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为无效合同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属可撤销合同
根据《合同法》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应属可撤销合同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该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待生效合同
第1题:
2000年5月8日甲作为出租人与乙订立租赁合同,约定将丙的房屋于同年7月1日租赁给乙作为办事处。同年6月10日,甲向丙购买该出租房屋,并办理了产权转让手续。甲与乙于5月8日所签租赁合同因甲对该房屋尚无处分权而无效。( )
第2题:
禁止租赁的房租类型包括( )。
A.符合安全标准的
B.权属无争议的
C.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D.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房屋
E.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
第3题:
为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下列情况不可以进行房屋租赁的是( )。
A.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B.共有房屋已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C.符合安全标准的
D.权属有争议的
第4题:
第5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为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情况不得进行房屋租赁。
A.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B.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C.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D.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E.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第6题:
房屋,禁止租赁。
A.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B.共有房屋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C.权属有争议的
D.属于违法建筑的
E.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第7题:
为了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不可以进行房屋租赁的情况有( )。
A.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B.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C.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D.权属有争议的
E.已抵押且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第8题:
刘欢、陈平于1999年4月6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3年。合同中双方约定:如陈平的儿子从外地调回本地工作并需居住该楼时,该项房屋租赁关系即行终止。2000年3月6日,陈平的儿子从外地调回本地工作,陈平称其子需居住该房,宣布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刘欢查证,陈平之子的单位已为其分配楼房一处,陈平之所以安排其子入住该楼房,是因为有人愿以更高的价格租住该房。下列陈述错误的是:( )
A.陈平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
B.本案中刘、陈之间的租赁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C.本案中陈平之子居住该楼房不能导致租赁合同无效
D.刘、陈之间的租赁合同在2000年3月6日效力终止
第9题:
第10题: