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

题目
多选题
一天晚上,田华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黄某把刀逼向田华并让他交出钱和手表。田华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华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挥去,黄某应声倒下。田华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本案中,田华的行为()
A

属于紧急避险

B

属于正当防卫

C

应负刑事责任

D

不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D,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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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查询语句中有“%田%“语句,在查询结果中可能含有()

A、张田

B、陈力田

C、田华

D、刘田耕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某机关职员田某和胡某是夫妻关系,该机关主管张某因态度粗暴、工作方法不当而与同事关系紧张。一日,因职员田某的一点小过错,张某即对其当众训斥,因以前张某曾追求过田某之妻胡某而没有结果,田某认为这是张某借机报复。从此,田某对张某怀恨在心,并消极怠工,上班经常迟到。田某越是消极怠工,张某越是对其当众训斥,而田某愈发认为张是故意刁难自己,同自己过不去。某年某月,张某因经济问题被立案审查,田某以为时机已到,为把张某彻底搞垮、搞臭,遂与妻子胡某商量,捏造张某犯罪事实:某年某月某日,张某把田某之妻胡某骗至宿舍中强行奸淫。周密计划后,田某、胡某遂向有关机关告发了张某。


正确答案:

第3题:

黄某将其父生前所画的一幅国画卖给张某, 并约定该画自双方达成协议 时所有权转移归张某享有。几天后,张某携款去黄某处取画,而黄某已经将画卖给田某,且画已经被取走。请问,此画应当归谁所有( )

A. 田某

B. 张某

C. 黄某

D. 田某或张某,具体由黄某决定


参考答案:B

第4题:

某机关职员田某和胡某是夫妻关系。该机关主管张某因态度粗暴、工作方法简单,与同事关系紧张。一日,因新职员田某的一点小过错,张某即对其当众训斥,因以前张某曾追求过田某之妻胡某而没有结果,田某认为这是张某借机报复。从此,田某对张某怀恨在心,并消极怠工,上班经常迟到。田某越是消极怠工,张某越是对其当众训斥,而田某愈发认为张某是故意刁难自己,同自己故意过不去。某年某月,张某因经济问题被立案审查,田某以为时机已到,为把张某彻底搞垮、搞臭,遂与妻子胡某商量,捏造张某犯罪事实:某年某月某日,张某把田某之妻胡某骗至宿舍中强行奸淫。周密计划后,田某、胡某遂向有关机关告发了张某。


正确答案:
答:田某、胡某的行为构成了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罪是指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而捏造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告发他人有罪的行为。本罪的特点是:(1)犯罪对象是特定他人,如果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有关单位作虚假告发,但没有指向任何具体的人,则不构成犯罪。(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假借司法机关以达到诬陷之目的的行为。这种行为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捏造犯罪事实;二是向有关国家机关或单位作虚假告发。二者缺一不可。行为人如果捏造的不是犯罪事实:虽有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之目的,也不构成犯罪。(3)本罪在主题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使特定的他人受到刑事处分的目的。但事实上被诬陷人是否受到刑事处分,不影响本罪成立。如果行为人并无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的目的,只是意图损坏他人名誉或使其受纪律处分,不构成本罪。认定本罪,须注意其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所谓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两罪的主要区别有:
(1)犯罪对象的范围不同,前者可以是任何人,无身份限制;后者的对象只限于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报复陷害罪必须是利用职务、滥用职权,进行报复陷害;诬告陷害的行为,是否利用职权,对构成犯罪与否,没有影响。(3)犯罪故意的内容不同,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有陷害他人的目的,但并非限于让被害人受到刑事处罚;诬告陷害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的目的。(4)犯罪主体不同。

第5题:

田某在山上割猪草,遇见邻村妇女范某赶集回来路过,便拿着镰刀欲对范某实施抢劫,范某见状把携带的财物扔了一地,并趁田某弯腰拾拣东西时抓过镰刀向其头上猛砍一刀,田某当场死亡,范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


正确答案:√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只有在特定暴力犯罪正在进行时,才有必要行使无限防卫权。本题中,范某明显属于防卫过当。

第6题:

2006年6月某晚,李某(男,25岁,工人)在自己家附近遇见两个青年正在侮辱他的女朋友。李即上前制止,因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而被迫还手。在对打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李的左肩,但未表明其公安人员的身份。李误以为黄是对方的帮凶,便拔刀刺黄左臂一刀后逃走。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故意伤害罪

B.防卫过当

C.意外事件

D.紧急避险


正确答案:D

第7题:

晚上10点多,风急夜黑,大学生王美女独自背着一个挎包回校,走到偏僻处,壮汉蔡某 持刀走到其面前要求王美女交出挎包并准备猥亵王美女,此时,王美女的同学郭某从后面走来,见状,捡起路边的石头,猛然向蔡某砸去,蔡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郭某的行为属于:( )

A.防卫过当

B.正当防卫

C.仅属于帮助行为,构成犯罪

D.仅属于见义勇为,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刑法》20条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郭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属于正当防卫,当然也是帮助行为和见义勇为,但是不构成犯罪,因此ACD错误。选项B正确。
【相关考点梳理】正当防卫在司法考试中应该掌握:
1.正当防卫应当由以下5个方面构成(1)有不法侵害存在,正当防卫不是制裁,因而并不需要侵害者有责。否则就是假想防卫,是过失犯罪或者意外事件(2) 正在进行 ,否则防卫不适时,是事前防卫或者事后防卫。 (3)对加害人为之 ,否则防卫第三人是紧急避险,如果出于侵害故意,成立故意犯罪;如果是出于事实认识错误,成立过失犯罪。防卫的目的 (4)防卫的目的指为了保护为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如果是特意面临侵害、特意等待侵害、自己实质性地招来了侵害,不得正当防卫。例如:甲乙丙三人持刀抢劫丁,丁奋力反抗,乙从身后紧紧抱住丁,甲用刀刺丁,丁在危急时刻脱身,甲刀刺中同伙乙,乙重伤而亡。 (5)正当防卫的限制 。对于防卫过当需要了解1、对不法侵害进行防卫时,如果明显超过必要的防卫限度,同时造成重大损害时,就成立防卫过当。 2、防卫过当不是罪名,只是一个法定的量刑情节,处罚原则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定性上应根据行为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时的主观罪过与客观后果、援引相应的刑法分则条文,触犯什么罪名就定什么罪,如过失致人死亡罪。4、如果防卫人对于行为的过当性有认识,就属于故意的防卫过当,成立故意犯罪;如果防卫人对于行为的过当性没有认识,属于过失的防卫过当,成立过失犯罪。

第8题:

田某在山上割猪草,遇见邻村的妇女范某赶集回来路过,便拿着镰刀欲对范某实施抢劫,范某见状把携带的财物扔了一地,并趁着田某弯腰拾捡东西时抓过镰刀向其头上猛砍一刀,当即将田某杀死。范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


正确答案:√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本案中田某不是正在进行抢劫时,范某采取防卫行为,只有在特定暴力犯罪正在进行时,才有必要行使无限防卫权这一特殊救济措施。否则,就可能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变为防卫过当。这里范某用利器向田某头上猛砍一刀,造成田某当场死亡,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范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故本题正确。

第9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和乙在激烈吵架之后回家。后来甲发现乙肩扛斧头朝自己家方向走来,认为乙前来报复,便持木棒埋伏在路旁,在乙经过时,甲突然跳出用木棒猛击乙的头部,致乙重伤,甲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

B.甲在家中遭到乙持刀行凶的袭击,奋起自卫,在将乙打昏在地以后,害怕将来遭到乙的报复,便用绳子将乙勒死,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C.某天晚上,田某从同学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黄某抢劫。田某见状扭头就跑,结果跑进了死胡同,而黄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田某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黄某劈去,黄某应声倒下。田某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黄某已死亡。田某的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

D.某日晚,赖某见两男青年正在侮辱他的女朋友,即上前制止,被其中一男青年殴打被迫还手。对打时,便衣警察黄某路过,见状抓住赖的左肩,但未表明公安人员的身份。赖某误以为黄是帮凶,便拔刀刺黄左臂一刀逃走。赖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正确答案:ACD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A项中甲的行为不成立正当防卫。B项中甲将乙打昏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后来将乙勒死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的犯罪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C项中田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抢劫行为防卫致侵害人死亡,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D项中赖某对便衣警察是否为侵害人的同伙在认识上有过失,但对便衣警察的伤害行为却是故意的.而不是过失;赖某打击便衣警察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

第10题:

一天深夜,小王从朋友家归来,路过一条偏僻的胡同时,从胡同口处跳出一个持刀青年张某,张某把刀逼向小王并让他交出钱和手机。小王扭头就跑,结果不小心在慌乱中跑进了死胡同,而张某持刀紧随其后,慌乱害怕中,小王随手拿起墙角的一根木棒,向张某挥去,张某应声倒下。小王立即向派出所投案,后经查验,张某已死亡。小王的行为是( )

A. 正当防卫
B. 故意杀人
C. 防卫过当
D. 意外事件

答案:A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法律知识的刑法。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针对一般不法侵害行为而言。刑法第20条第3款特别规定:“对正在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对这类犯罪,任何公民都有实行无限防卫的权利,无论采取何种防卫手段、也不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何种严重的损害,都属于正当防卫。[其它选项分析]B项: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C项: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D项: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所以选择A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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