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为什么重视夫妻姓名权立法?有哪些主要规范?

题目
问答题
我国为什么重视夫妻姓名权立法?有哪些主要规范?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为什么法律历来重视对夫妻关系的调整?


参考答案:

自有国家以来,对夫妻关系加以确认和调整就是法律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主要取决于夫妻关系本身的性质、地位和特征。(1)夫妻关系是一切亲属关系赖以形成的基础。没有夫妻关系不会发生婚生子女出生的事实,因而便无各种相应的直系以及旁系血亲可言;没有夫妻关系作为联结点,也不会有姻亲关系的存在。(2)夫妻关系本身的特点要求法律进行积极干预。一方面,配偶是一种人为设定的亲属关系,这是它与自然血亲的一个重大区别。另一方面,由一男一女结成的夫妻关系并非任意的组合,而须具有永久性并得到社会公认,这是它与其他暂时性非婚姻两性关系的重要区别。划清不同性质的两性关系的界限,确认正式配偶的地位与权益,需要通过法律制定严格的尺度。(3)夫妻关系具有丰富生动的内涵,涉及到公民权益和社会利益。必然要求国家进行干预,用法律准则来协调各种关系,规范双方的行为,从而使夫妻关系符合公共秩序和社会制度的要求,使当事人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必要的保护。


第2题:

综述我国夫妻财产关系立法的发展历程及主要特点。


参考答案:

(1)我国夫妻财产关系立法经过了1950年《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对《婚姻法》修正三个阶段。其共同特点是将共同财产制作为法定财产制,这主要是因为婚姻家庭是受传统影响最深的领域,必须在实现男女平等的前提下,从国情出发,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的传统观念、家庭生活方式和接受能力。其主要区别在于采用了不同的共同财产制,以及对于约定财产制的逐渐完善。(2)1950年《婚姻法》规定实行夫妻财产的一般共同制,即:“夫妻双方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与处理权”。其“家庭财产”包括了男女婚前财产、夫妻共同生活时所得的财产和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立法解释强调夫妻真正平等地共同所有与共同处理第一和第二两种家庭财产以及共同管理第三种家庭财产。虽然解释上认为不排斥夫妻财产约定,但是在法律条文中没有反映。(3)1980年《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就把法定夫妻财产制由原来的一般共同制修改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它既大体符合我国传统的夫妻财产观念,充分考虑到男女两性在经济收入方面的实际状况,体现了男女平等和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精神,又对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加以区分,有利于对公民个人财产权利的肯定与保护。同时在法律条文上明确规定夫妻可以进行婚姻财产约定以及实行约定财产制优先原则,是对1950年《婚姻法》的重要补充。(4)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是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更加完善,具体表现为两个大的方面:一方面,关于法定财产制,规定实行“限定的婚后所得共同制”,其特点是:第一,明确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即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共有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二,确认了个人特有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不但在夫妻财产所有权理论上是一项突破,而且对于保护公民正当的财产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家庭关系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完善了有关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第一,明确了夫妻财产约定的内容,即:“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第二,规定了夫妻财产约定的形式要件,强调“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三,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通过上述修正和司法解释的补充,使得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既保持了特有的民族传统,也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需要,有利于建设平等、文明、和谐的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


第3题:

在我国现行立法中,规定了意思自治原则的冲突规范有()。

A、合同的法律适用

B、侵权的法律适用

C、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D、遗嘱方式的法律适用


参考答案:A

第4题:

我国法律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参考答案:我国法律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

第5题:

我国的立法程序主要包括哪些步骤?


参考答案:我国的立法基本程序主要包括:提出立法议案、审议法律草案、表决和通过法律草案、公布法律这四个步骤。

第6题:

我国为什么重视夫妻姓名权立法?有哪些主要规范?


参考答案:

(1)我国法律确认男女平等原则和充分保护公民姓名权的精神。这是因为,有无独立的姓名权是有无独立人格的一个标志。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双方都可以保持姓名的独立性,当事人对姓名权的享有不受婚姻关系的影响。(2)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它意味着夫妻各自享有姓名权,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这一规定的重点在于彻底推翻传统的“妻从夫姓”原则,赋予已婚妇女以独立的姓名权,从而维护妇女的独立人格。但法律的规定并不排除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姓名问题进行约定的自由。(3)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这一规定既是贯彻男女平等原则的需要,也有利于破除父系家长制度和宗法家族观念。


第7题:

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完善有哪些法律思考?


参考答案:

对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完善的法律思考。


第8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人身关系方面的权利义务有()。

A.夫妻各有独立的姓名权

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C.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D.夫妻双方都有抚养教育自己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E.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参考答案:A, B, D, E

第9题:

我国社会保障的主要规范形式有哪些?


参考答案:主要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第14、45、42、43、44、45、46、50条等均涉及我国社会保障内容,其中第45条是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根本依据.(2)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 (3) 法规,如各种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等. (4) 规范性文件,
如决定、通知、意见、复函等。

第10题: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人身关系包括()

A.夫妻婚姻住所决定权

B.夫妻计划生育义务

C.夫妻人身自由权

D.夫妻姓名权

E.夫妻生活自由权


参考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