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如何完善我国现行预算制度。

题目
问答题
试述如何完善我国现行预算制度。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建立由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新型复式预算。
A.政府公共预算。政府公共预算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取得的收入和用于维持政府活动,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发展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支出的预算。收入包括各项工商税收、行政性收费等。支出包括国家政权建设支出、福利事业支出、政策性补贴支出等。
B.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所有者身份取得的收入和用于经济建设和国有资产经营方面的预算。收入包括公共预算结余、资源性、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支出包括建设支出、支援农业生产支出等等。
C.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是指国家以行政手段筹集并管理的社会保障收入和安排用于社会保障方面支出的预算。支出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等,收入与支出相对应。
(2)建立科学规范的预算科目体系。
一要结合税费改革和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需要将体现政府职能的收支纳入预算通过预算收支科目予以反映,同时取消一部分反映政府竞争性营利性的预算科目。
二是细化预算收支科目。
三是要尽量与国际通行做相法相衔街。
四是科目名称力求简化规范。
(3)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现行的国库分散收付制度改为集中收付制度,取消各部门和各单位在银行设立的收支帐户,所有财政性收支均通过财政在国库银行开设的单一帐户集中办理实行财政资金的直收直支,同时改革现行的国库管理体制有效地发挥财政的国库管理职能。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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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我国现行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完善的方向。


参考答案:

一、行政划拨方式是否还需要保留?
二、对土地使用权的各种出让方式的适用范围应作出明确的限定。
三、土地租赁市场如何进一步发育?
四、原划拨用地,如何逐步纳入到新的土地使用制中来。


第2题:

试述如何完善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正确答案:1.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市场定位;2.合理界定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中的作用;3.进一步完善担保机构的监管体系;4.建立 担保资本金补偿机制;5.与银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6.建立和完善市场参与主体的新用户管理和监管体系;7.大哭培育商业性担保机构。8.大力加强担保机构自身素质建设。

第3题:

如何完善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参考答案:

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来看,
(1)应该使土地权属具体化,即要将现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形式,具体落实到每块土地上;
(2)明确土地所有权主体或代表。作者认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原则上应由独立核算的地区性经济合作组织来充当;
(3)土地的集体所有者组织除应拥有比较完整的土地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外,还应拥有比较完整的土地处分权,即出卖、出租、出包、入股、抵押等权能,以便使集体所有制的土地所有权权能能够比较充分地实现,成为名副其实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从而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及顺畅地流动和集中。
从完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方面看,
(1)应该明确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既不能否认农民对土地承包权的要求,也要使承包经营权变成真正的使用权;
(2)完善承包经营权的权能结构。应将承包经营权应有的买卖、转让、入股、转租、抵押等各项权利完全赋予承包经营权的内涵,使之成为一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以利于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充分实现。
(3)土地承包期长期化。制定一个较长期限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土地使用权的根本保证。
(4)使承包经营权债权物权化。
(5)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能够发挥土地市场的作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第4题:

试述我国现行汇率制度的具体内容。


正确答案: (1)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2)资本项目外汇严格管理。中国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在取消经常项目汇竞限制的同时,完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逐步创造条件,有序地推进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兑换。
(3)外汇管理环境逐步宽松。
(4)市场不断完善。
(5)不断改进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
(6)不断完善的国际收支宏观管理体系。
(7)加强对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的监督和管理。
(8)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外汇管理法规体系。

第5题:

我国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什么?试述如何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


答案:
解析:
(1)我国城镇居民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3分,分别对两种保健制度进行描述和分析2分)(2)我国应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为基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商业医疗保险及社会医疗救助等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3分)(3)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只能满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保障程度低。超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以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有必要通过建立其它多层次的保障形式来予以补充,以满居民不同程度的卫生服务需求。另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也未覆盖全部的城乡居民,对于未覆盖的那部分城乡居民的医疗服务需求也要通过建立相应的补充保障形式来满足。(4分)

第6题:

如何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完善我国现行土地产权制度?


参考答案:

(1)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认为,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
①级差地租
资本主义级差地租是经营较优土地的农业资本家所获得的、被最终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额利润,其来源是产品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产生的原因是土地有限而产生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级差地租包括级差地租Ⅰ(由于土地肥力差异和距离市场远近而形成)和级差地租Ⅱ(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各个连续投资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而形成)。
②绝对地租
绝对地租是不管租种什么样的土地都必须缴纳的地租。其来源是产品的价值高于生产价格的差额;形成原因是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形成的条件是土地私有权的垄断。
③垄断地租
垄断地租是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用转化成的地租。其产生的原因是土地所有者拥有对这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所有权。随着城市土地的日益稀缺,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性不断增强,垄断地租成为建筑地段地租的主体部分。
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所有权明确是实现土地绝对地租的必要条件。
(2)中国现行社会主义土地产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①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来看:
A.应该使土地权属具体化,即要将现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形式,具体落实到每块土地上。中国现阶段的土地所有制,从法律上看是十分清楚的,有全民(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但是,具体到每一块土地,所有制形式和所有权归属有时比较模糊,究竟是属于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不很清楚。
B.土地所有权主体或代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原则上应由独立核算的地区性经济合作组织来充当;
C.的集体所有者组织除应拥有比较完整的土地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外,还应拥有比较完整的土地处分权,即出卖、出租、出包、入股、抵押等权能,以便使集体所有制的土地所有权权能能够比较充分地实现,成为名副其实的土地集体所有制,从而有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及顺畅地流动和集中。
②从完善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方面看:
A.明确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既不能否认农民对土地承包权的要求,也要使承包经营权变成真正的使用权;
B.承包经营权的权能结构。应将承包经营权应有的买卖、转让、入股、转租、抵押等
各项权利完全赋予承包经营权的内涵,使之成为一完整的土地使用权,以利于土地使用权权利的充分实现。
C.承包期长期化。制定一个较长期限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土地使用权的根本保证。
D.包经营权债权物权化。
E.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能够发挥土地市场的作用,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第7题:

试述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及其完善。


答案:
解析:
(1)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内容:监督的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有超越宪法的特权。

监督的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监督的方式:事前审查和事后审查相结合。 

监督的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2)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完善:① 建立专门的监督机关,我国宪法监督的权力过于分散,导致主体不清,责任不明,效果不明显,建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是当务之急;(3分)② 完善违宪审查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国违宪审查的依据主要是宪法和其他的有关法律,但这些法律对于违宪审查的规定过于原则,还要依赖一些具体法律的进一步贯彻,特别是在程序建设方面;(2分)③ 就违宪审查的对象来看,主要针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而对法律、规章等法律形式缺乏明确规定,因此要在此处加以完善。

第8题:

谈谈如何运用马克思的地租理论来对我国现行土地产权制度进行完善?


参考答案:

(1)马克思地租理论的主要内容
马克思主义认为,地租是直接生产者在生产中所创造的剩余生产物被土地所有者占有的部分。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的形式,是社会生产关系的反映。
①级差地租
资本主义级差地租是经营较优土地的农业资本家所获得的、被最终土地所有者占有的超额利润,其来源是产品个别生产价格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产生的原因是土地有限而产生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级差地租包括级差地租Ⅰ(由于土地肥力差异和距离市场远近而形成)和级差地租Ⅱ(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各个连续投资劳动生产率的差异而形成)。
②绝对地租
绝对地租是不管租种什么样的土地都必须缴纳的地租。其来源是产品的价值高于生产价格的差额;形成原因是农业资本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形成的条件是土地私有权的垄断。
③垄断地租
垄断地租是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用转化成的地租。其产生的原因是土地所有者拥有对这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所有权。尤其是,随着城市土地的日益稀缺,土地私有权的垄断性不断增强,垄断地租成为建筑地段地租的主体部分。
(2)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地租
①社会主义级差地租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形成级差地租的客观物质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仍然存在着。由于其形成,有各种不同因素在起作用,因此在分配时要统筹兼顾,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一、在提及所有制条件下,级差地租Ⅰ主要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级差地租Ⅱ主要由承包农户所得;由于国家进行了投资和建设,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的一部分应归国家所有。二、在土地国有制条件下,级差地租Ⅰ因全部归国家所有;级差地租Ⅱ主要归土地使用者所有,国家也应得到一部分。
②社会主义绝对地租
社会主义制度下,绝对地租是客观存在的。原因:农业的有机构成大大低于工业;存在着土地所有权的垄断,并要求在经济上加以实现;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3)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在我国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运用
①地租范围是社会主义条件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的理论依据。由于地租的存在,即土地所有权要在经济上得到体现,因此土地必须实行有偿使用。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或挂牌。金融、商业、房地产、娱乐、旅游等经营性、盈利性用地或其他有竞价条件的用地,都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
②要体现土地的级差地租,实现土地产权主体的合法利益,必须使土地产权明晰化,尤其是农村集体土地。由于目前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即土地所有权主体也不够明确,甚至存在真空状态,以至于所有权收益得不到完全体现,甚至遭受侵犯。
③区位利用效益理论在很大程度上支配着城市各项用地的空间安排。为促进土地向其最佳用途方向转变,以使土地获得最高的级差收益,必须建立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以加速土地的流转,从而可以使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不断调整与优化,进一步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


第9题:

试述我国现行非政府组织监管机制完善之思考P146
1、改革现有监管体制,建立统一监管机构:首先,降低监管门槛,建立备案制度。其次,便限制竞争为鼓励竞争。最后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之间的职责分工,建立独立统一的监管机关。
2、加强日常监管,引入监管定期评价制度。加强对非政府组织日常活动的监管,建立对非政府组织定期评估制度,设立科学评价指标,形成系统的评价体系,对非政府组织活动状况及其成效进行评估,通过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引导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完善非政府组织监管机制,必须使政府监管重心由成立许可转变为日常监督检查,将监管重心转移到对非政府组织行为控制上来。
3、严格非政府组织的财政监管。资金是非政府组织赖以生存的基础条件之一,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监管,必须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财政监管,监督其财产取得渠道、使用去向和运营状况。保证非政府组织财产合法与合法运营,从而实施对非政府组织运作的有效监管。同时,可以通过逐步完善税收监管制度,充分运用税收杠杆对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进行引导,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制度化方法。
4、强化对非政府组织的司法控制。司法监督是对非政府组织监管的重要环节,完善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管机制,必须加强对非政府组织的司法控制。通过对非政府组织的司法监督,才能动员最广泛的社会监督,才能发挥社会、组织内部和国家司法机关监督的合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
5、推动民间组织领域的自律联盟,鼓励社会监督。民间组织的自律或同业组织的内部监督,是确保非政府组织健康成长和推动非政府组织能力建设的重要机制。推动民间组织的自律,首先要在制度上允许不同的民间组织在共同追求中结成新的民间组织;其次需要政府鼓励和认可民间组织的自律组织提出的具体措施和统计数据,并在制度和政策中予以体现。社会公众的监督对政府监督构成有效的补充,而且是最具影响力的措施。

第10题:

试述如何完善我国的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


正确答案: 通过多年实践,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的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还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主要表现在: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自治职能错位;自治组织经济状况较差;人员素质较低;多数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民主建设,忽视、放松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落实等等。因此,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制度还必须完善和加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方面:
(1)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尊重居委会和村委会的自主权和法律地位。首先,在思想上和体制上改变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视为自己的下属机构和派出机构的看法和做法;其次,属于各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不应交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确保自治组织直接行使宪法权力和权利。
(2)不断提高居委会和村委会干部的自身素质。一方面,要注重选拔专业人才、技术人才和中青年人才;另一方面,要注重加强对现有干部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
(3)尽可能增加居委会和村委会的经济来源。政府应从多方面帮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壮大经济基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应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工作。
(4)搞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制度建设。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要重点建立健全民主选举制度、民主议事制度、民主监督制度,从而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制度化、规范化。
(5)发展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民主,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健全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如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加强法制教育和宣传,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等。
(6)拓宽基层群众自治的途径和形式。如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治制度,制定结社法以实现公民的结社自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