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分娩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题目
问答题
参保职工分娩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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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下面哪些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 A、因斗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 B、参保患者违反国家计划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 C、参保患者发生医疗费用由第三人负担的
  • D、旅游期间突发疾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正确答案:A,B,C

第2题:

打算帮妈妈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不知道需缴费多少?参保后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2014年成都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80元或180元,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成年居民按个人每人每年180元标准缴费。参保之后患者不需要自己多跑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和医疗救助机构与医院结算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患者直接通过医院缴费窗口支付给医院即可。

第3题:

成都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医院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根据成都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医院入院、出院时刷社保卡结算,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患者直接通过医院缴费窗口支付给医院。简单来说就是成都居民医保住院费用即时结算,即时报销。

第4题:

下列关于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结算方式说法错误的是()

  • A、莒县参保职工在市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到莒县医保处结算
  • B、东港区参保居民转诊到省立医院住院发生费用在省立医院结算
  • C、定点在市中医院的离休干部发生的异地医疗费用由市中医院结算
  • D、临沂参保职工在东港医院发生住院医疗费用在东港医院结算

正确答案:A

第5题:

本人打算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不知如何办理?参保之后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上海城镇户籍人员,在无任何医疗保障的情况下,可自愿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手册、社(医)保卡、委托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至就近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之后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为80%,在二级医疗机构为7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60%。但前提是必须达到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50元,二级医疗机构为1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300元。

第6题:

职工医保参保人市内住院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是多少?


正确答案: 在一个社保年度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4.5万元以下的核准费用,在职职工自付8%,退休职工自付6%。4.5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10%。
其中单价在1000元及以上的一次性材料费由基金支付50%。

第7题:

参保加生育保险后,若新生儿因病住院医疗费用能否报销?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可以报销,当新生儿因病住院,其家长可在婴儿出生之日起8个月内(含8个月)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婴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内因病住院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报销。婴儿跨年度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缴纳上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后,居民医保基金可按规定支付。

第8题:

参保职工分娩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正确答案: 参保职工分娩出院时,由本人用现金交纳住院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然后由本人持医院的住院结算单、医疗费用明细表、计划生育服务证、婴儿出生证、出院证明到所在单位所属的保险事务所审核报销。

第9题:

参保职工选择在市外生育的,生育医疗费用如何报销?需不需要办理市外就医手续?


正确答案: 参保职工在市外产前检查、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无需办理市外就医手续,但在就医时应选择当地医疗、生育保险定点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市内生育协议机构的标准作为限额据实支付。

第10题:

参保人员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正确答案: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