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邻居乙和丙打伤,乙以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丙也向法院起诉,对甲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丙的起诉,

题目
单选题
甲将邻居乙和丙打伤,乙以甲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丙也向法院起诉,对甲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丙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乙、丙居于什么诉讼地位?()
A

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B

丙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乙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C

乙、丙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D

乙、丙为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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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与乙结婚,住在A市,生有一女。后甲在B市遇到丙女,甲隐瞒了婚史与丙登记结婚,并在B市购得住房一套与丙生活。2年后丙以感情不和为由向B市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并分割财产。乙闻讯后也欲向B市法院起诉甲,要求确认在B市的住房为自己与甲的共同财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法院应将乙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法院应当将甲、丙列为共同被告

C.法院应将乙列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法院应中止丙诉甲一案的审理,在处理完乙诉甲一案后再继续审理


正确答案:C
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案件时,涉及财产处理的,应当准许合法婚姻当事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诉讼。

第2题:

甲诉乙房屋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法院判令乙将房屋交还给甲。乙迟迟不肯履行.甲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乙父丙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主张房屋所有权属于自己。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丙理由不成立,遂裁定驳回,丙不服,提起诉讼,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丙应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B.丙认为房屋应属自己所有,应当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C.在丙提起诉讼期间,人民法院应停止对该房屋的执行

D.人民法院对丙提起的诉讼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正确答案:C
[考点]执行程序;案外人异议
[答案及解析] C。根据《执行解释》第l8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由执行法院管辖。”A项正确。根据《执行解释》第l7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B项正确。根据《执行解释》第20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案外人的诉讼请求确有理由或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执行的,可以裁定停止对执行标的进行处分;申请执行人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案外人请求停止执行、请求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或者申请执行人请求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C项错误,依题意当选。根据《执行解释》第19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应当依照诉讼程序审理。经审理,理由不成立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成立的,根据案外人的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裁判。”D项正确。

第3题:

甲因办厂无资金向乙借款l0万元,借期2年,并且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2年后,甲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借款,乙向甲和丙索款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关于甲、丙诉讼地位的判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可以同时向甲和丙主张权利,甲丙是共同被告

B.乙可以只起诉丙,但法院应通知甲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C.乙可以只起诉甲,人民法院可以只列甲为被告

D.乙只能起诉甲、丙二人中的一人


正确答案:ABC
解答本题,首先需要判断的是本案保证属何种性质。本题中“由丙担保在甲不还钱时代甲向乙还款”,据此判断,这属于一般保证。《担保法解释》第1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据此,A当选。又根据《民诉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BC当选。

第4题:

甲向法院申请执行郭某的财产,乙、丙和丁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法院根据郭某财产以及各执行申请人债权状况制定了财产分配方案。甲和乙认为分配方案不合理,向法院提出了异议,法院根据甲和乙的意见,对分配方案进行修正后,丙和丁均反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丁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B、甲、乙应向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C、丙、丁应以甲和乙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D、甲、乙应以丙和丁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解析:
《民诉解释》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债权人或者被执行人对分配方案提出书面异议的,执行法院应当通知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
未提出异议的债权人、被执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反对意见的,执行法院依异议人的意见对分配方案审查修正后进行分配;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当通知异议人。异议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提出反对意见的债权人、被执行人为被告,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异议人逾期未提起诉讼的,执行法院按照原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诉讼期间进行分配的,执行法院应当提存与争议债权数额相应的款项。

第5题:

甲向乙借款20万元,丙是甲的担保人,现已到偿还期限,经多次催讨未果,乙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并审查后,向甲送达支付令。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异议,但以借款不成立为由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视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

B.甲向另一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裁定终结督促程序

C.甲在法定期间未提出书面异议,不影响支付令效力

D.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具有拘束力



答案:C
解析:
选项A、B错误,选项C正确。《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选项D错误。《民诉解释》第四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设有担保的债务的主债务人发出的支付令,对担保人没有拘束力。据此可知,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对丙没有拘束力。

第6题:

甲公司申请强制执行乙公司的财产,法院将乙公司的一处房产列为执行标的。执行中,丙银行向法院主张,乙公司已将该房产抵押贷款,并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提出异议。乙公司否认将房产抵押给丙银行。经审查,法院驳回丙银行的异议。丙银行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丙银行只能以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B.丙银行只能以甲公司为被告起诉

C.丙银行可选择甲公司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乙公司为被告起诉

D.丙银行应当以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


正确答案:D
【考点】案外人异议之诉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l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执行程序解释》第l7条规定,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提起诉讼,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并请求对执行标的停止执行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被执行人反对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结合本题,在执行程序中,案外人丙银行向法院主张自己享有实体权利,且被执行人乙公司反对丙银行的主张,在这种情况下,丙银行应以申请执行人甲公司和被执行人乙公司为共同被告起诉,而不是只能以甲公司或乙公司为被告起诉,也不是可选择甲公司为被告起诉,也可选择乙公司为被告起诉。因此,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

第7题:

甲、乙、丙三人投资成立了 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出资1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以价值 50万元的房屋出贵。
后甲和丙因公司连续两年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而向法院提起解 散公司的诉讼,法院受理了该蚩件。公司解散后,甲、乙、丙组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甲向法皖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请求后,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三人又分别提出了不同的 申请,法院作出了不同的处理;其中正确的是( )。
A.甲提起诉讼请求的同时又申请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箅,法院一并受理
B.甲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且未提供担保,法院予以保全
C.甲把乙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法院驳回了其对乙的起诉
D.丙申请作为共同原告,法院准许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第2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对其 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A项错误。该解释第3条规定,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 法院申请財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 院可予以保全。B项错误。该解释第4条规定,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 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_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 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 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 予准许。C项错误,D项正确。

第8题:

甲、乙二人签订一购销合同,其中约定由丙作为乙的保证人,除此再未就保证作任何约定。后甲与乙发生纠纷,甲将丙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如何处理()

A.予以受理,将丙作为被告进行审理

B.驳回起诉,要求原告将被告更换为乙后,再重新起诉

C.通知乙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D.予以受理,将被告直接变更为乙后进行审理


参考答案:A

第9题:

下列哪种情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甲欠乙3万元到期不还,甲下落不明,乙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还款
B:丙、丁由于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审理中审判长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争议不大
C:甲、乙共同殴打丙,丙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而形成的以甲、乙为共同被告的共同诉讼
D:王某是票据的最后持有人,因不慎将票据丢失而向法院申请启动的公示催告程序

答案:C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57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所以选项ABD都不正确。并不是所有共同诉讼的案件都不能适用简易程序,而是规定“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第10题:

2000年2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为甲建房一栋。乙与丙签订《内部承包协议》,约定由丙承包建设该楼房并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乙收取丙支付的工程价款总额5%的管理费。丙实际施工至主体封顶。2004年1月,乙向法院起诉请求甲支付拖欠工程款并解除施工合同。甲辩称乙起诉时已超过2年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乙的诉讼请求。
下列关于丙在本案中的诉讼地位的说法,何者正确?
A.可以作为原告以甲为被告提起诉讼
B.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原告
C.法院应将其追加为共同被告
D.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答案:D
解析:
。有无独立请求权是对该案件的诉讼标的而言的,而不是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得到的利益而言的。诉讼标的应当是请求支付合同价款和请求解除合同,丙不是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也不是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所以不能作为本诉的原告也不能作为本诉的被告,同时它不能对该合同价款及合同效力主张独立的请求权,所以它也不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是它与乙之间的内部承包协议是基于该施工合同签订的,若乙败诉,根据内部承包协议的规定,败诉的不利后果最终将由丙承担,也就是说案件的审理结果与丙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所以丙应当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它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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