条的规定,构成劫持汽车罪。
(2)甲胁迫乘客交钱才能下车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而且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属于法定加重情节。
(3)甲第一次开车不慎撞倒行人的行勇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因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求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而甲仅致人轻伤。(4)甲第二次撞倒他人是在明知会发生此结果而放任其发生,属于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应数罪并罚。
3.关于乙、丙逃跑中的犯罪行为:(1)趁司机下车在路边小便之际,突然将其汽车开走的行为构成抢夺罪。(2)乙构成故意杀人罪,因为其属于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的情形,致使该行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丙指使乙逃逸,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第3题:

甲、乙是大学同学。某日甲向乙借用自行车外出,回来后将自行车停放在宿舍楼前的车辆存放点,并将钥匙交还给乙。乙正好有急事出差,为避免自行车遭窃,遂要求甲于当晚将自行车停放在走廊中。甲于傍晚去吃饭时见自行车仍然停放在原地点,但当晚九点吃完饭回来发现自行车不见了。后甲乙双方对自行车遭窃赔偿发生分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之问存在着自行车借用合同关系

B.甲、乙之间存在着自行车保管合同关系

C.甲未按照乙的要求将自行车停放在走廊上致车辆遭窃,应当赔偿损失

D.甲不必赔偿乙的损失


正确答案:AD
本题甲向乙借用自行车,构成借用合同关系,A项正确。但是在乙的嘱托中并不包含要求甲保管自行车的意思,而是委托甲于晚上将自行车停放在走廊上,遂两人构成委托合同关系而非保管合同关系。在无偿委托合同中,甲仅就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本题中不存在此种情况,因此甲不必承担赔偿责任,D选项的说法正确。

第4题:

(一)甲将私家车借给无驾照的乙使用。乙夜间驾车与其叔丙出行,途中遇刘某过马路,不慎将其撞成重伤,车辆亦受损。丙下车查看情况,对乙谎称自己留下打电话叫救护车,让乙赶紧将车开走。乙离去后,丙将刘某藏匿在草丛中离开。刘某因错过抢救时机身亡。(事实一)
为逃避刑事责任,乙找到有驾照的丁,让丁去公安机关“自首”,谎称案发当晚是丁驾车。丁照办。公安机关找甲取证时,甲想到若说是乙造成事故,自己作为被保险人就无法从保险公司获得车损赔偿,便谎称当晚将车借给了丁。(事实二)
后甲找到在私营保险公司当定损员的朋友陈某,告知其真相,请求其帮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陈某遂向保险公司报告说是丁驾车造成事故,并隐瞒其他不利于甲的事实。甲顺利获得7万元保险赔偿。(事实三)
请回答第题。

关于事实三的分析,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甲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原因,骗取保险金,触犯保险诈骗罪
B、甲既触犯保险诈骗罪,又触犯诈骗罪,由于两罪性质不同,应数罪并罚
C、陈某未将保险金据为己有,因欠缺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D、陈某与甲密切配合,骗取保险金,两人构成保险诈骗罪的共犯

答案:A,D
解析:
选项A正确,甲编造虚假的原因骗取保险金,构成保险诈骗罪。
选项B错误,甲的行为既触犯保险诈骗罪,又触犯诈骗罪,但是,不能对他进行数罪并罚。保险诈骗罪是诈骗罪的特别法条。当两个犯罪之间具有包容关系时,这两个犯罪构成法条竞合,对此只能选择一个法条适用。诈骗罪的法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因此,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保险诈骗罪,不能认定为诈骗罪,不得数罪并罚。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陈某虽然没有将保险金据为己有,但是他明知道甲要来骗取本公司的保险金,仍然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甲骗取本公司的保险金,陈某的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陈某不具有为本人非法占有的目的不等于陈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为他人非法占有也属于非法占有。陈某的行为既构成(触犯)职务侵占罪,又构成(触犯)保险诈骗罪,同理,甲既构成(触犯)保险诈骗罪,又构成(触犯)职务侵占罪。在两个犯罪中,二人都互为共犯。但是由于二人都只有一个行为,因此都应当择一重罪论处。

