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试述“特征履行说”的产生及其主要内容。
特征履行说又称特征债务说。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在采用意思自治原则时如果当事人之间未选择法律时应怎样确定最密切联系的根据。这一学说要求法院根据何方的履行最能体现合同的特性来决定合同的准据法,以克服“合同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这种较为空泛的规则所带来的法律适用上不稳定和不可预见的弊端。
特征履行说尽管已为越来越多的立法采用作为判定最密切联系的根据,但在两个基本的问题上仍存在争论。一是关于如何判定合同当事人哪一方的履行为特征履行;二是对究竟应依特征履行方的什么场所因素来指引准据法。如一种主张以特征履行方的住所或惯常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或管理中心所在地为场所因素作连接点,而另一种主张则以特征履行方的履行地为场所因素连结点。应该认为,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应依各种合同的具体情况而定,不可能一律采用特征履行方的某一场所因素作连结点来指引所有合同的准据法。目前我国也接受这一学说。
第2题:
试述宪法的主要内容及其重要作用。
第3题:
试述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及其主要内容。
第4题:
试述“是论”的内容及其影响?
第5题:
试述萨伊的价值论、分配论和销售论。
第6题:
简述“萨伊定律”的主要内容并对此评价。
“萨伊定律”涉及萨伊销售论(实现论)的核心内容,它主要是指“生产给产品创造需求”,其论据为:产品是由产品购买的,评价无论是在当时还是以后都影响很大,它反映了生产对销费的决定作用,但否定消费对生产的作用是片面的,同时由此否定社会不会由于生产过剩而发生经济危机,也成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普遍信奉的教条,历史发展证明也是错误的。
第7题:
试述电力销售公司营销运行的主要内容。
第8题:
第9题:
试述自我监督的定义、作用及其主要内容.
第10题:
萨伊的经济理论体系是建立在()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