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的早餐 321房间吴女士在晚上就寝前致电饭店送餐部,预定了第二天早晨7点在房间内需用的早餐,并特别交代其个人喜好。

题目
多选题
吴女士的早餐 321房间吴女士在晚上就寝前致电饭店送餐部,预定了第二天早晨7点在房间内需用的早餐,并特别交代其个人喜好。第二天早晨7:20分,吴女士见预订的早餐还未送到,电话询问送餐部,送餐部说早餐已经于7:20送出。7:30分早餐送达321房间,原来是送餐部的同事误把早餐送到了621房间,发现送错后再从621房间送到吴女士房间,当早餐送到吴女士房间时,吴女士已经没有时间吃早餐了,因此拒绝收取早餐。请问,你认为在此事件中饭店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A

没有按客人要求的时间为客人提供送餐服务

B

送餐时没有认真核对房号,导致送错

C

送餐服务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饭店操作程序出现问题

D

饭店员工培训不够或管理跟进不到位

E

客房服务员服务不到位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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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地陪在安排好旅游团入住饭店后,离开饭店前应与领队商定第二天的()

A:活动安排
B:早餐时间
C:出发时间
D:叫早时间

答案:D
解析:

第2题:

以下关于债务分割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周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在婚前欠下一笔赌债,婚后自己偷偷的在还;若两人离婚,不知情的周女士也需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B、周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在婚前借了一笔钱,用于二人婚后一段时间内的共同生活;若两人离婚,周女士不需对这笔债务承担任何偿还义务
  • C、周女士的丈夫吴先生在婚后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钱用于家庭生活;若两人离婚,周女士不需对这笔债务承担任何偿还义务
  • D、吴先生婚后以个人名义借了一笔钱,借钱时向债权人告知其与妻子周女士约定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若两人离婚,周女士不需对这笔债务承担任何偿还义务

正确答案:D

第3题:

吴先生名下的公司40%的股权应该属于( )。

A.夫妻共同财产

B.吴先生的个人财产

C.张女士的个人财产

D.无法判断


正确答案:A

第4题:

吴女士离异多年未再婚,与女儿一起生活,前夫再婚后,很少与吴女士母女联系。去年吴女士下岗,生活拮据,上初三的女儿越来越不听话,有时还逃课,吴女士经常被老师叫去谈话,说她对女儿的管教不严。吴女士母女为此经常争吵,母女关系紧张。吴女士觉得自己没本事,单亲的状况也不能给孩子好的生活,很无助。于是求助社会工作中小王,小王决定运用性别视角的社会工作方法为吴女士提供协助,正确的做法是()

  • A、激发其潜能,独立解决问题
  • B、帮助其反思自己的性格及行为问题
  • C、建议其与前夫联系,让前夫多与女儿交流
  • D、建议其尽快结束单身状态,组建新的家庭

正确答案:A

第5题: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1995年登记结婚,1997年女儿吴小君出生。2000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后到南非经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照顾。2002年,霍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吴先生抚养。2006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求吴先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养照顾,而霍女士在2003年再婚后就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活,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10周岁,已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其与霍女士的感情非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2003年也已与贾女士再婚。再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吴小君的抚养权问题。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吴小君应当由谁抚养?


正确答案:应当由霍某抚养,因为霍某是吴小君的母亲,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抚养人。

第6题:

吴女士长期以来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这天,因饭菜不合口味,丈夫给吴女士一耳光,吴女士刚辩解几句,丈夫用绳子将其勒得喘不过气来,并将其手臂砍伤。邻居们闻声冲开门把吴女士救出来并请来了社会工作者。根据这种情况,社会工作者首先应该()。

A:送吴女士就医并确保其安全
B:收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为吴女士维权做准备
C:向媒体披露事实,获得社会的同情与支持
D:请律师找吴女士丈夫商议离婚事宜

答案:A
解析:
吴女士手臂被砍伤,首先要送其就医。

第7题:

霍女士与吴先生于1995年登记结婚,1997年女儿吴小君出生。2000年,霍女士与吴先生先后到南非经商。在此期间,女儿吴小君留在国内交由吴先生的父母照顾。2002年,霍女士与吴先生离婚,双方协议女儿由吴先生抚养。2006年,吴先生在南非死亡,霍女士遂要求吴先生的父母将女儿交由自己抚养照顾,但遭拒绝。 吴先生的父母认为:吴小君出生后,一直由他们抚养照顾,而霍女士在2003年再婚后就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对于孩子由谁抚养,应当从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孩子从小跟随他们生活至今,早已习惯。如果现在强行变更抚养权,让孩子随霍女士去南非重新生活,对于孩子的成长没有任何好处。另外,吴小君年满10周岁,已具有相当的识别能力,其与霍女士的感情非常疏远,不可能与霍女士共同生活。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出发,应考虑其个人意愿,而不应强迫其与不喜欢的人共同生活。此外,吴先生在2003年也已与贾女士再婚。再婚之后,霍女士也没有再尽过抚养义务。如今吴先生虽已过世,但孩子还有继母贾女士,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应该是贾女士。为此,霍女士前来咨询女儿吴小君的抚养权问题。请根据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继母贾某能够成为吴小君的监护人吗?


正确答案:不能,因为贾某与吴小君没有形成有实际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

第8题:

吴女士,现年55岁,户籍在四川,曾在上海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11年,后又到广州打工并缴纳养老保险7年,1年前搬去杭州和子女同住,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广州。那么吴女士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应该在哪里办理领取手续()。

A:广州
B:四川
C:上海
D:杭州

答案:C
解析:
考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第9题:

吴先生和妻子黎女士两人高高兴兴到了一家广本飞度4S店,他俩对这一品牌汽车非常感兴趣,特别是对经济性的要求(省油)满意,拟马上购买一部,可是挑选颜色时,吴先生和黎女士的看法不一致,吴先生认为乳白色很好,大方、雪白越看越爱看,而黎女士认为白色太单调,表面易脏,黑色很好,于是在挑选颜色时想请汽车营销员当个参谋。黑色的轿车车身的特点?


正确答案: 黑色的车比较适合出席一些正式的场合,比较严肃,但车身容易发热,不易于辨认,不过它比较耐新。

第10题:

吴女士的早餐 321房间吴女士在晚上就寝前致电饭店送餐部,预定了第二天早晨7点在房间内需用的早餐,并特别交代其个人喜好。第二天早晨7:20分,吴女士见预订的早餐还未送到,电话询问送餐部,送餐部说早餐已经于7:20送出。7:30分早餐送达321房间,原来是送餐部的同事误把早餐送到了621房间,发现送错后再从621房间送到吴女士房间,当早餐送到吴女士房间时,吴女士已经没有时间吃早餐了,因此拒绝收取早餐。请问,你认为在此事件中饭店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

  • A、没有按客人要求的时间为客人提供送餐服务
  • B、送餐时没有认真核对房号,导致送错
  • C、送餐服务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或饭店操作程序出现问题
  • D、饭店员工培训不够或管理跟进不到位
  • E、客房服务员服务不到位

正确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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