第5题:

甲对其所有的一辆汽车投保机动车车辆保险,在保险责任期间,因乙违章驾驶造成甲乙两车相撞,甲为修复汽车花费10000元,对此甲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D
《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第6题:

甲某丢失一辆摩托车,一日,突然见到乙某骑一辆与自己所失车辆相同的摩托车,甲误以为是乙某所偷,遂向前与之扭打,乙打不过甲,落荒而逃,待甲将车骑回家,细看,方知该车并非自己所丢的那辆,则甲某:( )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抢劫罪

C.构成抢夺罪

D.构成侵占罪


正确答案:A
【考点】犯罪的构成
【解析】甲误认为乙的车是自己的而“抢车”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故不是犯罪行为,该行为属于民法上的“自救”行为。

第7题:

张先生将其购置的一辆新车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期内,该车在停放过程中突然自燃,造成本车及在该车临近停放的一辆汽车的完全损毁,下列有关保险公司赔偿处理中正确的是( )。


参考答案:A
自燃,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之一。保险人在保险单载明的该项目的保险金额内,按保险车辆的实际损失赔偿;发生部分损失的,按出险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在保险单该项目载明的保险金额内赔偿。因此,保险人应对张先生的车的损毁做出赔偿;但临近车辆的损毁属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承保范围,因此,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8题:

不得在能自行滑动的坡道上停放车辆,确需停放时,将车辆停稳即可。()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9题:

某驾驶员停车后下车去办事,一会儿车辆自行下滑,撞到其后面停放的汽车,造成两车受损,该驾驶员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甲说:本案发生事故时保险车辆上没有驾驶员,故应予以拒赔。乙说: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操作不当和溜车,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应该拒赔。以下()选项是正确的。

A.只有甲正确

B.只有乙正确

C.甲乙都正确

D.甲乙都不正确


正确答案:D

第10题:

王某拥有一辆黑色的日本进口小客车,购车时由保险业务员介绍,在当地某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2000年4月,王某因公赴外地出差,临走前将车停放于楼下停车场中。7天后,王某返回家中,发现汽车全车落满了细小的银色油漆颗粒。王某向附近居委会询问,得知在其走后的第二天,有一安装金属门窗的施工队,对停车场附近门窗进行喷漆处理。恰巧那天有中级风力,大风将喷洒在空中的油漆粉粒吹落在停放的王某汽车上。第二天施工队便离开,去向不明。同时,遭受损失的还有另外两辆汽车,因车主未参加任何保险,均自行处理。为清除油漆颗粒,王某必须对全车进行重新喷漆,费用昂贵,遂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清除飘落在保险车辆上的油漆颗粒产生的费用,应否赔偿。


正确答案:确定是否应当赔偿保险车辆的某一损失,首先应当确定该项损失是否是由保险合同所载明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辆保险责任属载明责任,即保险公司承担条款载明的事故造成的损失,条款列明事故以外的损失则属于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风险。在本案中,油漆颗粒由于本身的化学性质,有极强的附着力,凝固后更与附着体紧密结合在一起,清除起来较为困难,费用较高。但油漆的黏附不属于车辆保险的列明责任,保险公司对该项损失不负有赔偿义务。
在保险理论中,保险条款中的责任承担范围一般分为指定险和一切险两种形式。指定险只承担条款中列明的保险责任,对于列明责任以外的风险一律不予承担;一切险则只在保单上列明除外责任,对除外责任以外的风险全部予以承担。但这两种规定形式的单独使用都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局限性,因此,为使保险人的风险承担范围更加明确,我国现行《车险条款》综合采用了两种形式,既列明承保责任,又列明责任免除,保险人只承担保险合同列明的,凡是未列明的,一律不予承担。责任免除条款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的规定更加突出地强调了保险合同对非条款列明责任的绝对排除。因此,对于在保险条款中未列明的责任,理赔人员应根据保险理论和合同规定予以拒赔,做到有理有据,充分维护保险人的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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