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5岁的章某从新业商场买了五瓶“自高”啤酒,该啤酒为五鹿啤酒厂生产,在章某饮用时,两瓶啤酒爆炸,飞起的酒

题目
问答题
2007年4月,25岁的章某从新业商场买了五瓶“自高”啤酒,该啤酒为五鹿啤酒厂生产,在章某饮用时,两瓶啤酒爆炸,飞起的酒瓶碎片将其击伤3处,他当场血流如注,两度休克。送往医院救治,共花去医药费5000多元。事发之后,经查,该爆炸是由于啤酒瓶不合格所致。章某父亲欲找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章某父亲可以向谁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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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61~65 题

2003年2月15日,张某经列车员的允许,从河北省的一个无人售票的小站,未买票登上了某铁路局由北京西站开往石家庄的列车。上车后列车经过安县时,个体商贩王某冒充列车服务人员,在列车上开始出售啤酒,该啤酒系贾县啤酒厂生产的假冒“大力”牌啤酒。旅客李某看到王某穿着铁路制服,有理由相信其为列车工作人员,于是购买了2瓶。在经过定县李某开启酒瓶时,酒瓶发生爆炸,张某、王某、李某均被炸伤。在爆炸混乱中张某的钱包丢失,于是产生纠纷。

第 61 题 李某若提起侵权诉讼,应将( )作为被告起诉。

A.贾县啤酒厂

B.王某

C.铁路局

D.列车


正确答案:ABC

第2题:

某啤酒厂11月4日将自己生产的啤酒20吨销售给某超市,收押金300元/吨,价税款及押金均已收到;另将10吨让客户及顾客免费品尝。该啤酒出厂价为2800元/吨,成本为2000元/吨。计算该啤酒厂11月应纳消费税税额。


参考答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20×250+10×220=7200(元)

第3题: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某啤酒厂以赊销方式销售一批啤酒。该啤酒厂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

A.啤酒厂发出啤酒的当天

B.购买方收到啤酒的当天

C.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取得索取销货款凭据的当天


正确答案:C

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第4题:

某啤酒厂实施技改搬迁,环评中评判清洁生产指标等级的依据有()。

A:啤酒厂排污资料
B: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啤酒制造业清洁生产标准
C:国内啤酒行业先进水平类比调查资料
D:国际啤酒行业先进水平类比调查资料

答案:B,C,D
解析:
啤酒厂排污资料只是被对比的对象,不是依据而是材料,排除A项。

第5题:

某啤酒厂以赊销方式销售一批啤酒,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约定了收款日期。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规定,该啤酒厂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

A.啤酒厂发出啤酒的当天
B.购买方收到啤酒的当天
C.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D.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答案:C
解析: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第6题:

根据下面材料,回答第 70~72 题:

2010年6月,A市甲区居民罗某在本市百中仓储购买了一箱啤酒招待朋友。该百中仓储依法成立并领有营业执照,为百中集团的分公司。罗某、罗某之子罗小某,周某、王某在喝完啤酒的第二天纷纷食物中毒。后发现该箱啤酒早已变质,该啤酒包装上标明其为2006年出厂,有效期为24个月。百中超市称该责任在于啤酒厂,要求罗某等人向啤酒厂索赔。

第 70 题 谁可以作为本案的原告?( )

A.罗某

B.周某

C.王某

D.罗小某


正确答案:ABCD
ABCD。

第7题:

2017年6月30日,李某从张某的个体超市购买了4瓶“飞跃”牌啤酒。回到家中,李某弯腰把啤酒放在地上。还未起身,其中1瓶啤酒就突然发生爆炸,弹起的瓶盖一下打伤了李某的眼睛,碎玻璃将李某的脸、胳膊、腿多处划伤,鲜血直流,其他3瓶啤酒也被爆炸而冲倒摔破。李某住院治疗花去了3000多元,于是要求张某赔偿其全部医疗费及误工费、营养费。张某认为啤酒爆炸伤人不应由他负责,而应由啤酒的生产者市啤酒厂负责。经有关部门鉴定:啤酒爆炸是由于瓶内啤酒的压力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所致,责任完全在于市啤酒厂。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和市啤酒厂赔偿他因啤酒爆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而张某则认为,啤酒爆炸完全是由于市啤酒厂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1)市啤酒厂是否要对啤酒爆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2)张某是否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1)市啤酒厂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造成啤酒爆炸的原因是由于瓶内啤酒压力严重超过规定的标准,市啤酒厂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14条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显然,市啤酒厂生产的啤酒本身就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没有达到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个体户张某某也应承担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本案中,个体户张某销售的“飞跃”牌啤酒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因此张某应当承担赔偿李某遭受的损失的责任。但张某在赔偿李某的损失后,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即市啤酒厂追偿。

第8题:

根据下列条件,回答 97~99 题:

2007年7月,A市甲区居民张某在本市B区海润超市(依法成立并领有营业执照。为某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购买了一箱啤酒招待朋友。喝完啤酒的第二天,张某、其朋友崔某、李某、及其子张小某纷纷食物中毒。后发现该箱啤酒变质,该啤酒为海润超市2002年从啤酒厂购买的,且包装上标明的有效期为15个月。海润超市称该责任在于啤酒厂,要求张某等人向啤酒厂索赔。

第 97 题 谁可以作为本案的原告?( )。

A.张某

B.崔某

C.李某

D.张小某


正确答案:ABCD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1款:“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上述四人均为产品责任事故的受害者,均可要求侵权方赔偿。

第9题:

某啤酒厂实施技改搬迁,环评中评判清洁生产指标等级的依据有( )。

A.啤酒厂排污资料
B.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啤酒制造业清洁生产标准
C.国内啤酒行业先进水平类比调查资料
D.国际啤酒行业先进水平类比调查资料

答案:B,C,D
解析:
目前,环境保护部推出的清洁生产标准中,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三级:①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当一个建设项目全部达到一级标准,证明该项目在生产工艺、装备选择、资源能源利用、产品设计使用、生产过程废弃物的产生量、废物回收利用和环境管理等方面做得非常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该项目在清洁生产方面是一个很好的项目;②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当一个项目全部达到二级标准或以上时,表明该项目的清洁生产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从清洁生产角度衡量是一个好项目;③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当一个项目全部达到三级标准,表明该项目清洁生产指标达到一定水平,但对于新建项目,尚需做出较大的调整和改进,使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对于国家明令限制盲目发展的项目,应当在清洁生产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A项,啤酒厂排污资料只是被对比的对象,不是依据而是材料。

第10题:

某啤酒厂实施技改搬迁,评判其清洁生产指标等级的依据有()。

A:啤酒厂污染物减排总量
B:现行的啤酒制造业清洁生产标准
C:国内啤酒行业先进水平类比调查资料
D:项目迁入地有较大的环境容量

答案:B,C
解析:
啤酒厂污染物减排总量只是被对比的对象,不是依据而是材料,排除A项;项目迁入地有较大的环境容量与清洁生产指标等级的依据无关,排除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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